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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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的通知………………………………………………………………………………………4《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方案………………………5《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自查表……………………9中期评估普通人群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14中期评估综合性医务人员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15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参考框架格式……………………………………………………16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20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27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6-2010年)……………………………33第一章:目标与策略…………………………………………………………………33第二章:完善防治服务体系…………………………………………………………34第三章:《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准备…………………………………………………36第四章:健康教育……………………………………………………………………37第五章:培训…………………………………………………………………………38第六章:病例发现……………………………………………………………………39第七章:诊断和治疗…………………………………………………………………42第八章:病例管理……………………………………………………………………46第九章:药品供应与管理……………………………………………………………48第十章:残疾预防和康复……………………………………………………………48第十一章:疫情监测…………………………………………………………………49第十二章:督导、考核和评估………………………………………………………502006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542006年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工作计划……………………………………………57一、存在问题…………………………………………………………………………57二、目标………………………………………………………………………………57三、防治策略…………………………………………………………………………57四、主要措施…………………………………………………………………………5816 2007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702008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74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2006-2010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9016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6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和《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对2006年—2008年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整体评估。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一、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麻风防治业务单位具体实施。二、评估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自查为主。设区市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结束后将评估报告和相关调查表格书面及电子版本于2009年6月15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同时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各市、县、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三、评估时间2009年6月1日-6月15日,各地进行自评;2009年6月16日-30日,进行省级抽查。联系人: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张光明郑红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文斌联系电话:0591-87856903,0591-87826950传真:0591-87826950电子邮箱:mf@fjcdc.com.cn附件:《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方案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16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方案一、目的为了解各地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麻风病防治工作质量,确保如期实现《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二、原则(一)以《规划》目标为指导,与2005年-2007年福建省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指标保持一致。(二)根据流行程度进行分类评估。(三)评估指标、内容及方法应符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评估内容(一)对麻风病防治工作政府承诺落实情况。(二)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三)麻风防治队伍和能力建设情况。(四)疫情监测工作情况。(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六)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七)麻风防治培训及其效果。(八)病例发现和治疗管理情况。(九)开展畸残预防的效果。(十)防治药品管理情况。(十一)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十二)麻风院(村)的建设及管理情况。四、中期评估主要指标(一)《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及指标。16 (二)2005年-2007年福建省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指标。五、评估方法中期评估以各地自评检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主要采取收集现有数据、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2005年-2007年有福建省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地区,省级评估组将进行现场抽查。(一)收集现有数据和资料。以目前使用的《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麻风MDT实施情况统计表》、《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一览表》、《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麻风神经炎监测和治疗情况统计表》、《麻风MDT药品存储量调查表》、《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人员统计表》和《麻风病防治工作调查表》为基础,按照《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自查表》的内容(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件1),收集相关的防治工作信息。(二)市级自查。各设区市对所辖各县(市、区)进行自查。通过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疫情报表、现场检查以及访谈防治人员、普通居民、病人和家属等方式,全面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三)省级现场评估。省级评估组将由省卫生厅疾控处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在每个设区市抽2各县(市、区),在抽出每个县(市、区)中抽查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和1个综合性医疗单位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疫情报表和深入现场,采用问卷调查、深入访谈、专题讨论以及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评估。具体方法如下:1、听取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工作汇报,了解并核实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政府承诺、基本情况、经费投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防治人员和分工、培训、宣传和经费使用情况。2、检查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查看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督导报告和完成项目的效果评估或工作总结。3、查看各级麻风病防治培训计划、内容、学员登记册和培训总结。16 4、抽查访视正在治疗和完成治疗的病人。查看病人资料,核实查菌、诊断、治疗、自我护理、领取抗麻风药品、停止治疗后的随访和判愈情况。5、检查抗麻风药品保管、出入库账簿和核实库存量,查看患者领取药品登记本。6、了解基层防治网是否执行麻风可疑症状者报告工作,检查乡村卫生院/室是否有疑似麻风病人登记本和/或报病登记记录。7、了解麻风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查看各种形式的宣传记录及发放宣传品的内容和数量,检查卫生院麻风病健康教育和公示情况。8、通过访谈,了解乡(村)医生是否经过培训、掌握基本防治技术情况;病人是否了解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对访视的医务人员、病人和随机方式的10名居民/病人家属,开展麻风病知晓情况调查。9、检查县(市、区)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初诊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诊登记本、疫情报表、实验室查菌设备和查菌质量。10、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查看财务帐目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11、了解麻风院(村)改建项目的落实情况,检查麻风院村残老留院者的生活、康复和医疗质量。12、了解并收集有当地特色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13、向当地卫生局和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反馈评估结果,探讨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六、组织实施在省卫生厅领导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中期评估的具体实施。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本市中期评估工作,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具体实施,按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和评估主要指标开展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表和自评报告,配合完成省级现场评估检查工作。七、时间安排(一)2009年5月26日-6月15日,各设区市按照本方案开展自评。