中國農村合作組織制度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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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農村合作組織制度的探討摘要:農村合作組織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文章從農村合作組織制度變遷的視角探討瞭中國農村合作組織的發展歷程,揭示瞭當前其在組織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瞭促進其發展的措施。未來中國的農村合作組織將沿著更加專業化、更加獨立化、更加法制化、更加小型化的道路發展關鍵詞:農村合作組織;制度變遷;發展方向一、中國農村合作組織的歷史變遷和制度演進所謂農村合作組織是指以農民為主體、在自願互助基礎上聯合起來、實行民主管理並以實現和維護自身利益為目的的組織。從世界各國合作運動的經驗看,農民合作組織的領域十分

2、廣泛,涉及生產、消費、供應、銷售、信貸、保險等各個領域,其具體形式多樣(一)農村合作組織的歷史變遷改革開放前農村合作組織的變遷歷經互助組、初級社和高級社時期。從1952年中國共産黨建國後完成土地改革到1956年的互助合作階段,中國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采取瞭“三步走”戰略:第一步的互助組階段,主要在1952年底至1953年底,是中國農村合作組織最初的萌芽時期。互助組也稱“勞動互助組”。第二步的初級生產合作組織階段,主要在1953年年底至1955年上半年。按照中共中央預定的農業合作化計劃,搞瞭互助組,接下來就是引導互助組向農業生産合作

3、社邁進瞭。第三步的高級生產合作組織階段,主要在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年底,要求在初級社的基礎上,進一步組織大型的完全社會主義性質的髙級社人民公社時期農村合作組織的設想和具體制度安排,是把農業(包括農林牧副漁各業)、工業、商業、文化教育、軍事國防等統一於農村基層社會組織之中。人民公社化運動的實質,是企在生產力不發達的小農經濟基礎上建立一個所謂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的社會(二)農村合作組織的制度演進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合作組織制度歷經瞭四個階段:第一階段一一農村經濟合作聯社。單個專業合作組織勢單力薄,抗風險(包括自然風險、市場風

4、險和政策風險三個方面)能力不強,這是商品經濟條件下決定瞭的事實。要有效解決這個問題,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發展合作組織聯合社。必須看到,商品農業特別是現代農業的發展,客觀要求單個農民要用合作生產經營應對各種風險,並最大化地實現自己的經濟利益,這是農民合作組織得以產生、發展的內在動力和基本成因第二階段一一農民協會。其特征是農民入會時繳納會費而不是股金,不是經濟實體。它是農民在技術服務、生產、加工、儲運等環節上聯合起來建立的一種比較松散的社團性合作經濟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利益關系比較松散,主要圍繞一種主導產品的發展,為農民提供產前、

5、產中、產後服務第三階段一一專業合作。專業合作組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重要階段。其特征是勞動者自願聯合在一起,人社時繳納股金,實行一人一票制,民主管理,管理比較規范,與社員聯系比較緊密。專業合作組織多數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屬於合作社法人,按照合作社原則運作,實行利潤返還,人股分紅,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代表瞭中國農業經營體制創新的方向第四階段股份合作。由於市場競爭的加劇,合作組織為瞭在競爭中取得有利的地位而不得不大量融資,但合作組織的自有資本增加遠遠不能滿足融資增加的需要。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以貸款為主的間接融

6、資逐漸減少,而以證券為主的直接融資日益擴大。為適應資本市場的這種變化,合作組織為解決資金問題便引入瞭股份制,從而出現瞭合作制中的股份化傾向,即出現瞭所謂的'‘股份合作組織”。股份合作組織雖然不同於傳統合作組織的集資方法,但它仍然具有合作組織性質。股份合作組織是現階段農村合作組織發展的方向二、中國農村合作組織的發展特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合作組織發展呈現瞭新的特點:首先,農村合作組織發展形式多樣化。中國農村湧現瞭大批各種形式的專業協會、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為區別於改革開放前的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和人民公社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7、以及新中國成立初期成立並延續至今,已經行政化瞭的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這些農村合作組織被學界稱為新型農村合作組織。這些組織產生的共同背景,是農村商品生產和農村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農村人民公社制度瓦解,農業生產重回小農戶耕作體系之後,以傢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小農戶重新成為獨立的社會主體,在政府的指引下依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則,發起組建和成立瞭多種形式的合作組織。這些新型農村合作組織是城鄉聯系的重要形式其次,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合作組織法律地位的逐步明確。個人彼此間相互聯合以增強經濟實力和社會競爭力的願望促使農民合作組織在農村悄然興起

8、並迅速發展,但在產生並發展起來後的很長時間內,這種自發的農民合作社都是在法律的邊緣生存,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直到2006年10月31日中國頒佈瞭調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才結束瞭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尴尬狀態。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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