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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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12日至4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湖口县进行了巡视,并于6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省委的规定和巡视组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视整改落实。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省委巡视组审核同意,现将截止7月底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于6月4日、6月10日先后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和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整改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小平同志负总责,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副书记鲍成庚同志具体协调,县党政班子相关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   二是认真梳理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在认真对照、梳理剖析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分解为五大类12个专项问题,对应提出了1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对每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进一步制定专项细化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步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县委3次召开整改推进调度会,统筹协调全县整改工作,调度解决难点问题,敦促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将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落实。县纪委对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组织协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对整改工作的重点单位、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   1、关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反映较多。一是反映有的领导干部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中以权谋私。二是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与工程承建商、房产开发商搞权钱交易。三是反映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提供便利。四是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为亲属子女安排、调动工作提供便利。”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规范,通过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廉政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度述职述廉考核等方式,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监管。同时,翻印《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小册子,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要求通读学习、牢记于心、对照践行,并由县纪委组织抽查学习和执行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2015年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本年度11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健全完善了履责情况向县纪委述职报告评议、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约谈函询、“一案双查”、“制度+科技”监管等狠抓落实的保障措施,加大对《湖口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4起,处理相关责任人7人。三是深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上廉课和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廉课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组织编印的《2011年以来全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县四套班子成员带头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和“小平小道”纪念馆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注重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全县党员干部已参观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1200余人次,并梳理近年来我县查办的有关案件,正在组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剖析材料。四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对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黄峰岩、陈祥云等人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不到位的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今年以来全县党员干部上交“红包”礼金3.6万元,累计达112.6万元;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回头看”,进一步治理国家公职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结合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集中开展“三查五治”专项治理,“三查”即“三公”消费和公务卡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清理办公用房、规范公务接待和优化审批流程、公布权力清单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农村集体“三资”、乡镇便民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规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治”即对“为政不为”、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秩序、交通运输市场和农民建房违规收费等五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加大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力度。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制度化工作,强化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力量,今年为县纪委增配工作人员5人,常年安排 6个明察暗访组深入机关单位、服务窗口和餐饮娱乐场所,采取查阅发票、现场蹲点、摄像实时抓拍和服务对象回访等方式,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今年以来已组织明察暗访9轮,处理违规人员15人,其中给予政纪处分4人,公开通报9人。高度重视和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完善“1+3”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4件,处置线索50件,立案19件21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结案9件,党纪政纪处分9人,移送处理1人。  2、关于“个别县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加上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乱象丛生。”一是进一步督促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标后监管等政策法规,督促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验收、竣工审计等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据有关法规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城市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从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管理等环节,对全县在建、预售、已售的 31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治,重点整治超容积率建设,欠缴土地出让金、税金、规费和代收费,未办理“三证一书”擅自开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不按规定办理产权证,多头销售、违规抵押、非法交易,以及审批、监管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已查处超容积率建设问题2例,欠缴土地出让金、税金、规费和代收费问题4例,违规预售问题1例,多头销售、违规抵押问题3例。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梳理完善并规范执行《湖口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口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湖口县房屋、土地征收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管理的暂行规定》、《湖口县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出台《湖口县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意见》、《湖口县项目用地管理方案》、《湖口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湖口县经营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销售合同备案、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房地产市场“日监控、月汇总”动态巡查等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行为。  3、关于“一些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围标串标现象普遍,如湖口县政府行政大楼、文博中心大楼、县公安局大楼、县国土局大楼等建设工程虽然中标公司名称不同,但是实际承建商均为同一人,采取借用挂靠其他建筑公司名义进行围标串标方式中标。”一是开展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回头看”。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全面梳理2011年9月以来全县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借用公司资质等行为。