6月15日前,向省卫生厅疾控处上报自查表和自评报告,并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2009年6月15日—30日,省级评估组开展对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地区抽查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16 附件1:《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自查表附件2:《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普通人群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附件3:《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综合性医务人员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附件4: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参考框架格式16 附件1《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自查表填表单位名称:市1所辖县(市、区)数2总面积(平方千米)3总人口数(万)4全市疾病控制人员数5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6截至2008年底治愈存活人数7全市麻风院村数8住院村麻风治愈者及病人数评估内容结果备注2006年2007年2008年9政府承诺市级市卫生工作会议是否要求有无有无有无文件及会议记录是否制定麻风防治规划有无有无有无是否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有无有无有无防治工作行政发文数召开工作会议次数参加会议人数县级卫生工作会议有要求的县(市、区)数文件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制定麻风防治规划的县(市、区)数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县(市、区)数防治工作行政发文数召开工作会议县(市、区)数召开工作会议次数参加会议人数10经费保障中央中央补助经费数额(万元)文件、凭证及账册下拨地方经费数额(万元)地方省安排防治经费数额(万元)下拨防治经费数额(万元)市安排防治经费数额(万元)下拨防治经费数额(万元)县安排防治经费数额(万元)11能力建设防治机构及人员市级麻风防治专职人员数防治工作报表及现场调查开展麻防工作县(市、区)数县级麻防单位麻防工作专职人员数县级麻防单位麻防工作专职人员数市级查菌/病理检查机构数能开展麻风查菌的县(市、区)数能开展麻风查菌工作人员数16 12疫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数疫情报表患病率大于1/万的县(市、区)数评估内容结果备注2006年2007年2008年13病例发现可疑者筛查筛查县(市、区)数工作指标、工作计划及小结筛查乡镇数筛查总人数发现可疑者人数确诊病人数乡镇医务人员参加数密切接触者检查检查县(市、区)数工作指标、工作计划及小结检查乡镇数检查家属人数检查邻居人数发现可疑者人数确诊病人数乡镇医务人员参加数其他检查县(市、区)数工作指标、工作计划及小结检查总人数发现可疑者人数确诊病人数参加医务人员数获得报病奖励医务人员数工作计划14病例诊断和治疗及判愈年度新病例全年发现新病人数疫情报表及个案病历其中男性人数其中女性人数平均年龄平均延迟期(月)查菌阳性病人数MB型人数15岁以下病人数二级畸残人数全年发现复发病人数中断MDT治疗人数年度死亡人数现症病例全年现症病例总人数疫情报表及个案病历接受MDT总人数年度判愈总人数年底现症病人数16 年底接受MDT人数评估内容结果备注2006年2007年2008年15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治疗麻风反应全年发生反应病人数个案病历其中1型反应人数其中2型反应人数反应停治疗人数治疗明显好转人数治疗无变化人数麻风神经炎发现神经炎病人数个案病历泼尼松治疗人数完成泼尼松治疗人数治疗效果优人数治疗效果良人数治疗效果尚可人数治疗无变化人数药物不良反应利福平反应人数个案病历DDS反应人数B663反应人数住院接受医疗人数医疗好转人数医疗无效死亡人数16MDT药品中心分配MB成人药品人数药品入出库登记册MB儿童药品人数PB成人药品人数PB儿童药品人数实际用药MB成人用药人数药品入出库登记册MB儿童用药人数PB成人用药人数PB儿童用药人数17畸残预防手术矫治畸残病例数检查患者及相关资料提供防护鞋人数装配假肢条数维修假肢数接受自我护理教育病人数能坚持自我护理人数获得防护用品人数16 评估内容结果备注2006年2007年2008年18人员培训市级参加县(市、区)数培训文件(通知)及资科培训期数培训天数参加人数县级培训期数培训文件(通知)及资科培训天数参加人数19工作督导市级现场督导次数督导报告及相关资料参加督导人数县级开展督导县(市、区)数督导报告及相关资料现场督导次数参加督导人数20麻风节活动市级市级庆祝活动是否开展有无有无有无活动资料、讲话录音(影像)等相关资料是否有政府领导参加有无有无有无参加活动部门数参加活动人数市级慰问活动的现场数捐赠款项数额(万元)县级开展慰问病人的县(市、区)数参加活动部门数参加活动人数21科普宣传种类次数/数量估计覆盖人口数(万)2006年2007年2008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大众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招贴画其他印刷材料传单活页小册子海报16 其他22采购评估内容结果备注仪器购显微镜数(台)检查实物及帐目分发县(市、区)数药品购反应停药品瓶数检查实物、帐目及个案病历用药病人数用药瓶数23院(村)建设建设完工院村数检查现场及查阅相关文件及报批资料尚在建设院村数尚在规划院村数问题及建议:16 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2009年月日16 附件2《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普通人群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现场:市县编号:性别:年龄:文化:职业:有无看过麻风病的相关宣传材料:如有,请指出是哪些?是否听说过麻风病?是否接触过麻风病受累者?①没有或不回答结束②有(请回答下面问题)1麻风病是传染病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2麻风病会遗传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3每个人都会得麻风病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4麻风病可以治愈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5麻风病会导致残疾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6麻风病的残疾可以预防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7麻风病人可以结婚生子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8与麻风病人一起吃饭会得麻风病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9某人小腿某处皮肤斑疹伴麻感可疑麻风吗?①是②否③不知道10自己身上出现麻风病可疑症状怎么办?①知道②不知道注:随机抽取15岁--49岁居民病人家属10名如果今后要开展麻风病的宣传,你认为哪种类型比较好?请指出:调查结果:(1)完成(2)拒绝调查日期:2009年月日调查员签名:16 附件3《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综合性医务人员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现场:市县医务人员类型:是否参加过麻风病培训:哪一年参加的培训:培训方式为:①集中由省级专家培训;②集中由县级专家培训;③由乡镇医务人员培训村医④县到乡,乡到村培训;⑤县级专家逐乡/区培训;⑥其它(请注明):1.关于麻风病,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1)是遗传性疾病2)是病毒感染性皮肤病3)是慢性传染病4)是先天性皮肤病2.麻风病是由下列哪一种病原体引起的?1)病毒2)细菌3)寄生虫4)以上都不是3.关于麻风病的早期诊断,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1)皮肤溃疡伴手指关节肿胀2)皮肤斑疹伴感觉减退3)面部皮损伴下睑外翻4)以上都不对4.麻风反应通常分为:1)BB型、BL型和LL型2)MB型和PB型3)I型、II型和混合型4)以上都是5.以下药物中,哪一种为治疗麻风反应的最常用药物:1)泼尼松2)利福平3)氨苯砜4)B6636.请从下例选项中选出常用的抗麻风药物:1)青霉素+链霉素2)反应停+阿奇霉素3)罗红霉素+异烟肼4)利福平+氨苯砜+B6637.关于麻风病导致畸残的主要原因,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1)皮损的后遗症2)麻风病主要症状3)神经损害的后遗症4)药物副作用8.治疗麻风足底溃疡,下列哪一种方法不正确?1)休息2)穿防护鞋3)清创4)抗麻风治疗9.关于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疗程,下列哪一种是错误的:1)儿童少菌型治疗6个月2)成人多菌型治疗24个月3)成人少菌型治疗12个月4)儿童多菌型治疗24个月10.请说出麻风病的4条诊断标准:1);2)3);4)调查员签名:调查日期:2009年月日16 附件4《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参考框架格式封面:l标题:XX市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l日期l联系人:l联系电话:lE-mail:目录:l如果评估报告超过5页,最好有一个目录;l同时在撰写评估报告前制定一个目录,也可作为写作的框架。摘要:l针对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具体目标,简明扼要地说明所采取的所有策略;l解释现场是如何解决麻风病防治工作中迫切问题的;l简要介绍现场工作的成效、经验、问题、结论、建议;l必须覆盖评估报告的全部基本要点。一、背景(一)一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人口状况、生活水平(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医疗卫生设施情况、参与麻风病防治工作相关部门结构情况(残联、公安、民政、红十字会等)、经费投入、文化教育概括等。一般群众对麻风病相关知识的了解、态度;政府、社会团体和民间团体和组织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态度。(二)麻风病流行状况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麻风并流行情况及特点;对本地麻风病流行模式的估计与预测;麻风病监测情况:包括常规疫情报告、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监测、流动人口及团体人群调查。93 (三)麻风院(村)内、外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状况麻风院(村)情况;麻风院(村)内治愈存活残老者/院外治愈存活者/现症患者的生存情况及生活和医疗等问题。二、防治目标(2006-2010年)(一)总目标在完成基线调查、需求评估、确定优先防治领域侯,针对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实践情况制定的总目标,是一种全面的、高度的和宏观的目标。(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是指某些特定的目标,一定药明确将要改变什么及目标人群,具体目标一定要能够被测量且切合实际。为了达到已确定的总目标,要明确将要取得的阶段性具体目标,以及如何测定这些结果。三、主要工作(一)政府主导于计划方案制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麻风病防治的政策倡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研讨等,营造良好防治工作氛围和制定当地防治政策和计划方案。(二)多部门合作于全社会参与强调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利用各个部门、组织、社区、非政府组织及机构的不同特点与优势。通过多部门合作于参与,扩大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影响,提高效率,实现规划目标。(三)能力建设主要描述通过专业防治技能和理论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人员能力,通过加强投入提高机构防治能力。(四)开展的主要防治活动(按照已经开展工作的各领域)a)病例早期发现;b)病例诊断和治疗;c)严重不良反应治疗;d)畸残预防;e)培训;f)科普宣传;93 a)疫情监测;b)督导评估;c)麻风院(村)改造建设和管理;d)其他。四、结果与成效主要针对开展的活动,描述所取得的成果和成效。可以使用量比指标和图表,做规划实施前后或实施不同阶段的比较或定性描述。(一)政策倡导建立了综合防治机制,形成了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局面;市级卫生工作会议对麻风防治提出要求;防治工作行政发文;制定了地方防治策略;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麻防经费保障;加大了经费投入;经费专款专用。(二)能力建设提高了机构能力;开展查菌/病理检查工作的机构增加;能开展麻风查菌的县(市、区)数及从事查菌工作的人员增加;麻风防治专/兼职人员增加;工作人员能力得到提高等。(三)病例早期发现和诊断治疗开展消除麻风运动、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县(市、区)数;可疑者筛查人数不断提高;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针对流动人口中和特定人群的检查;新发现麻风病人中延迟期和II级畸残比例下降;新病例诊断人数增加;医务人员按规定获得报病奖励;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规则治疗率、治愈率不断提高;完成判愈工作;麻风联合化疗药品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四)严重不良反应治疗治疗麻风反应、麻风神经炎、利福平反应、DDS反应、B663反应病例人数;接受反应停治疗人数;药物不良反应住院治疗人数;治疗效果;诊疗规范不断提高。(五)人员培训参加国家培训期数、天数和人数;省级、市(地)级和县(市、区)级培训期数、天数和人数;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80%以上;培训效果。93 (六)畸残预防神经炎监测人数;手术矫治畸残病例;装配、维修假肢;提供防护用品;提供自我护理教育;坚持自我护理人数;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95%以上;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比控制在10%以内。(七)科普宣传宣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开发各种宣传形式;不同人群麻风防治知识知晓率得到提高;公众麻风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对麻风病相关态度;对感染者的态度;各级政府利用麻风节开展活动;参加麻风节活动部门、人数、领导;各级慰问现场数、捐款项数等。(八)疫情监测召开年度疫情监测会议;基层防治网可疑症状者报告制度;疫情报表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等。(九)督导评估市(地)级、县(市、区)级现场督导次数和参加人数;开展督导县(市、区)数;工作督导报告/总结。(十)招标采购任务按计划完成反应停等招标采购及分发任务。(十一)麻风院(村)改造建设及管理麻风院(村)改造建设项目的招标、选址、落实情况;建成后麻风病院(村)的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五、结论与建议(一)主要结论综合性评价意见;对结果进行分析;工作要求的演变过程对结果的影响。