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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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词源中古代的典籍中出现“宪”、“宪法”、“宪令”等词语,但含义与近代宪法不同。将“宪法”一第一章国词作为根本法使用始于19世纪80年代。第一节配套音频古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西代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制定的普通法规则。方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及他们与国王等关系的法律。近代宪法指根本法二、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及其特征共相同的经济基础但中国宪法无法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可诉性。宪特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征都具有制裁性是最有宪法是根本法高自身是公民权利保障书法特征民主事实法律化得基本形式【说明】1.宪法是法,所以宪法应该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但是在中国要注意一点,即我国的宪法不具有可诉性,这意味着公民不能以宪法作为起诉和辩护的依据,法院不能以宪法作为裁判案件的根据。2.宪法不是一般的法,宪法是最高法,是管法的法,作为最高法,宪法有其自身的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宪法是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宪法的根本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内容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根本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根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本最高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性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制、修制定和修改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非普通立法机关。如美国1787年宪法是由55名严格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是制宪机关或立法机关全体成员的绝对多数。4.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5.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之一;民主和宪法之间也会出现矛盾和冲突。民主的非理性部分(多数人的暴政)要有宪政来制衡和约束。1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三、宪法的本质与概念1.宪法和其它法律一样都具有阶级性。宪法的本质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2.宪法就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四、宪法的分类有无宪成文宪法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17、18世纪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社会契约论法典是成文宪法最重要的思想渊源。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不成文宪不成文宪法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是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法宪法惯例的宪法。制修程刚性宪法效力比普通法律高、制修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序柔性宪法效力和普通法律一样,制修程序也和普通法律一样制定主钦定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者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基本原则是主权在体君。《明治宪法》(1889年)和《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属之。民定宪法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以人民主权为基本原则。大多数宪法属之。协定宪法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大宪章》(1215年)和法国宪法》(1930年)属之。五、宪法的制定制宪人民作为制宪主体是现代宪法发展的基本特点。权与最早系统提出制宪权概念并建立理论体系的是法国学者西耶斯。修宪人民作为制宪主体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参与制宪的过程。为了制定宪法,各国通常根据制宪的权需要,成立各种形式的制宪机构。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权力形态。制宪权与修宪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修宪权受制宪权的约束,不得违背制宪权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而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比较,制宪权、修宪权属于根源性的国家权力,即能够创造其它具体组织性国家权力的权力。制宪设立制宪机关。制宪机关通常有宪法的起草机关和宪法的通过机关。的程提出宪法草案。序通过宪法草案。通常需要通过机关的2/3或3/4以上多数通过。公布宪法。由国家元首或代表机关公布。【真题链接】2015-1-20;2012-1-21。【练习题】判断正误1.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构成。2.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属于钦定宪法。3.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同时也属于成文宪法。4.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是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和一般法律相同。5.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卢梭首先提出了制宪权属于人民的理论。6.人民享有制宪权,但是人民并不必然亲自制宪,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7.我国宪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我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8.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由其主席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答案】1.错;2.错;3.错;4.错;5.错;6.对;7.对。2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一、近代意义上宪法产生的条件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普遍发展第一章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民主制度的形成第二节配套音频思想条件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理论的提出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及修改1.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构成,正文为为: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共138条。2.1982年宪法主要进步有: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国家机构体系,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扩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恢复“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废除了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的终身制;确认经济改革的成果,如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扩大企业的自主权等;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规定特别行政区制度。3.1978年宪法的2次修改1979年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设常委会县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改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检察院上下级由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1980年取消了原第45条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4.现行宪法的4次修改(1)1988年第1修正案私营经济的补充地位;引导、监督管理第2修正案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转让(2)1993年第3修正案“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第4修正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第5修正案“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第6修正案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第7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第8修正案把原宪法第16条的“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第9修正案废除“集体经济组织受国家计划指导”第10修正案把原宪法第42条第3款的“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3 第11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3)1999年第12修正案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13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14修正案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15修正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16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其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第17修正案将镇压“反革命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4)2004年第18修正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第19修正案在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组成结构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第20修正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21修正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第22修正案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可基于公共利益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第23修正案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24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25修正案全国人大中增加港澳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人大代表第26修正案原宪法第67条的“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27修正案原宪法第80条的“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28修正案第81条国家主席职权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第29修正案原宪法第89条的“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30修正案乡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第31修正案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真题链接】2014-1-21;2010-1-18.【练习题】判断正误1.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2.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1954年《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3.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4.