目前已排查初核10个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并对工程承建 商石某等人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移送司法处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是开展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成立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坚持重在规范、有效治理、严厉惩处相结合,对全县在建、筹建中的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量身订造设置条件、出租和借用资质、串标、围标、挂靠承包、转包、违法分包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等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和标后管理秩序,切实纠正招投标工作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到位、监管不落实等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出台《湖口县招投标项目标前会审及标后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和报价承诺法招标,明确规定政府性投资项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不得将应公开招标项目以工期紧和资金短缺需垫资等为由改为邀请招标或不招标,不得将项目人为拆解分解、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直接发包,不得以BT模式、招商引资等名义规避招标,不得利用招标文件设置障碍或陷阱、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竞争搞虚假招标,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招投标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4、关于“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开发商资金紧缺,为解决融资难题,一房多售,将已出售并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屋要求县房管局违法办理房产证给开发商进行多重抵押,涉嫌经济诈骗。这些问题的发生,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引发了社会矛盾,也使政府的诚信受到严重影响。”一是严厉打击房地产交易中的涉嫌经济诈骗行为。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面梳理目前在建预售和近年来已售的房地产开发楼盘,排查初核涉嫌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的商品房楼盘3个。针对涉嫌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的具体情况,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侦查取证,并将房地产开发商石某某、周某某等人涉嫌违法交易行为移交司法处理。二是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服务引导。一方面,公开曝光部分违法违规交易的典型案例,突出违规预售、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等关键问题,对购房户进行警示教育。一方面,开展“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交易服务月活动,通过县电视台、手机报、《湖口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商品房交易的政策法规和操作常识,并在所有楼盘张贴《购房须知》,公告已办预售许可证房屋栋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商品房销售(预售)情况等交易信息,引导购房户正确操作交易行为,维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   5、关于“存在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去年湖口县发生土地窝案,涉及干部60余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虽然上述涉案干部均不属于2011年6月换届后提拔的干部,但也反映出县委在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上不严格、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开设“清廉湖口”公众微信平台、举办“石钟讲坛”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项“两报告一承诺”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已核查科级干部婚丧喜庆事项报告38人次。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离任个别谈话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轮个别廉政谈话,谈话记录报纪委备案,目前已开展个别廉政谈话48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87人次、函询4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四是建立健全完善农村“两重两轮”投票制、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民主监督制度,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农村“三资”管理、惠民资金管理等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的廉能风险防控管理。目前已对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土地出让等9个领域廉能管理风险岗位新建防控制度67项,提出防控措施116条,制作风险监控流程图61份,对2个科级单位、2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社保医保、就业培训、财政惠农、征地拆迁安置、保障房建设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督。五是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完成规定备案对象信息采集,个人持有护照证件已按要求统一交组织部门集中管理。六是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专项整治,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信息,对调查核实存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的干部,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七是开展“三大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清理 2011年以来给予党员、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撤销党风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三大处分”案件56起56人,对4名未及时降低工资档次和取消年终奖的监察对象,责令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追回多领工资、资金26074.2元。  6、关于“征地拆迁、房屋安置由于历史原因欠账较多,加上一些干部包括农村村组干部不廉洁,导致失地农民上访事件增多。”一是加快消化欠账。在全面清查近年来征地拆迁、房屋安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加快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督促已完工的安置房尽快交付使用,督促已拨付的征地拆迁款项尽快分配到群众手中,积极调处化解流泗镇蔡方自然村征地补偿、双钟镇叶家舍征地安置等征地、拆迁、安置矛盾诉求。今年6月份以来,已督促乡、村、组分配农民征地补偿款6000万元,分配、交付使用拆迁安置房258套2.84万平方米。同时制定《湖口县中心城区居民危房安置工作方案》,对规划区内有安全隐患的2000多栋房屋进行全面核查,分类提出了解决方案。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充分汲取“5.20”土地窝案教训,制定出台《湖口县土地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办法》,从征地依据、征地程序、补偿标准、监督检查、履职责任以及失职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规范全县征地行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地工作“三个不征”原则和征地信息公开规定,推行参与征地听证群众代表随机产生和征地补偿事项张榜公示,确定征地范围、地类、面积认定标准,制 定房屋征收从业人员操作规程和被征收房屋回访机制,健全年度计划用地预报、征地拆迁风险评估、征地信息公开以及仲裁调处、动态巡查、举报奖励等监管机制,防止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堵塞征地拆迁漏洞。三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严格执行《九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湖口县被征地农民安置保障办法》,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7、关于“有关行政部门知法犯法,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为社会上不法商人一房多售、一房多贷提供虚假证明,导致房地产市场严重失信于民,已引起多起群体事件。”一是严厉查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行为。目前立案查处县房管局原总工程师王某某、房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方某某等涉嫌滥用职权人员2名,均已移送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交易中的矛盾问题。对全县所有楼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其中已查明开发交易过程中存在比较突出矛盾的楼盘有桃源景城、学苑景城、海正明珠、桃源馨苑、开元怡景等5个,对每个问题楼盘,县委、县政府均成立了以县委常委为组长的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尊重事实、分步实施、化整为零、逐个解决”的总体原则,已进行分类妥善处置,重点楼盘产权证办理等群众主要诉求已初步落实,主要矛盾基本可控。三是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全面梳理排查群众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从中梳理出 52个重点疑难及突出信访问题,建立“两级台账管理、两级负责处置”化解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责任,“一对一”落实县四套班子成员包案化解,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同时,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批次84起信访督办件,均逐一落实责任人,已全部办结和回复信访人。目前,全县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基本稳控。  8、关于“反映县内非法融资横行,少数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员趁机非法放高利贷,而且还垄断建材市场、农产品市场,扰乱经济秩序,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政府形象和工作因此受到影响和制约。”