(二)探索、总结防治模式和经验教训。(三)问题于建议。附件:1、典型案例及其照片等;2、开发的防治宣传材料、技术材料及照片等。93 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为推进我国麻风病防治进程,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早日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我国麻风病的流行特点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规划。一、控制现状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始终坚持各项防治策略和措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五十多年来,共计免费查治麻风病人约50万例,全国绝大多数县(市)已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在全国整体疫情保持平稳的同时,部分地区疫情仍无明显改善,甚至呈上升趋势,与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27个省份在省级水平,89.6%的县(市)以县(市)为单位,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4个省份在省级水平,298个县(市)以县(市)为单位,尚未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其中43个县(市)(约占全国1.5%)的患病率仍大于1/万。山东、浙江省作为历史上麻风病流行严重的地区,虽已通过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国家级验收,但其个别县(市)疫情出现了波动。目前,全国尚有现症病人6300余例,其中需要治疗的3100余例。年新发现麻风病人1600余例,年复发病人约160例。新发现病人中,儿童约占2.1%,Ⅱ级畸残者约占21%,病人发现平均延迟在3年左右。在疫情分布上,全国现症病人的62%、新发现病人的61%,尚未达标县(市)的69%及患病率大于1/万的43个县(市),位于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和西藏5个省份;海南、广西、江西、福建、湖北等省份基本消灭麻风病的达标工作进展缓慢,防治任务仍很艰巨。上述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的边远和民族地区。据专家预测,在这些地区仍有相当数量的现症病人尚未被发现。93 在我国某些地区,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严重阻碍了病人发现等策略和措施的开展,对麻风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大量农村务工人员向东部发达地区流动,麻风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另外,我国现有麻风病治愈存活者约21万名,其中约10万名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2万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院(村)内。麻风院(村)的建设和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问题,迫切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二、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灭的原则。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充分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以合理使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持麻风病防治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早日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三、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一)规划目标1、最大限度地发现新、复发病人,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人总数不少于8000名。2、全国所有县(市)的患病率均控制在1/万以下(指县、市人口在3万以上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总数量控制在170个(约占全国6%)以内(见附表):2008年,安徽、青海省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2010年,重庆、广东、陕西3省份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2010年,云南、贵州、四川和西藏4省份应在省级水平上将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2010年,以县(市)为单位未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的县(市)数量,湖北省控制在全省县(市)数的4%以内(不超过4个),福建省控制在6%以内(不超过5个),江西省控制在6%以内(不超过6个),西藏自治区控制在11%以内(不超过8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在12%以内(不超过13个),湖南省控制在12%以内(不超过15个),海南省控制在20%93 以内(不超过4个),四川省控制在20%以内(不超过36个),贵州省控制在34%以内(不超过30个),云南省控制在38%以内(不超过49个)。截至2005年底,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宁夏、河南、河北、新疆、甘肃等省份已经达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尚未接受国家级的考核验收,规划期间要保持疫情的稳定,并做好验收准备。已经通过国家级验收的省份,要巩固防治成果,提高病例发现、畸残预防等防治工作水平,探索适合当地的麻风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出现疫情反复的山东、浙江省个别地区,要在规划期间重新达标。(二)工作指标1、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100%;2、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95%以上;3、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95%以上;4、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内;5、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10%以内;6、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95%以上;7、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8、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9、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80%以上;10、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11、完成麻风院(村)的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四、对策与措施(一)健全防治体系,落实各级职责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中,要将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改革和调整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强化和健全麻风病防治体系,明确各级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和任务。93 县(市)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是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畸残预防等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督导检查乡镇级麻风病防治情况。市(地)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对所辖县(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工作。国家和省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组织协调麻风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对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督导监测、健康教育、规划评估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有麻风病疫情的县(市)级及以上地区,要明确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落实病例发现、随访等具体防治措施。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明晰、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麻风病人早期发现和诊断的水平。要积极发挥综合性或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合并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等工作,为畸残病人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二)完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按照《全国麻风病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掌握我国麻风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及早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病例,减少畸残的发生。做好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为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依据。(三)早期发现病人,给予规则治疗要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根据不同流行地区和防治阶段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疫点调查、团体和中小学生检查等工作。通过广泛的健康教育,鼓励病人主动就诊和发动群众报告病例。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推动各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参与麻风病诊断。健全激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病人发现、报告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群的特点,强化麻风病人发现和治疗的属地管理。对于新发现的麻风病人,按照国家统一的治疗方案免费提供联合化疗药物,给予及时、全程、规则的治疗,并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及并发症。同时,做好抗麻风病药物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四)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93 将预防麻风病人畸残作为麻风病防治日常工作的内容,并协调各级有关部门,纳入到残联康复的总体规划中。通过对病人预防畸残的健康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麻风病人的周围神经炎及眼部损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处理。要密切关注现症病人和青壮年病人,保护劳动力,提高其生命质量。(五)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培训力度要把麻风病防治知识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纪念活动和多种大众媒体,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以防治”的观念。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医务人员等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人的社会风尚,为病人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要制定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计划,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麻风病防治策略、技术、方法等培训,突出重点、保证效果,努力培养一批防治骨干,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同时,要特别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麻风病症状的认识,促进及早发现病人,开展积极的治疗。在麻风病流行地区的医学院校中,要安排相关课程,使学生掌握麻风防治的基本知识。(六)改造建设麻风院(村),加强规范管理对全国麻风院(村)现状进行调查,重点研究解决麻风院(村)的功能定位、日常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制定可行的改造建设规划,争取以中央专项投入为主,对现有麻风院(村)进行改造建设,改善居留者居住条件。