限制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重视对人权的保障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5.20014年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的第二十四条修正案规定:“建立健全同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6.迄今为止,我过现行宪法共进行了6次部分修改。【答案】1.对;2.错;3.对;4.对;5.对;6.错。【记忆口诀】1988年修正案:转让土地使用权,私营补充引监管。1993年修正案:共有五包正经县上。1999年修正案:老公非礼,引监惯(管)了,危险啊,只(治)等(邓)分手。2004年修正案:国事紧急,三剑(建)客特地要征土私,哥(歌)要鼓励支持保障社会人权五年。4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功能一、宪法的基本原则无论是资本主义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宪法,一般都会确立以下原则:人民主1.社会主义国家表述为: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一章权2.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政府的正当权力需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1789年法国《人第三节配套音频权宣言》宣布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基本人1.来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认为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财产是天赋人权。权2.2004年,我国宪法中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法治原1.以自由、平等与正义的实现为基本内容的法治国家理论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代。则2.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权利制1.分为权利制约权力和权力制约权力两个方面。约2.在资产阶级宪法中表现为分权制衡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表现为监督原则。3.分权制衡原则由孟德斯鸠完成,1787年的美国宪法就是按照典型的分权制衡原则确立了国家的政权体制。法国《人权宣言》宣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4.监督原则由巴黎公社首创。指权力机关的组成成员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二、宪法的功能(一)宪法的一般功能确认经济基础、权利归属、法制统一、价值目标保障人权和民主制度限制限制国家权力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二)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立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确立了立法统一的基础;宪法确立了解决法律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执法宪法是执法的基础与原则司法宪法是检察权和审判权的来源;宪法规定了司法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守法认真遵守宪法、树立宪法意识是提高守法意识的重要内容。【真题链接】2011-1-59;2010-1-19。【练习题】判断正误1.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地方的“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4.我国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可以对该案件所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5.分权制衡是社会主义宪法和资产阶级宪法共同坚守的原则。6.《宪法》和《立法法》规定了解决法律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答案】1.对;2.对;3.对;4.错;5.错;6.对。5 第四节宪法的渊源、规范、效力一、宪法的渊源宪法典成文宪法国家有宪法典。第一章宪法性法律1.英国属于不成文宪法国家,其宪法的主体就是宪法性法律。第四节配套音频2.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性法律是立法机关为执行宪法典而制定的。宪法惯例1.宪法惯例是与宪法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2.各国都有,主要靠社会舆论保障实施。宪法判例1.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法院在宪法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有关宪法问题所做的判决是宪法的表现形式。【记忆口诀】2.在有些成文宪法的国家,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做出的判决对下级法源有约束力。82年宪法结构:国家条约1.一国参与或认可的国际条约是该国宪法的渊源。序言加总纲2.美国宪法第6条规定,美国缔结和即将缔结的条约是美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该受其约束公基国机唱国歌二、宪法典的结构序言大多数宪法有序言。我国宪法的序言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历史发展的叙述;②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③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国策;④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效力。正文我国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附则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并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的特点。我国宪法无附则。三、宪法规范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特点根本性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最高性效力最高,是最根本的行为规范原则性指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纲领性表达了对未来目标的追求稳定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分类确认性规范确立具体的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的规范存在为其主要特征。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的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等形式。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指对特定的主体或行为的一种限制,也称其为强行性规范。这类规范对于宪法的实现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集中表现了宪法的法属性。权利性规范与这类规范主要是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过程中形成的,同时为行使权利与义务性规范义务提供了依据。我国宪法中的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可分为:(1)权利性规范。宪法赋予特定主体以权利,使之具有权利主体资格。(2)义务性规范,集中表现在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3)宪法中的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相结合为一体。程序性规范程序性规范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程序,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6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四、宪法的效力宪法效力基础制宪权来源于人民;内容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对人效力1.对本国公民有效;华侨属于中国公民。2.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有效。地域效力主权国家管辖的国家全部疆域。宪法空间效力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与条约的关系1.美国、俄罗斯规定条约的效力高于宪法。2.中国宪法对于条约与宪法的效力关系未做规定【真题链接】2014-1-94;2013-1-22;2012-1-89;2011-1-22。【练习题】判断正误1.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籍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2.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守,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3.宪法性法律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不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典,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由宪法性法律规定。第二种情况是成文宪法的国家由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4.宪法判例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5.在普通法系国家存在“先例约束原则”,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创造规则。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法院在宪法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有关的宪法问题做出的判例也是宪法的表现形式之一。6.在成文宪法的国家,法院不能创设宪法规范,但有的国家的法院有宪法解释权,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7.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8.宪法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9.宪法修正案的效力低于宪法。10.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11.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12.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13.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源于制宪权来源的正当性、宪法内容的合理性、制宪程序的正当性。【答案】1.对;2.对;3.对;4.对;5.对;6.对;7.错;8.对;9.错;10.错;11.对;12.对;13.对。7 第二章国家基本制度第一节国家性质及基本经济制度一、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性质社会主义是我国的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物产阶级第二章专政。第一节配套音频人民民主专政党制1.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的特色度2.多党合作的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爱国统1.由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统一的爱国者组一战线成。2.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不属于国家机关。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经济制度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成分的相互关系及其宪法地位、国家发展经济制度的基本方针、国家管理经济的基本原则等内容。概念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1993年宪法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宪法修正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公有全民所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特色制有制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专属国家所有。社会集体所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主义有制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经济制。构成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专属集体所有。非公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有制要组成部分。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真题链接】2014-1-95;2013-1-62.【练习题】判断正误1.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2.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3.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4.