一是组织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欺行霸市专项整治。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方面,已立案侦查2起,其中梅某夫妇涉嫌高息非法集资案由我县公安机关于6月26日立案侦查,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湖口达利房产公司法人代表涉嫌非法融资案由庐山区公安局侦查办理。在打击欺行霸市专项整治方面,已累计走访群众600多人次,走访经营户260余户,走访企业近百家,重点排查和打击“菜霸”、“肉霸”、“砂霸”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为,目前县公安机关已对陆某等涉嫌强制供应砂石案依法立案查处。二是强化对非法融资的宣教防范。开展“打击经济犯罪,识假防骗,共创平安”主题宣教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10000余份、公益短信10000余条,帮助群众认识非法融资的危害性,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非法融资的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融资行为,同时健全非法融资联动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等机制,维护健康有序的融资环境。三是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合查处等市场秩序联动监管机制,逐一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营造健康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9、关于“坚持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持并重,做好重点企业污染防控,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行动,检查建设项目(含畜禽养殖等项目)220个,对9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引进“三引三不引”原则和初步审核、考察论证、联审联批的“三步走”程序,严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关口,今年新建项目环评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建立环境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一厂一档”管理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园区烟粉尘及扬尘专项治理,行政处罚企业5家、责令停止试生产或停止建设的企业4家、关停取缔企业3家;开展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行动,清理并废除(修订)土政策3条。三是加强环境在线监测。开展县级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投资150万元建设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投资4.5万元安装总磷在线监测设备,对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实行在线监控,完成23家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规范化建设,共计41套烟尘和24套水质在线监控设备,其中烟尘在线监控设备全部通过验收,水质在线监控设备仅3家企 业因正在调试暂未通过验收。四是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实施4个大气治理、1个水污染治理、6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强化九江钢厂烧结机烟气脱硫、联达冶金竖炉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加快赛得利(九江)化纤炉外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减排进度,预计今年可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年排放总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2%、8.9%、2.2%、1.7%以上。  (二)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项目  1、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的核查处理。巡视组分2批向县纪委转来信访件共64件。已办结47件,其中9件经查实或部分查实后立案,已党纪政纪处分6人。其余17件,有11件正在办理中,核查办理情况将逐项及时向巡视组报告,有6件暂存处理,将逐项进行核实办理。   2、关于“存在结构性超编和超权限设置机构问题。县级党政群机关有13个单位行政编制超编31名。2010年九江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批复县物价局为县发改委内设副科级机构,但县政府“三定”方案中物价局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一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并报上级编制部门批准,将县物价局调整为县发改委挂牌机构。二是对13个单位结构性超编31名的问题,目前已通过调剂行政编制方式解决县安监局结构性超编2名,部分解决县规划建设局、县人口计生委结构性超编各1名,余下12个单位结构性超编27名,将在不突破编制总额前提下采取编制人员调整、机构改革、自然减员等办法,分批次逐步消化整改到位,其中2015年底前消化2个单位4名、2016年底前再消化3个单位5名、2017年9月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研究制定《湖口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坚持按程序报批、“一支笔”审批、结构化管理、实名化管理和总量控制、凡进必核等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3、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的问题。全县行政机构、群团、参公事业单位超配科级职数40名,其中正科11名、副科29名。”一是强化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湖口县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由县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具体负责,由组织、编制、人事等部门具体实施。二是摸清情况,制定消化计划。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对全县超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确定超配领导职数75名,其中正科16名、副科59名,根据核查情况,建立消化整改台账,采取自然减员、转岗、交流、改任等方式分批次逐年消化,并制定消化整改计划,其中2015年底前消化14名、2016年底前消化48名、2017年9月底前消化13名。待县委班子配齐后,按计划逐步消化整改到位。三是严肃纪律,严防超职数配备。严格执行中组部六项纪律要求,严格按“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特别是对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如对干部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问题,要专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三超两乱”问题要从严整治。”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件。进一步抓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强化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6月份县委中心组已专题学习《条例》,县委党校四期科级干部主体班次培训均开设《条例》专题辅导。二是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其中“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问题,由组织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消化台账,将在2017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同时杜绝“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问题;“超编制进人问题”由组织、编制部门在2017年9月底前分批次逐年消化整改到位;“违反规定程序进人”问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分工配合,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从严查处违规进人现象。三是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并从全县抽调13名干部,从2015年7月起,分2组进行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预计 8月中旬完成档案审核、录入工作,“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将在9月底前完成复核。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条例》规定和《九江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程序》,研究制定《湖口县领导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方案》,对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环节进行规范调整,进一步细化标准,严格监督,强化落实,切实维护干部选任公平性和严肃性;同时,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改进考选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选派优秀干部到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及项目推进一线培养锻炼机制。今年以来,已从各乡镇选拔10名副科级干部到工业项目服务一线挂职锻炼。  三、下步整改打算  虽然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重点问题,继续坚持不懈抓整改,着力转化整改成果,切实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一)继续抓实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出成效;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 坚持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同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湖口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承接和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制度措施,并充分运用在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将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有效的制度约束,防止和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措施,推动各项整改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二十条”精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加大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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