各级卫生部门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规划,制定可行的配套政策,确保建成后的麻风院(村)正常运转,提高现有麻风院(村)残老病人的医疗、生活和康复质量。五、保障措施(一)强化政府职责,密切部门合作各地要高度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改、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推动麻风病防治的立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93 (二)加大政府投入,确保规划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麻风病防治的投入力度,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根据麻风病防治工作形势与任务,统筹规划、合理使用,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执行。卫生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防治工作重点和优先领域,发改、财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工作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加强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三)稳定防治队伍,提高人员待遇高水平的防治队伍是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有力保证。我国麻风病防治队伍正处于新老交替时期,面临人才断层、人员流失和转岗等严峻形势。各地要提高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待遇,积极落实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等国家有关工资、职称晋升政策,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麻风病防治骨干的比例,建设一支精干的防治队伍。(四)开展科学研究,增进国际合作要坚持科学研究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针对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开展应用性研究。加强与医学院校及其它科研单位的联系,鼓励参与防治相关课题的研究,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开展一些基础性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要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及时跟踪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促进我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六、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各地对实施效果要定期进行考核评估,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部会同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不定期对各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积极推动全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93 (单位:个)省份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2005年底前未达标县(市)数2010年底前减少未达标县(市)数2010年底前未达标县(市)数浙江220安徽110福建1165江西1266山东220湖北1064湖南23815广东550广西21813海南954重庆770四川541836贵州451530云南692049西藏1358陕西13130青海110合计298128170注:以县(市)为基本单位,基本控制麻风病标准:患病率≤1/万;控制麻风病标准:患病率≤0.5/万;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患病率≤1/10万。93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在我省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为推进我省麻风病防治进程,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我省麻风病的流行特点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规划。一、控制现状新中国成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坚持各项防治策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我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五十多年来,共计免费查治麻风病人近3万例,绝大多数县(市)已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在全省整体疫情保持平稳的同时,部门地区疫情仍无明显改善,甚至呈上升趋势,与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各地虽在2000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和南平等历史上麻风病流行严重的地区,已有10县(市)疫情出现了波动和超标。目前,全省尚有现症病人242例,近几年每年新发现麻风病人70例左右,复发病人约8例。新发现病人中,儿童约占3%,Ⅱ级畸残者约占22%,病人发现平均延迟在2.5年左右。在疫情分布上,全省现症病人的73%、新发现病人的72%,超标县(市)的70%,位于漳州、福州、泉州和莆田4个地市;南平和三明市麻风病疫情不稳定,特别是延平区、顺昌、建瓯和沙县等县市出现超标,防治任务仍很艰巨。上述地区,大多是历史上麻风病的高发区,防治技术薄弱,麻风病人分散,交通不便等,给控制麻风病造成很大的困难。在我省某些地区,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严重阻碍了发现、治疗病人等策略和措施的开展,对麻风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增多,近年来在流动人口中发现40余例麻风病人,多数来自贵州、四川、江西等麻风病高发区,麻风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大。93 另外,我省现有治愈存活的麻风病人约1.5万名,其中约7千名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600多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院(村)内。麻风院(村)的建设和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问题,迫切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二、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灭的原则。加强政府对麻风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充分调动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以合理使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持麻风病防治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三、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一)规划目标1、尽最大的努力发现新、复发病人,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人总数不少于350名。2、全省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总数量控制在5个之内,福州市、漳州、泉州、南平、三明市各控制在1个之内,其余各县(市)均应保持在基本消灭麻风病水平。(二)工作指标1、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100%;2、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95%以上;3、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98%以上;4、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率下降到20%以内;5、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10%以内;6、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95%以上;7、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8、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9、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80%以上;10、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93 11、完成麻风院(村)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四、对策与措施(一)健全防治体系,落实各级职责。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中,要将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改革和调整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强化和健全麻风病防治体系,落实各级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县(市)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是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畸残预防等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督导检查乡镇级麻风病防治情况。设区市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对所辖县(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工作。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麻风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对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监测、健康教育、规划评估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有麻风病疫情的地区要明确麻风病防治专业业务负责单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落实病例发现、随访等具体防治措施。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职责明晰、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和诊断的水平。要积极发挥综合性或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合并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等工作,为畸残病人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二)完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按照《全国麻风病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我省麻风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及早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病例,减少畸残的发生。做好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为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依据。(三)早期发现病人,给予规则治疗93 要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根据不同流行地区和防治阶段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疫点调查、团体和中小学生检查等工作。通过广泛的健康教育,鼓励病人主动就诊和发动群众报告病例。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推动各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参与麻风病诊断。健全激励机制,实行报病奖励,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病人发现、报告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群的特点,强化麻风病人发现和治疗的属地管理。对于新发现的麻风病人,按照国家统一的治疗方案免费提供联合化疗药物,给予及时、全程、规则的治疗,并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及并发症。同时,做好抗麻风病药物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四)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将预防麻风病人畸残作为麻风病防治日常工作的内容,并协调各级有关部门,纳入到残联康复的总体规划中。