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5.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答案】1.对;2.对;3.对;4.错;5.对。8 第二节文化制度、社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一、文化制度第二章第二节配套音频第19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20条: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22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第24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二、基本社会制度概广义指回应人们基本的社会需求,反映社会形态,在一定时期具有稳定性的整体社会规念范体系,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基本制度。中义基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社会建设的需要,在社会领域所构建的制度体系。狭义特指社会保障制度。特社会制度以维护平等为基础。征社会制度以保障公平为核心。社会制度以捍卫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为关键。宪社会保障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弱势和特殊群体保障。法制度规医疗卫生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定事业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9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劳动保障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制度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社会人才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培养制度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计划生育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制度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及安全维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护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三、政权组织形式(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定义、特征举例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以君主为核心,由君主在国家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约旦、沙特阿拉伯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虽然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的力量非常弱小,君主仍然掌握极大的权力。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时、日本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的能力总统制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议会共和制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意大利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解散议会委员会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众议院瑞士选举产生,总统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众议院不能对委员会提出不信任案,委员会也无权解散议会。半总统制半议会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总理、主持内阁会议、1958年后的法国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就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府的总政策承担责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纲领和总政策,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辞职。(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1.人民主权原则。内容2.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与制度。3.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10 4.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性质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1)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代表组成;(2)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3)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真题链接】2015-1-62;2015-1-22;2013-1-23;2012-1-23;2011-1-24。【练习题】判断正误1.1787年美国宪法正文只有七条,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并未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出规定,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在其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中。2.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3.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4.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实质平等原则的要求。5.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8.所有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都享有实权,有权决定国家重大事务。9.劳动是所有公民的光荣职责。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10.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答案】1.对;2.对;3.错;4.对;5.错;6.对;7.错;8.错;9.错;10.错。第三节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学说付诸实践的产物。近代选举制度有三个特点:被选举者往往是代议机关的代表或议员;形式上往往采用普选制;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规范。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遍性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记忆口诀】平等性一人一票,每票价值相同,代表人口数相同直、间并用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其余各级间接选举选举通过的人数:秘密投票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当选双过半,1.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而不列入选民名单;直接罢免全体半,2.因犯违反国家安全罪或其它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法院或者直另选举大等三,人民检察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3.我国现行《选举法》制定于1979年,经过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5次修改。其间选都是全体半。中1982年、1995年、2010年三次修改都涉及对城乡代表名额的修改。二、选举主持机构直选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受其领导;其余地方人大常委会指导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间选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下级人大选举上级人大代表时,由该人大主席团主持。11 1.选举委员会一般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2.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划分选区,分配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第二章受理选民名单争议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第三节配套音频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省350+X:X=总人口数/15万(省、自治区);X=总人口数/2.5万(直辖市);不超过确级1000;原则、代表名额定地240+X:X=总人口数/2.5万,总数不得超过650名;规级则县120+X:X=总人口数/5千,总数不得超过450名。人口不足五万的,可以少于120名。级乡40+X:X=总人口数/1.5千,总数不得超过160名,人口不足二千的,可以少于40名。级选举程序1.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2.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确定机省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地县级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监督保障乡级县级人大常委会,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注意】1.地级指设区的市、自治州;县级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2.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因重大原因需要变动的,重新确定。分配的1.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原则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2.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四、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来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军队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总数不超过3000人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分配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他应选名额数构成。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分配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各少数民族的选举少数民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族聚居大于30%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区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不足15%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同一少数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12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民族人口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数占总人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口数15%以上,不足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30%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分配给该少数民族的应选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三十。散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其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六、选区划分1.选区划分发生在直接选举过程中。选区又划分为若干选民小组。2.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3.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4.