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

ID:46393648

大小:8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11-23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_第1页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_第2页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_第3页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_第4页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略論[摘要]20世紀60年代以後,世界各國和地區,從歐洲議會到聯合國,都紛紛建立瞭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文章對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進行深入探討,進而提出模式構想,對於保障被害人基本人權、恢復社會正義、推動我國法律體系完備、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關鍵詞]刑事被害人;國傢補償;補償制度[作者簡介]楊春,淮陰工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系講師,法學碩士,江蘇淮安223003[中圖分類號1D92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728(2009)05-0132-05黨的十六屆六中會作出瞭《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

2、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提出要“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並明確指出要"完善司法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和諧的司法保障”o《決定》的這些重要論斷為構建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的提供瞭強有力的政策支持。以此為契機,學界和司法實務界都在理論上加強瞭對該制度的探討,對該制度的建立進行瞭比較多的理論論證。個別檢察院已開始制度嘗試。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9月13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的決定》的重要文件,進一步促進瞭理論上的探討,並直接促進瞭各地的司法實踐。相信這些理論的探討與司法實踐都會對我國構建刑事

3、被害人補償制度提供有益的指導一、刑事被害人補償之概念架構美好生活離不開和諧的生活秩序。無論是中國古代的孔子的“和為貴”,還是古希臘哲學傢畢達哥拉斯的“整個天是一個和諧”;無論是西方近現代憲政的理論與實踐,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與道路,盡管其理路不同、表達方式不一,但都可以說是從不同側面體現瞭對和諧生活秩序的追求犯罪是反對統治關系的鬥爭。從消極的意義上來看,犯罪是對既有和諧秩序的一種破壞…。在存在被害人的犯罪場合,犯罪總是會不同程度地造成被害人的物質的損害或精神的損失,或兩者兼而有之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權益需要國傢的保障。世界各國對被

4、害人合法權益的保障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賠償;另一種是補償。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1)冤獄賠償(國傢賠償),即國傢因其錯誤的刑事司法行為而對被害人進行的一種賠償。(2)犯罪人賠償(親屬等代為賠償),即犯罪人對因其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而進行的一種賠償。(3)犯罪保險補償,是指投保人受到某種犯罪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失由保險公司進行的保險補償。(4)國傢補償刑事被害人補償,即指前述分類之國傢補償,就其內涵而言,學者或有不同的界定,但大意無非系指'‘因一定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包括直接被害人及一定范圍之間接被害人如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得請求國傢

5、補償其全部或一部財産或者非財産之損失之一種社會安全及司法制度”。要準確理解這一基本概念,應註意廓清其與其他幾個概念之區別1刑事被害人補償不同於犯罪人賠償。犯罪人不僅因其犯罪行為破壞瞭正常的"統治關系”而應承擔刑事法上的責任,而且因其對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更應承擔民事法上的責任。就民事賠償而言,既然是賠償,就不僅在於彌補因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更應體現一種懲罰性、報應性;而補償則不同2刑事被害人補償不同於冤獄賠償。冤獄賠償在我國即指根據我國國傢賠償法規定的國傢賠償中的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的理論依據在於民法上的過錯理論,而刑事被

6、害人補償的理論依據則名目繁多,有社會契約論說(國傢責任論說),還有社會福利說等3刑事被害人補償不同於行政補償。行政補償是執行國傢行政職能、行使國傢權力的合法行為引起的損失補償,以個人、組織所受的直接損失為限,一般為事前補償;而刑事被害人補償則不同。首先刑事被害人補償發生在刑事司法領域;其次引起刑事被害人補償的直接原因是犯罪行為,而不是國傢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最後,就刑事被害人補償之理論與制度實踐看,其補償范圍也不一定僅以直接損失為限4刑事被害人補償不同於犯罪保險補償。犯罪保險補償往往是商業性質而不是官方性質,被害人獲得補償的前提條

7、件之一就是自己已購買保險。這種制度顯然是加重瞭被害人的責任,作為理論依據難免有點牽強。如果犯罪保險補償是以納稅人稅金的一部分作為財源而納入社會保險的范疇則也未嘗不可,但此時之犯罪保險補償在理論上已被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的社會保險說所吸收,其獨立性也不復存在二、刑事被害人補償制度之動因機理從人類社會的發展歷史考察,刑事被害人補償理念與制度的起因與人類正義觀念的變遷及人類社會的制度變遷有關。在人類社會早期,雖然不存在今天這一套與犯罪、被害人相關的法律術語、規范與體系,但是危害氏族正常生活的“犯罪”行為還是有的,當然也存在相應的“被害人”,因

8、此,也存在著古老的正義觀念,也存在對“權益”進行救濟的方式,隻不過那時的糾紛解決方式與後來大有不同。在人類社會早期,實現的是私力救濟,而不是後來的公力救濟。而且個人是強烈地依附於氏族的,目的是希望得到氏族的保障。但就氏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