通过对病人预防畸残的健康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麻风病人的周围神经炎及眼部损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处理。要密切关注现症病人和青壮年病人,保护劳动力,提高其生命质量。(五)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培训力度要把麻风病防治知识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纪念活动和多种大众媒体,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以防治”的观念。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医务人员等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人的社会风尚,为病人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要制定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计划,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麻风病防治策略、技术、方法等培训,突出重点、保证效果,努力培养一批防治骨干,从整体上提高我省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同时,要特别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麻风病症状的认识,促进及早发现病人,开展积极的治疗。医学院校要安排相关课程,使学生掌握麻风防治的基本知识。(六)改建麻风院(村),加强规范管理93 对全省麻风院(村)现状进行调查,重点研究解决麻风院(村)的功能定位、日常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制定可行的改造建设规划。争取以中央专项投入为主,对现有麻风院(村)进行改造建设,改善居留者居住条件。各级卫生部门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规划,制定可行的配套政策,确保建成后的麻风院(村)正常运转,提高现有麻风院(村)残老病人的医疗、生活和康复质量。五、保障措施(一)强化政府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改、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把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卫生防病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麻风病防治目标,明确责任和任务,实施目标考核管理,保证各项麻风病防治任务的完成。(二)加大政府投入,确保规划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大麻风病防治的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根据麻风病防治工作形势与任务,统筹规划、合理使用,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执行。卫生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防治工作重点和优先领域,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工作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加强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三)稳定防治队伍,提高人员待遇。我省麻风病防治队伍正处于新老交替时期,面临人才断层、人员流失和转岗等严峻形势。各地要提高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待遇,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工资、职称晋升政策,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麻风病防治骨干的比例,建设一支精干的防治队伍。(四)开展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93 要坚持科学研究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针对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开展应用性研究,如麻风病人延迟就医行为干预,神经炎早期诊断和处理等。加强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联系,积极参与防治相关课题的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六、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对实施效果要定期进行考核评估,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省卫生厅不定期对各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积极推动全省的麻风病防治工作。93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6-2010)前言:麻风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在我省部分地区仍然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建国以来,我省麻风防治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麻风防治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流行得到有效遏制,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我省的麻风防治工作依然面临着挑战。一是近几年每年平均发现新病例60余例,复发病例8左右,疫情下降缓慢且分布不均,部分沿海地区和边远山区疫情比较严重,仍有相当数量的现症病例尚未被发现。二是新发现病例的畸残率居高不下,麻风病例发现延误,早期发现工作亟待改善。三是部分地区对麻风患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严重阻碍了病例发现等防治策略和措施的落实,麻风健康教育仍需加强。四是社会不断增长的流动人口,加大了麻风病例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的难度。五是现在社会上仍有1.3万余名麻风治愈存活者,其中6千余名存在不同程度的畸残,还有约600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院(村)内,需要医疗照顾和关怀,畸残预防和康复任务尚十分繁重。因此,麻风防治工作仍将是一项长期任务。为推进我省麻风防治工作进程,尽早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2006年卫生厅颁发了《全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下称《十一五规划》)。为了规范全省麻风防治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特制订《全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实施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各地在实施《十一五规划》中遵照执行。第一章:目标与策略一、目的加强政府对麻风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早期发现和治愈麻风患者,控制传染、降低麻风患病率和畸残率,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二、目标1、最大限度地发现新、复发病人,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人总数不少于325名。2、全省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总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93 三、指标1、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100%;2、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95%以上;3、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95%以上;4、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比控制在20%以内;5、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比控制在10%以内;6、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95%以上;7、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8、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9、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80%以上;10、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11、完成麻风院(村)的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四、指导原则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灭的原则。2、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麻风防治工作。3、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保证麻风防治经费。4、对不同流行地区的控制工作实行分类指导。5、与综合性卫生服务相结合,提高麻风防治工作水平。五、主要技术策略1、建立健全麻风防治服务体系,把麻风病防治与综合医疗卫生服务相接。2、广泛开展麻风病的健康教育,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3、早期发现和治疗病人。4、开展麻风畸残预防和康复。5、完善疫情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动态。6、加强麻风防治管理。7、结合防治需求,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第二章:完善防治服务体系93 建立健全麻风防治服务体系是做好防治服务的保障。该体系包括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和各类医疗机构。有过麻风流行市(地)、县都要有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并要配备相应的人员。一、省级省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是:为地方政府制定有关麻风病防治的规划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调全省(市、区)《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开展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质量控制、督导检查、规划评估和科学研究等工作。省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必须具备麻风查菌的设施和技术人员;确定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和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为全省开展麻风组织病理学检查的单位。三、市(地)级市(地)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是:为当地政府制定有关麻风病防治的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对全市(地)的麻风疫情开展监测,对所辖县(市、区)的麻风防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和管理评价。协助所辖县(市、区)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市(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必须具备麻风查菌的设施和技术人员。四、县级县(市、区)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是:负责麻风病健康教育、疫情监测、人员培训、病例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病人畸残预防和对乡镇级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有过麻风流行的县(市、区)必须有麻风防治人员。有麻风疫情的县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必须具备麻风查菌的设施和技术人员。五、乡(镇)级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站)的主要职责是:对乡村医生进行麻风防治知识培训,开展健康教育、病人发现和治疗、病例管理等,负责麻风疑似病人、反应病人等的报告和转诊。有过麻风病发生的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站)要设兼职人员。六、村级93 村医的主要职责是:宣传麻风防治知识,报告麻风可疑线索,转诊疑似病人;协助对现症麻风病例的治疗和反应处理、开展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和治愈存活者的随访、对残疾者进行畸残预防指导。