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七、选民登记20;一次登记,长期有效5、3、5选举日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委会3日内做出决定,有意见,选举日5日前起诉;法院选举日前做出判决八、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推荐主体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推荐人数直选: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间选: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候选人名单公布直选中,选委会汇总提名的候选人,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酝酿、协商、甚至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选举7日前公布。介绍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必须于选举日前停止;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其它要求间接选举中,下级人大选举上级人大代表时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大代表九、选举程序1.投票种类赞成、反对、弃权、另选其它选民委托选举委员会同意;书面委托其他选民,接受委托不超过3人;按照委托人意愿投票领票凭身份证或选民证领取选票华侨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2.选举结果的确定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直选: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选票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获得一数额直: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间:全体的过半数。行政隶属关系的区域的人过半数多于应选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等时再次投票。大代表。过半数少于应选另行直:得票多的当选,票数不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选举间:全体的过半数。13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结果公布直:选举委员会。间:主席团。十、对代表的监督、罢免、辞职和补选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罢直县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向县级人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罢免表决由县人常主选常提出持。罢免理由及申辩意见须印发选民。乡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间会议期间主席团或十分提出由本全体代表过被罢免的代表可口头或书面选之一以上代表级人大选半数通过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或主免闭会时常委会主任会出的上级全体组成人任会议印发。议或五分之一人大代表员过半数通以上组成人员罢免案过辞职直县向县级人常提出辞职县人常过半数通过选乡向乡人大提出辞职乡人大过半数通过间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选补选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补选;补选可以差额,也可以等额。【注意】1、代表被罢免、辞职的基于代表身份担任的一切职务归于消灭。2、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3、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罢免决议、接受辞职的决定应报上级人常备案、公告。十一、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在特别行政区成立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会议名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特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主持,会议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别选举由主席团主持,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10人以上联名提出,联名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行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进行差额选举。政香港应选十二届人大代表36名,澳门12名区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依法宣布,报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确认后,公布代表名额。台台湾省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3人,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湾籍同胞选出。十二、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法律保障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贿选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14 【真题链接】2015-1-63;2014-1-62;2013-1-60;2012-1-24;2011-1-25.【练习题】判断正误1.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2.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3.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4.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选举委员会为被告提出行政诉讼。5.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6.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7.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8.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9.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10.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11.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答案】1.对;2.错;3.对;4.错;5.对;6.对;7.对;8.错;9.错;10.对;11.对。第四节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家结构形式1.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最主要并起决定作用的是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其他因素中最主要的是历史因素和民族因素。2.单一制和联邦制区别如下:单一制联邦制第二章法律体系只有一部宪法联邦和成员国都有宪法第四节配套音频政权组织形式只有一套政府体制(个别地方除外)有多套政府体制。权力配置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授予联邦的权力来源于成员国的让与,国际关系只有一个国际法主体有些国家允许其成员国有一定的外交权公民的国籍公民具有统一国籍公民有双重国籍3.我国行政区划设立、变更的主管机关(1)设立、变更的决定机关权限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国务院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划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2)行政区划争议的处理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15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础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自治机关1.自治机关是人大和人民政府,其它机关都不属于自治机关2.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4.政府其它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5.民族自治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也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自治权制定自治法规变通或停止上级决定、命令等: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自主经济建设: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贸易。自主管理财政:1.自治区制定的开支标准、定员、定额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税或者免税,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教科文卫组建公安部队: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真题链接】2014-1-96;2013-1-24;2012-1-90;2012-1-91.【练习题】判断正误1.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主要表现在:我国只有一部宪法;公民只有一个国籍;只有一套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国家司法机关在内的中央国家机关体系。2.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3.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4.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香港和澳门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在港澳地区仍然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方实行社会主义制度。.5.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6.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7.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答案】1.对;2.错;3.错;4.对;5.对;6.对;7.错。16 【记忆口诀】行政区划的主管机关:省批乡,院批县,全国人大特省建。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机关人员的少数民族身份:行政正职必须是,人常法检应当有,其他部门合理配。第五节特别行政区制度一、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自立法权自治范围内事项立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二章治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立法会第五节配套音频权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特区与中央关系司法权和终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审权应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文件,行政长官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外交事务基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中国务院外交国务院负责管理特区外交事务。外交部在特区设立机构。央防务驻特区部队不得干预地方事务,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政治体制与法律体制管驻军费用由中央政府承担。辖人事任免行政长官、政府的主要官员、澳门的检察长事全国人大常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务委会基本法解释权属于全人常。特区法院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审案时也可解释基本法所有条款进行解释。特别行政区法院解释基本法时应注意:(1)对所有条款都可以解释。对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2)解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时,如该条款的解释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终局判决前,应由终审法院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该解释无溯及力。)全国人大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特别行政区的提案修改基本法。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都得征询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二、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香港居民的含义永久性居民(一)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二)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三)第(一)、(二)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四)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17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五)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第(四)项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二十一周岁的子女;(六)第(一)至(五)项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和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载明其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非永久性居民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但没有居留权的人(二)居民的基本权利基本原则《宪法》中规定的大陆公民享有的权利香港居民几乎全部享有。