七、其它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当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发现的麻风病人或麻风疑似病例,按国家有关法规及规定及时进行病人报告及转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承担对麻风病及其反应进行处理;在医院内开展麻风病的健康教育;接受当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专业培训和指导。八、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完善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包括每年省、地市召开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选派各级麻风防治人员参加省内外麻风病知识培训,配备各级麻风防治机构实验室与开展宣传、培训等设备,在有条件地市和省开展麻风病防治专题研究等,具体计划与经费预算见附件1《“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年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三章:《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准备一、制订规划和实施细则各市(地)和县(市、区)根据省级的麻风防治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和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任务和指标。二、《十一五规划》的贯彻省级和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召开有各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参加的《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当地阶段性麻风防治《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三、经费保障国家已将麻风纳入重点救治的疾病范畴,各地政府要将麻风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地财政部门要把麻风防治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至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要按有关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优惠待遇,帮助解决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93 第四章:健康教育一、要求1、麻风病的健康教育要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全过程;2、各地要制订好麻风健康教育计划,并开展工作;3、要把麻风病防治知识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全民健康教育计划中去;4、要组织好“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普及麻风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以防治”的观念;5、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特别是医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麻风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受累者的社会风尚。6、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目标人群,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经常性广泛宣传。二、目标人群及其内容与方法(一)一级目标人群------麻风病人及麻风治愈者1、麻风病人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正确认识麻风病和对待社会上还客观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偏见,做到自重、自尊、自强、自立,树立治愈疾病的信心;2)遵循医嘱,坚持全程、规则服药,按时接受检查;3)在治疗过程中或完成治疗后,一旦怀疑或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的征候和/或药物的不利作用,应立即找专业人员就诊或咨询。4)发现亲属和周围的人群有麻风可疑症状,应及时劝其就诊或向当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报告。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向病人发放宣传手册或画册,医生口头宣教和咨询。2、麻风病治愈者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自我防护的方法;2)一旦出现复发可疑症状,立即找专业人员就诊和咨询;3)发现亲属和周围的人群有麻风可疑症状,应及时劝其就诊或向当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报告。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向其发放宣传手册或画册,医生口头宣教和咨询。(二)二级目标人群------病人家属、医务人员、行政领导1、病人家属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麻风病的病因、传染、症状、治疗等基本知识,“麻风病可以防治”93 的科学道理;2)消除对麻风患者的排斥、歧视和恐惧,积极协助和督促病人进行正规化学治疗和按时检查,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3)发现自身和/或周围人群有麻风可疑症状时,及时就诊或向当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报告;4)积极配合家庭接触者检查。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向其发放宣传手册或画册,医生口头宣教和咨询。。2、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宣传党和政府对麻风防治事业的关心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2)讲解麻风病的基本知识和症状,消除对麻风患者的歧视和恐惧,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对麻风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3)发现疑似患者应该向有关部门转诊和报告。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参加培训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参与防治活动等。3、行政领导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麻风病的基本知识、流行情况及严重性、危害性;2)防治麻风病是政府的责任;3)正确理解“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含义。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汇报工作、参加会议、现场调研、参加培训、参与防治活动等。(三)三级目标人群——社会公众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1)麻风病可以治愈,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可以防止畸残;2)麻风病主要症状、诊疗机构;3)政府对麻风病实行免费治疗;4)动员麻风疑似患者及时就诊或向当地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报告;5)关爱麻风受累者。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传单、宣传画、布告、标语、板报、报纸、广播、电影和电视等。三、方法见《麻风病防治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有关章节。四、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根据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和开展不同宣传频度,其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见附件2《“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五章:培训一、要求1、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要协助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计划。2、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保证效果。93 3、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培训。把麻风防治知识的培训作为乡村医生岗前培训一项内容,提高麻风防治工作的水平。4、积极争取在医学院校增加麻风防治课程,使医学生掌握麻风病的基本知识。二、培训对象及内容(一)麻风防治专业人员掌握麻风病流行病学、疫情监测、细菌学、免疫学、临床症状、临床和实验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畸残预防和康复、国内外麻风防治工作的新进展等各个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强调实践技能的提高。(二)乡村医生了解麻风病的病因、临床症状和体征、诊断和治疗、畸残预防和康复等基本知识,转诊和报告麻风疑似病例。(三)其他相关医生(皮肤科、神经科等)了解麻风病临床症状和体征、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不利作用的主要症状及处理方法,转诊和报告麻风疑似病例。三、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不同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其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见附件3《“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六章:病例发现发现并治愈麻风病人是控制麻风病流行的最有效措施,是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根本保证。为此,各地要加大病例发现的力度。一、发现病人的方式(一)麻风病可疑线索当出现下列任一症状或体征者应当怀疑麻风病:1、皮肤出现浅色或红色斑疹,久治不愈(三个月以上者);2、皮损的感觉丧失或减退;3、手掌、足底麻木或有麻刺感;4、手、足或眼睑肌无力、萎缩;93 5、外周神经疼痛或触痛(尺、正中、桡、腓总、胫和面神经);6、面部或耳垂出现水肿或肿块(耳垂肥大);7、手或足发生无痛性伤口或烧/灼伤;8、眉毛稀落、眼睑闭合不全、歪嘴、爪手垂足等畸形(晚期麻风)。(二)发现病例的措施1、动员群众自报和他报,实行报病奖励制度;2、在全县范围内每年开展麻风可疑线索调查;3、每年开展麻风接触者检查和疫点调查;4、加强皮肤科门诊的病例发现。(三)流动人口中的麻风病例发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应主动与流动人口暂住的社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场所的单位联系,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麻风健康教育,提供麻风医疗信息;与发放健康证的部门联系,在进行流动人口的务工健康体检中,力争增加麻风健康体检内容。综合性医疗机构对外来就医的流动人口,要警惕包括麻风在内的传染病诊断,减少漏诊和误诊;对发现的麻风患者和有可疑症状者要及时向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报告。(四)高流行区的消除麻风运动消除麻风运动的主要目标是:1)尽最大程度发现新病例,并用联合化疗治愈患者;2)增进社区人群对麻风了解和参与;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诊断和治疗技能。根据当地情况,在估计有较多新病例的县(市)可考虑实施本项目。估计有较多新病人的指征主要有以下几条,同时符合多条者,有新病例的可能性就越大:1)近3年新病例平均发现率高于1/10万;2)新病例中2级畸残比高达40%;3)新病例平均延迟期长达3年以上;4)该县(市)患病率高于本省(地)平均水平,且近3年未开展主动发现病例工作;5)近3年新病例中儿童患者比例高于本省(地)平均水平。实施消除麻风运动的方法是:第一阶段:举行全县消除运动启动会和培训各乡镇卫生院长,防保医生和志愿者(1天);93 第二阶段:各乡镇院长和防保医生回各乡镇召开各乡镇会议和对各乡镇的村干部和村医进行简单培训,布置工作(0.5天)。县专业人员应该分别到重点乡镇进行督导培训(每乡1天);第三阶段: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小册子、标语、板报、海报等媒介大力宣传麻风的典型体征和症状,让群众家喻户晓,了解麻风的基本知识;专业人员可以到学校和社区张贴麻风张贴画,讲解麻风。发现有麻风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各村庄由村长和村医召开村民大会,讲解麻风典型症状,如有皮肤病或可疑症状者到村卫生室检查。第四阶段:收集可疑线索。要求村医走访村庄的干部和群众,了解村内麻风可疑体征和症状者;村医或专业人员对近5年内患者家属随访;对近5年内治愈患者进行复查;对近3年新病例的近邻进行随访。第五阶段:所有可疑线索由村医上报乡镇卫生院,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核查。二、《十一五规划》期内各设区市麻风病例发现的任务《十一五规划》期内各设区市麻风病例发现数量见下表。地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合计5年发现数55257060251730308325麻风疫情较重的地市,当地政府要加强对麻风防治工作的领导,列出重点县、重点乡镇,采取综合有效的发现病例措施,力争在《十一五规划》中期完成本地市发现病例总数的75%以上。三、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1、报病奖励:对发现麻风病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奖励,其中个人120元/例,单位180元/例;2、可疑线索调查:每年在全省选择20个麻风病流行县(市、区),开展全县性线索调查,主要是培训相关人员、发放线索调查表、报告可疑线索,并对可疑线索专业人员给予诊断或排除。每个开展线索调查点给予1万元的补助。93 3、疫点调查:在15个县(市、区),对上一年有新病人发现的疫点进行宣传、调查病人及其家属与周围人群。每个调查疫点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4、流动人口调查:每年选择2个点,在每个点调查3000人流动人口,并对该地进行社区医生和周围群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与培训。每个点预算经费为2万元。5、消除麻风运动:根据开展消除麻风运动的条件,在全省选择上一年麻风疫情流行重的地区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经费预算为5万元。以上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见附件4《“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七章:诊断和治疗一、诊断(一)诊断标准在以下四项标准中,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时即可确诊为麻风病例。1、皮损并伴有明确的感觉障碍;2、明确的周围或皮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3、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4、皮损活检有麻风特异性改变。现症病例指具有活动性皮肤损害或查菌阳性的病例。属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均属现症病例:1、未完成规定化疗者;2、已完成MDT规定疗程(处于监测期)、尚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活动性病例。(二)细菌学和组织病理学检查所有的新发现和复发病例诊断时均要求做细菌学检查。现症病例要求每年做一次细菌学检查。当诊断新发现和复发病例有困难时,应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麻风病的细菌学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的具体方法、要求、质量控制,见《手册》有关章节。二、治疗(一)联合化疗的分类93 分为多菌型麻风(MB)和少菌型麻风(PB)。所有皮肤查菌阳性、皮损在≥6块或神经损害≥2条者归为MB麻风;所有查菌阴性、皮损在≤5块或神经损害≤1条者为PB。(二)联合化疗方案成人MB麻风的标准治疗方案是:利福平:600mg每月1次;氯法齐明:300mg每月1次,以及50mg每天1次;氨苯砜:100mg每天1次;疗期:24个月(24板药物)。成人PB麻风的标准治疗方案是:利福平:600mg每月1次;氨苯砜:100mg每天1次;疗程:6个月(6板药物)。儿童(10-14岁)MB麻风的标准治疗方案是:利福平:450mg每月1次;氯法齐明:150mg每月1次,以及50mg隔天1次;氨苯砜:50mg每天1次;疗期:24个月(24板药物)。儿童(10-14岁)PB麻风的标准治疗方案是:利福平:450mg每月1次;氨苯砜:50mg每天1次;疗期:6个月(6板药物)10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剂量可以按体重计算(利福平:每公斤体重10mg,氯法齐明:每天每公斤体重1mg和每月一次每公斤体重6mg,氨苯砜:每天每公斤体重2mg。标准儿童泡膜包装可以拆开,以便给10岁以下儿童适当的剂量。氯法齐明可以根据需要减少剂量。)。疗程:MB规则治疗二年,PB规则治疗六个月。推荐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治疗方案:93 1、对利福平过敏或肝损害的MB患者:氯法齐明50毫克/天加氟嗪酸400毫克/天和美满霉素100毫克/天,三种药合用治疗6个月,再用氯法齐明50毫克/天加氟嗪酸400毫克/天或美满霉素100毫克/天两个药合用治疗18个月。克拉霉素500毫克/天可以替代上述的氟嗪酸或美满霉素。2、拒服氯法齐明的MB患者:方案1):利福平600毫克/月加氨苯砜100毫克/天和氟嗪酸400毫克/天,三种药治疗24个月。方案2):利福平600毫克/月加氨苯砜100毫克/天和美满霉素100毫克/天,治疗24个月。方案3):利福平600毫克/月加氟嗪酸400毫克/月加美满霉素100毫克/月,三种药合用治疗24个月。3、对氨苯砜过敏的MB患者:MB患者停用氨苯砜,继续用原来的利福平和B663两种药。PB患者可以将氯法齐明替换过敏的氨苯砜。4、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患者:联合化疗药物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婴儿是安全的,有少量药物从乳汁中分泌,除了婴儿有皮肤色素沉着,没有其他不利作用报告。5、合并结核病MB患者:应该同时治疗两个病,在适当治疗结核病时,也应该给予MDT,但利福平应该给予抗结核病的剂量。6、合并HIV感染的患者:到目前为止,这类病人对MDT的反应与一般患者没有区别。无需改变药物。7、完成MDT后发生反应的患者:使用类固醇治疗反应时,同时给予MDT,直到停止使用类固醇。三、麻风反应和处理(一)麻风反应定义指麻风病慢性病程中突然发生的病情活跃或加剧的改变。临床上有皮损红肿、扩大,或突然出现许多新发皮损,或有剧烈神经肿痛,虹膜睫状体炎、淋巴结炎、睾丸炎和发热等全身症状,常伴有急性神经功能的丧失。临床上可分为I型和II型反应。(二)麻风反应临床表现I型反应时原有皮损红肿高起,周围神经可迅速肿胀,出现疼痛和触痛。在受累神经支配区出现感觉异常和疼痛,可以迅速发生运动功能障碍,如不及时处理,可发生畸残。全身症状轻微,常为局限于四肢和面部的水肿。93 II型反应的临床表现主要为麻风性结节性红班(ENL)。损害局部呈圆型,边界模糊,淡红,鲜红和暗红色,有触痛,好发面部和肢体伸侧。ENL常成群出现,当旧损害消退时,新的损害又发生,损害一般持续几天时间。可以发生虹膜炎、巩膜炎、急性睾丸炎、淋巴结炎、关节炎、手足部水肿。II型反应常有全身症状,有发热、疲倦、头痛、厌食、失眠等。(三)麻风反应治疗I型反应一般首选泼尼松治疗,初始剂量一般为40-60毫克/天。反应严重者剂量可增加,治疗数天和一周控制病情后,应每2-4周减5-10毫克,在最后2周给予5毫克/天维持量。泼尼松治疗I型反应的时间在BT患者一般治疗4-6个月,BB患者为6-12个月,BL患者为6-18个月。在大剂量泼尼松不能控制反应时,可同时加用雷公藤,应用该药时要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II型反应治疗首选沙利度胺(反应停)。初始剂量为200-300毫克/天,分3次口服,一般一周内即可控制反应症状,待症状控制后,每周减量100毫克,直到逐渐减量至25~50毫克/天,维持治疗的时间为数月到半年。不良反应有粒细胞减少、心动过缓、头晕、视物模糊、嗜睡、口干、疲乏等。该药能引起畸胎,故对妊娠妇女禁用(尤其是停经2个月以上者),育龄妇女慎用。在没有禁忌症情况下,如没有沙利度胺可选泼尼松,一般初始剂量为20-40毫克/天,以后根据病情调整,连续治疗2-3个月。在II型反应时,如发生急性虹膜炎,应每小时滴1%的可的松眼药水,晚上用可的松眼膏。同时每日2次应用1%的后马托品眼药水散瞳,必要时找眼科医生就诊。如发生急性睾丸炎,患者需卧床休息,给予止痛剂、泼尼松和悬带支持治疗。四、麻风病复发和处理(一)复发定义各型麻风患者在完成规定抗麻风治疗疗程后,显示正常疗效,并达到病情静止或临床痊愈后,在出现下列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才可确定为复发。1、出现新皮损或原有皮损数量增多,浸润加剧,面积扩大,无明显触痛。2、皮肤查菌阴性后又呈阳性,且任一部位查菌菌量≥2+;或原来细菌未阴转,同一部位皮肤涂片比前次查菌结果增加2+以上;或有大量完整染色菌。3、组织病理学检查,少菌型复发患者皮损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变化。多菌型复发患者皮损抗酸杆菌较前明显增加,并有大量完整菌。4、患者皮损活检接种正常小鼠足垫有活菌生长。93 (二)复发处理发现麻风病可疑复发时,基层医务人员均应及时向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汇报,经有经验的上级医生作临床和(或)细菌检查,必要时作病理检查,综合判断后以确定是否复发的诊断。否则严格定期随访。诊断为复发者应报省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多菌型患者复发后,应采用多菌型方案治疗。少菌型患者如经联合化疗后复发,应按多菌型麻风处理。复发患者又成为现症病人,其家属应按要求作定期健康检查。五、治愈标准(一)多菌型患者治愈标准完成联合化疗的病例在监测期间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和/或周围神经粗大、疼痛及压痛等)完全消失、同时皮肤涂片查菌阴性后,每3个月查菌一次、连续2次阴性。(二)少菌型病人治愈标准完成治疗的病例在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和/或周围神经粗大、疼痛及压痛等)完全消失后,皮肤涂片查菌仍为阴性者。六、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对所有全省新发与现症病人进行免费诊断与治疗,具体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见附件5《“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诊断与治疗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八章:病例管理一、现症病例1、联合化疗的管理:1)诊断的新或复发患者应该按照要求书写完整病历,将病史、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内容记入病历。2)疗前对患者进行肝肾功能、血尿常规的检查。3)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要告知患者麻风基本知识和坚持规则治疗和眼手足自我护理预防畸残的重要性。使患者了解治疗中可能出现的氨苯砜过敏、麻风反应等其他症状。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求患者立即找医生处理。93 4)坚持每月发放一次药物并予监服。在交通不便或病人外出打工等特殊情况可以一次性提供2-3个月的药物,但应该明确有人监服。5)一般在家治疗。发生氨苯砜引起的剥脱性皮炎以及肝肾功能损伤时应该安排病人住院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对麻风患者抢救治疗。6)治疗期间,血尿常规每三个月检查一次;肝肾功能每半年检查一次。必要时随时复查。7)国家对麻风病治疗实行免费救治的政策。2、麻风反应的管理:各地要定期将当地发生麻风反应的例数逐级上报至国家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作为国家提供抗麻风反应药品的依据。对于一些严重的反应患者,应给予住院治疗。3、残疾预防的管理:新病例和复发病例一经确诊,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在建立专科病历的同时,要对病例的周围神经功能进行细致检查,填写《麻风患者畸残记录表》,定期进行随访观察。其具体技术细节参见《手册》第十四章。4、联合化疗停药后监测的管理:麻风病例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的疗程后,仍由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半年1次的体检(含周围神经功能检查)和对查菌阳性者每年1次的查菌监测。皮肤查菌阴性后,每3个月查菌一次,连续2次持续为阴性者即可判愈。监测期间要做好各种记录。麻风患者所在社区或乡村医生要配合麻风专业人员做好监测工作。5、流动人口中现症病例的管理:流动人口中麻风病例的联合化疗、麻风反应处理、残疾的预防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属地的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应将患者的情况通报给病人原住地的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并逐级上报至国家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备案。流动人口中麻风患者原住地的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应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检查。二、治愈者1、复发的监测:对治愈存活患者每年随访1次,MB监测5年,PB监测2年,如有可疑复发症状应做皮肤查菌。2、残疾预防与康复管理:见《手册》第二十一章。93 三、麻风院(村)残老留院者的管理当地政府应协调发改、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不断提高现有麻风院村残老留院者的生活、康复和医疗的质量。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麻风院(村)改建项目的工作。第九章:药品供应与管理一、药品供应1、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科参照各地市的麻风疫情统计报告计算所需免费供应药品。2、药品的种类为抗麻风药品(利福平、氨苯砜、氯法齐明、氟嗪酸、美满霉素、克拉霉素等)和主要抗麻风反应药品(泼尼松、沙利度胺等)。二、药品管理1、抗麻风药品必须有专柜存放,专人保管,防潮、防霉、防丢失、防过期的情况发生。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售或挪用抗麻风药品。3、药品分发手续必须齐全,帐物相符。4、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确保所有患者按时规则治疗。第十章:残疾预防和康复一、要求1、麻风病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是麻风病防治日常工作的一项内容,要纳入麻风防治工作规划和计划,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2、将麻风残疾者的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纳入到残联康复的总体规划中,落实残疾证的发放工作,为麻风残疾者的康复积极创造有利条件。3、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要督促乡村医生指导病人开展防残工作,防止发生新残疾和原有残疾加重。