特有权利永久性居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新闻、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在特别行政区内迁徙、移居其它国家和地区。有效履行证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的制止,可以自由离开特区,无需特别批准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婚姻自由和生育自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与香港的继续有效,通过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三、政治体制立法会1.香港议员全部选举。澳门部分议员委任。香港非永中议员不超过20%。任4年。2。立法会设主席(澳门还设副主席)。香港立法主席任职条件同于行政长官。3.澳门立法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和政府官员相同。特区政府1.行政长官:满40岁;连续居住20年;在外国无居留权(澳门无需),永中;选举或协商产生;对中央政府和特区负责。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2.其他官员:连续居住满15年,无外国居留权(澳门无需),永中。司法1.香: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查2.澳: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行政法院(主管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建置相当于初级法院)。澳门设检察院,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政府任命。1.“永中”指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2.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①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②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③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4.行政会议(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4)行政长官在作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定附属法规和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但人事任免、纪律制裁和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除外。行政长官如不采纳行政会议多数成员的意18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见,应将具体理由记录在案5.廉政公署与审计署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和审计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6.立法会有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和其它职权。监督权中重点注意对行政长官的弹劾:(1)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澳门三分之一),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2)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3)调查委员查后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7.议员资格的丧失有右列情况因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无力履行职务;之一,由立法未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连续三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会主席宣告丧失或放弃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其丧失立法接受政府的委任而出任公务人员;会议员的资破产或经法庭裁定偿还债务而不履行;格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内或区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解除其职务;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8.法官的任免(1)法官由独立委员会推荐,行政长官任命。香港、澳门独立委员的组成有差异:香港是由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它方面知名人士组成;澳门是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2)任职资格方面: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中担任。香港终审法院的(所有)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澳门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终审法院院长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3)免职的条件港澳基本相同,即:无力履行职责和行为不检(澳门表述为:所为与职务不相称)。四、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原有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立法会的法律可就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立法全国性法律基本法,附件三所列法律,特殊情况下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意见后,可对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真题链接】2014-1-23;2013-1-61;2011-1-26【练习题】判断正误1.甲某、乙某、丙某、丁某四人目前均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中甲某的父亲是在1962年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甲某的母亲是1975年到1989年在香港连续居住的中国公民,甲于1992年在四川省成都市出生。乙某于1998年持日本国旅行证件(通行世界)进入香港、在香港居住至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19 丙某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丁某是乙某到香港居住后于2006年所生的女儿。对于他们四人,有必要的经及时申请后,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甲乙丙丁都可以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有权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所有条款。3.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4.澳门保持财政独立。澳门财政收入全部由澳门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门征税。5.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6.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7.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答案】1.错;2.对;3.错;4.对;5.对;6.对;7对。第六节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一、村民委员会第二章第六节配套音频(一)关于村委会的问题1.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2.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罢免、补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选(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举(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问题和《选举法》相似,只是没有规定起诉程序。20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当选的计算方法和《选举法》相同,最核心的地方在于“双过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罢免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工作移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交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二)关于村民会议的问题1.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2.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3.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三)关于村民代表会议1.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2.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3.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法律规定的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2.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3.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4.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5.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21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二、居民委员会设置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居居委会的成员可以是本居住地区范围内全体年满18周岁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选举委产生,也可以由每户派出代表选举产生,还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会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组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织居委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也可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居代表二至三人参加。民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会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议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本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真题链接】2015-1-4;2014-1-25;2013-1-63;2010-1-21。【练习题】判断正误1.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均有权变更或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或决定。2.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3.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4.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6.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7.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答案】1.对;2.对;3.对;4.对;5.对;6.对;7.对。22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概述基本权利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具第三章有如下特点:(1)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宪法地位;配套音频(2)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而又不可缺少的权利;(3)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法律权利;(4)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它性,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基本义务概念基本义务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基本权利主体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有些国家的宪法规定,法人和外国人也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广泛性:基本权利约束一切国家权利活动与社会生活领域。特点具体性:基本权利的效力通常在具体的事件中得到实现;特定主体在具体活动中感受到权利的价值,并通过具体的事件解决围绕效力而发生的宪法争议。现实性:基本权利是调整现实社会中主体活动的具体权利形态,一旦规定在宪法上便具有直接的规范效力。部门法对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只是基本权利实现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唯一的形式。基体现对立法权的制约:直接约束立法者与立法过程,以防止立法者制定侵害人权的法律,本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应遵循过剩禁止原则和比例原则,控制其立法裁量权。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基本权利对行政活动产生直接的约束力,行政活动应当体现基本权利利的价值,以保障行政权的合宪性。效对司法权的制约:基本权利直接约束一切司法权的活动,司法活动应当保护基本权利。力基本权利限制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有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基本权利义务的广泛性主体广泛特点内容广泛平等性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都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任何主体享有法律之上的特权现实性内容具有现实性既有物质保障,也有法律保障一致性享有权利的主体和履行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和受教育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1.平等权的概念与要求概念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求合理的差别对待。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23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2.宪法对特定群体的保护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退休人员和军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烈属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婚姻、家庭、母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亲、儿童和老人儿童。青少年和儿童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华侨、归侨和侨华侨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归侨是已经回国定居的华侨。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二)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权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的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四)人身自由(广义)生命权生命权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生命权是享有其它权利的基础。但未明文规定,属于隐含的权利。人身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由不受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人格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严不受害。侵犯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住宅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受侵犯通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由和通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信秘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五)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24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劳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权利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批评、建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权议权控告、检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举权、申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诉权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获得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权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真题链接】2015-1-92;2014-1-24;2013-1-25;2012-1-61;2012-1-60;2012-1-63;2011-1-62。【练习题】判断正误1.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2.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3.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4.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5.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6.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7.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8.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0.有关国家机关可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答案】1.对;2.对;3.对;4.对;5.错;6.对;7.错;8.错;9.对;10.对。25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第四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特阶级性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点历史性随着国家的变迁而变化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组织性以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机系统国家机构组民主集中制原则:织和活动原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因则为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的。2.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上,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它的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原则:1.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适用集体负责制。3.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精简和效率原则第二节中央国家机关26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相关问题比较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第四章组成不超过3000名代表委员长、副委员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第二节配套音频秘书长、委员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任期及相5年,任期届满两个月前,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关要求必须完成下届选举。遇到职不超过两届。常委会的组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性质、组成、会议况,全人常以2/3多数通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过延长任期,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选举每年举行1次,由常务委全体会议:每2个月举行1全体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员会召集。全国人大常务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议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临时召集会议。由委员长召集重要职责制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并主持。委员长可以委托副委度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员长主持会议。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举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行会议前先招开预备会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处理常务委员、秘书长组成。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每周召开一次。国家主席、军委书长。预备会议由常委会主持。人大会议主席团主持。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宪法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实施宪法职(不能制定宪法)立法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律;在全国制定行政法规人大闭会期间,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解释法律国家主席、副主席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任免各部副部长、各委选军委主席1.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员会副主任等举最高院(检察)长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书长的人选;员2.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人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根据主席提名决定总理事成人员的人选;人选任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免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权3.根据最高院长的提请,任免最27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高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决军委其它组成人员人选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定根据最高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重大1.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1.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1.批准省、自治区、直事项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决定的报告;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自治州、县、自治县、权2.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3.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2.依照法律规定决定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4.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荣誉称号;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5.决定特赦;紧急状态。其制度;6.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如果遇5.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8.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质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质上联名,可以提出对国务职监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询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督各部、各委员会、两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权的质询案。罢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三权免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的人员的罢免案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查问题的调查委员会。28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补充】1.全国人大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2.全国人大会议设立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3.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关于专门委员会:(1)由全国人大产生,受全国人大领导,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常设性工作机构。(2)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它们都是全国人大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由大会通过。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3)它没有独立的法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4)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专家若干人为顾问;顾问可以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5.关于国务院各部委:(1)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2)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6.关于国务院审计机关:(1)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2)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国家主席性质独立国家机关;国家元首;由主席副主席构成参选条件中国公民;满45周岁;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任期主席、副主席任期均为5年,不得超过两届缺位补救主席缺,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补选;同时缺,补选;补选前,委员长暂时代理。职权除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外无独立职权【说明】1.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均未设置国家主席。2.和1954年宪法相比较,国家主席不再统帅全国武装力量,不再具有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的职权,国家主席的职权只是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国家主席不参与行政工作,不对全国人大负行政责任。3.国家主席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及公布法律;常委会决定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宣布战争状态【注意】根据全国人大常发布特赦令、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属于委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国家主席独立职权。批准和废除条约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三、中央军事委员会性质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任期5年;军委主席无任届限制领导体制主席负责制29 负责对象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注意】1.军事委员会是主席对人大及常委会负责且不报告工作。国务院和两高都是整个机关(不是一把手)负责且需要报告工作。2.领导体制(通俗讲就是内部谁说了算)有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之别。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个人负责制。人大及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实行集体负责制。如国务院就是总理负责制。【真题链接】2015-1-93;2013-1-26;2010-1-20;2010-1-61;2010-1-64.【练习题】判断正误1.修改宪法的权力专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有权进行宪法监督,法定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5.各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6.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7.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8.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9.全国人大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召集和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答案】1.对;2.对;3.对;4.对;5.对;6.错;7.对;8.错;9.错。【记忆口诀】1.需要全国人大选举的人员:人常三主席,法检选首席。2.需要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习提总,总提其,军事委员副主席。3.需要全人常决定的人员:国家正部级,军委副主席,法检去首席。4.全国人大的罢免权:四团十分一,法检罢首席。5.只能由全人场决定的事务:代协衔,勋特动。6.紧急状态的决定机关:人常全部紧,部分国务院。30 第三节地方国家机关第四章第三节配套音频【说明】1.宪法规定我国地方政权应当是三级(省、县、乡),但实际上是四级:在省和县之间多1.宪法规定我国地方政权应当是三级(省、县、乡),但实际上是四级:在省和县之间多出一级设区的市。2.从省到乡,每级都设人大,但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3.乡级人民政府不设工作部门,故乡级政府的构成极为简单:乡(镇长)、副乡(镇)长。地方人大、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问题比较人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组成代表组成。县乡两级人大代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正职、副职、秘书长、工作表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设秘书部门正职。(县乡级人民政府长)不设秘书长;乡级人民政府不设工作部门)任期及相5年。5年。常委组成人员不得担任5年关要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务。召集县级以上人大会议由本级常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常委行政一把手召集全体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召集会议。乡人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常务会议。会大会议由上次会议主席团【注意】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设【注意】县级人民政府不设议召集秘书长,因而会议的组成人员秘书长,因而会议的组成人制主持预备会议由常委会主持。正中没有秘书长。员中没有秘书长。度式会议主席团主持。乡人大会议由本次会议主席团主持开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每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频率临时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会议以临时召集31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续前表人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提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县级(县级是3人)、人民政府、专门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10人委员会可以提出属于常委会职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以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案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会议审议。质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省、地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对一府两院的质询案。5人(县级3人)联名可以提出询对一府两院的质询案。1.省、地两级人大根据需要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可以设立法制(政法)财经、会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方组织法原文)根据工作教科文卫等委员会。县级人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需要和精干原则设立必要大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的工作部门。工作部门的相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员中提名,常委会会议通过。设立、撤销、合并由本级政关门委员会2.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府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机2.乡级人大设代表资格审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议组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构委员会。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2.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设审的3.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3.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可以计机关。审计机关对本级设代表书面联名可提议组织特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置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关负责。【注意】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派出机关:1.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行政公署)。2.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职人大人大常委会1.县级以上人大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1.决定地方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和撤销;在政人员、本级政府的正副职、本级法院院长、府、法、检的正职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副职选本级检察院检察长(须由上级检察长报该级中决定代理人选,但是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举人大常委会批准)。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决2.乡人大选举本级人大的主席副主席;乡2.根据政府正职的提名决定本级政府秘书长和定(镇)长,副乡(镇)长。民族乡乡长必须工作部门正职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权设设立该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选举程3.任免和撤销法院和检察院副职及以下的所有序另文介绍)司法司法和检察职务。但是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除外。32 续前表人大职(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罢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免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2)乡人大主席团或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罢免案。权1.需要人大选举的职务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的正副职、法院院长、检察长、乡选人大的主席、副主席。举2.主席团或一定数额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以上职务的候选人人选。(一定数额的人大代表指的是:省级人大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地级二十人以上;县级十人以上;乡级十人以上。)3.候选人人数:选举正职可以差额也可以等额;选举副职(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和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必须差额。补选可以差额也可以等额。4.投票和当选的要求参考人大代表的选举。【真题链接】2014-1-60;2013-1-90;2011-1-86;2010-1-22.【练习题】判断正误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民族乡、镇的人大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大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4.各级人大均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一定的专门委员会。5.乡人大可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答案】1.对;2.对;3.对;4.对;5.对。第四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听取和审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可有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第四章专项工作报第四节配套音频听取和审议前,可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本级人大代表视察或专项调查。告听取和审议前,应将各方面意见汇总交一府两院在报告中回应。会议前20日,一府两院将报告交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在会议10日前送交常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会议7日前将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可以亲自或者委托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做出决议,一府两院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常委会听取的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33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对决算、国民国务院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经济和社会上地方各级政府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常审批。发展计划、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常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算的执行情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况报告、审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工作报告的的,各级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常审查和批准。监督地方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常举行会议审批预算调整方案的一个月前,将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人大常委会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法律法规实常务委员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施情况检察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工作由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常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委托的人常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常。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规范性文件参考法理学部分相关规定。备案询问和质询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常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常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一府两院质询案。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答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委会会议上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质询案的常委会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34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特定问题调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查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或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常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撤职案的审县级以上地方人常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职、由其任议和决定命的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及法检职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可以提出撤职案。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真题链接】2014-1-26;2013-1-91;2011-1-88【练习题】判断正误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5.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答案】1.对;2.对;3.对;4.对;5.对。35 第五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一、宪法实施的途径及特征宪法的实执行:代议机关、行政机关第五章施适用:法院配套音频遵守:所有社会主体宪法实施广泛性:范围广泛、主体广泛。的特征综合性:事关高度综合性社会问题最高性:最高法律效力;最高行为准则原则性:不直接规定行为模式;不规定具体制裁措施直接性:实施方式和制裁;但实施方式主要是间接的间接性:通过具体法律制裁违宪的公民二、我国宪法的修改修改主体全国人大提案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宪法修改建议,不是修宪议案。通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公布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注意】1.中国1954年宪法只规定修宪机关是全国人大并且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2.中国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只规定了全国人大有修改宪法的职权,没有对相关程序进行规定三、宪法的解释代源自英国。议会为主权机关,不允许司法机关推翻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同时在英国,宪法和议法律没有明显区别,所以宪法和法律的含义如何只能有议会作出。解机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释关机司源于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该判例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关法法是法官的职责”的宪法原则,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机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采用该体制。法院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在审理案件时关才可以附带性地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如果认为违宪则拒绝在本案中适用。专专门机关指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门专门机关解释宪法普遍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则,最早提出建立宪法法院的是汉斯·凯尔森。机关实施这一制度的理由在于,解释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权力,解释机关应该居于普通国家机关之上,以超然的地位解释宪法争议,维护宪法尊严。解依法解释原则释符合制宪目的原则的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的原则原则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字面解释原则36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整体解释原则解统一解释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做出明确而统一说明的方法释逻辑解释根据宪法的文字含义、法理、先例、类推和上下文之间的关系等予以说明。方补充解释对宪法在规定的过程中存在的遗漏进行补充。法扩大解释扩大宪法文字的含义,使宪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四、宪法监督监督规范的合宪性的审查与监督内容行为的合宪性的审查与监督监督普通司法机关监督:起源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由普通司法机关在具体争议案件中审查该案涉体制及到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宪。代议机关监督:起源于英国。我国亦属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专门机关监督: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监督事先在规范性文件尚未颁布实施以前,由有权机关对其合宪性作出审查,对于不合宪的文方式审查件或给予修改或给予撤销。事后在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后,有关主体对其合宪性提出疑问,由有权机关对其合宪性作出审查审查,对于不合宪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附带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或司法机关对案件所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性提出质疑,由有权国家机关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附带性审查多查为由司法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所采用。宪法公民在其宪法权利受到损害时向宪法法院或其他机构提出控诉,要求其对有关行为的控诉合宪性进行审查,以保障自己的宪法权利。公民进行宪法控诉,一般来说应在穷尽一切其他救济手段而得不到有效救济时方能使用。中国监督我国1954年宪法确立了代议机关监督的模式。1954年宪法规定宪法的监督机关是全国监督机关人大。在保留全国人大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基础上,现行宪法又授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宪法监督的职权。监督事先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批准属之。方式事后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备案属之。有关主体针对某些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亦属之。制裁撤销违宪法律;宣布违宪法律无效;允许宪法主体不受该法律的约束或者不适用该法措施律;不得通过违宪法案,并责令立法机关修改;以弹劾、罢免等措施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者。五、宪法实施的保障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社会保障宪法主体遵守宪法、认同宪法、信仰宪法为了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将12月4日设立为宪法日法律保障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明确规定其自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37 新华考资网www.xhkzedu.comQQ:281342356�咨询电话:010-57295288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明确规定修改宪法的特别程序。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有保证先发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职责【真题链接】2014-1-22;2010-1-23。【练习题】判断正误1.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2.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都必须进行宪法宣誓。3.我国宪法的监督方式有事先审查、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4.宪法的实施方式只具有间接性的特征。【答案】1.对;2.错;3.错;4.错。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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