4、加强周围神经炎及眼部损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处理。要密切关注现症麻风病例和青壮年麻风病例的残疾预防工作。二、内容和技术93 麻风残疾预防和康复技术要求见《手册》第十四章。三、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对存活畸残麻风患者进行眼手足自我护理、发放防护鞋、溃疡防治、安装假肢与维修、提供防护用具和实行特殊病例手术等畸残预防康复工作,其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见附件6《“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畸残预防与康复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十一章:疫情监测一、麻风病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麻风病实行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向属地的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转诊和报告。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接到报告应立即对病人进行核实诊断。对确诊的麻风病例由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确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病人确诊24小时内向属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即进行网络直报。二、麻风病监测各地市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要组织各县(市、区)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认真学习《全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2006)》,并严格按照《全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200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应由专人负责麻风监测工作。三、疫情的分析和利用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每年应对工作报表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要定期将有关监测报告、统计分析和半年、年度总结以电子邮件,同时以传真或信函的形式上报上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向所辖地区有关实施单位进行反馈。省和各地市级每年应举行一次疫情监测工作会议。四、经费预算见附件7《“十一五”93 期间福建省麻风病监测、督导考核与评估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第十二章:督导、考核和评估一、总体要求1、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各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2、督导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结束后,要完成督导报告,并将结果向被督导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二、督导方法(见省疾控处文)1、督导前准备工作:要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了解被督导单位既往的麻风防治工作情况,制定督导提纲,确定本次督导重点内容。2、收集信息的途径: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考察防治工作等。三、主要内容1、政府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承诺;2、麻风防治队伍和能力的建设;3、工作计划及《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4、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5、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麻风防治项目的实施;6、麻风防治培训;7、病例发现和治疗管理;8、畸残预防;9、疫情监测;10、药品管理;11、健康教育;12、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自查;13、麻风院(村)的管理。四、考核和评估指标(见《手册》)(一)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93 联合化疗覆盖率又称接受治疗率,系指同期接受有效抗麻风治疗的病例占规划期内应该接受治疗病例的百分比。它是反映联合化疗实施状况的重要指标(接受联合化疗≥1个月的病例才列入分子计算)。联合化疗覆盖率=同期接受有效联合化疗的病例数/规划期内应该接受联合化疗的病人数×100%。(二)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联合化疗规则率系指同期规则治疗的病例占规划期内应该接受治疗病例总数的百分比。该率受规则治疗定义的影响,用MB方案治疗的病例,每月服药不少于20天,每年至少服药8个月,24个月的疗程可以在36个月内完成;用PB方案治疗的病例,每月服药不少于20天,6个月的方案可在9个月内完成,称为规则治疗。联合化疗规则率=同期接受规则联合化疗的病例数/规划期内应该接受联合化疗的病例总数×100%。(三)麻风病联合化疗完成治疗率*由于操作上的原因,这里以完成治疗率代替治愈率。联合化疗完成治疗率系指同期完成联合化疗的病例数占规划期内应该接受治疗病人数的百分比,是评价麻风防治效果的重要指标。治愈率=同期治愈病人数/规划期内应该接受联合化疗的病人总数×100%。(四)新发现麻风病人中2级畸残率麻风引起的畸残分为3级,0级为正常,I级为麻风病引起的手足底和角膜的保护性感觉丧失,II级为肉眼可见的肢体畸残和重度视力障碍或失明。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比=同期新发现病人中有Ⅱ级畸残的病人数/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例总数×100%(五)现症病例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现症病例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系指同期在完成联合化疗病人中,在联合化疗期间发生畸残(含Ⅰ和Ⅱ畸残)的病例数占规划期内完成联合化疗病人总数的百分比。该率是反映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监测与处理质量的重要指标,其基础是对所有新发和复发病例建立《麻风患者畸残记录表》。现症病例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同期完成联合化疗病例中在联合化疗期间发生畸残(含Ⅰ和Ⅱ畸残)的病例数/规划期内完成联合化疗病例总数×100%。93 (六)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例每年随访监测率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例每年随访监测率系指当年在完成联合化疗的现症病例中,同期实际接受监测的病例数占当年应该接受监测的病例总数的百分比。随访监测率=同期实际接受监测的病例数/当年应该接受监测的病例总数×100%。(七)现症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密切接触者主要是指麻风病患者的家属。现症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同期实际接受麻风病检查的接触者数/当年应该接受检查的接触者总数×100%。(八)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系指同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具有皮肤科执业医师资格的接受过麻风病诊疗培训的在岗医生数占该地区规划期内应该接受培训人总数的百分比。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同期实际接受麻风诊疗培训的皮肤科医生数/规划期内应接受麻风诊疗培训的皮肤科医生总数×100%。(九)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乡村医生一般指乡镇卫生院防保科和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系指同期实际接受麻风防治培训的乡村医生人数所占该地区规划期内应该接受培训的乡村医生人总数的百分比。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同期实际接受麻风防治培训的乡村医生人数/规划期内应该接受麻风防治培训的乡村医生总数×100%。(十)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指同期某阶段抽查到的了解麻风病基本知识人数占规划期内某阶段抽查人数总数的百分比。公众麻风病特定知识知晓率=同期抽查的一般人群中基本了解麻风病基本知识的人数/规划期内某阶段抽查一般人群的总数×100%。五、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任务和考核(一)对一些在2000年前达标后,目前处于超标单位,继续进行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达标考核任务(二)基本消灭麻风病的考核验收93 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基本消灭麻风病考核验收办法》(卫疾控发(1999)第399),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推动全省基本消灭麻风病的进程。六、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见附件7《“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麻风病监测、督导考核与评估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2006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93 福建省卫生厅一、项目目标1、加强麻风病的早期发现和治疗,在开展项目地区新发现病人数有所增加。2、通过培训广大基层医务人员,提高麻风病防治专业水平。3、通过大力开展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减少对麻风病人的恐惧和偏见,使病人能主动早期就诊和得到治疗。4、通过对麻风病人开展畸残预防和康复,降低病人的畸残率。二、项目的范围和内容1、项目范围全省各地,重点支持麻风病流行较严重的地区。2、项目内容(1)根据省麻风病流行情况,按照项目安排选择实施项目县市。优先选择麻风病流行较重,近年未开展发现病人工作的县市。由各地申报,省级审定。在当地政府参与下,在3-4个月时间内,通过召开全县项目启动会,培训乡村医务人员,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发动基层医务人员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病可疑患者,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消除传染源。对报告可疑病人并得到确诊的报告人给予物资奖励。(2)开展重点乡镇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调查。选择疫情流行较重或防治力量长期薄弱或新病人数突变的县市开展麻风病可疑线索调查,调查时至少覆盖5个重点乡镇。由各地申报,省级审定。对原来麻风病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治疗病人。对报告可疑病人并得到确诊的报告人给予物资奖励。(3)举办2期省级麻风病防治培训班,培训麻风病防治人员和皮肤科医生。三、项目组织实施1、组织形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估。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下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2、资金安排93 省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结合项目情况合理安排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重点补助突击性的强化的疾病控制工作,包括病例发现、基层医生培训和报病奖励补助等。四、项目执行时间项目各项工作在2006年底完成。五、项目督导和评估1、各项目地区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下达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效果进行督导和检查,每半年一次,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中央有关部门,保证工作的质量。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的方法:对个项目地区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访问群众和病人、问卷调查等方法评估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评估指标有:近3年发现率和患病率趋势、新病人中二级畸残率、新病人发病到确诊时的医疗延迟期、新病人中儿童麻风比例、查菌阳性病人数、接受规则麻风联合化疗病人数、基层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知识的掌握程度、麻风患者对畸残预防知识的掌握程度、一般群众对麻风病知识的了解程度等。93 附表:2006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经费预算分配表2006年度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地区合计消除运动线索调查流动发现接触随访发现奖励培训会议健康教育麻风病防治畸残预防疫情监测督导评估药品检验总计75.06.011.02.05.01.012.02.015.04.03.04.010.0省级小计36.00.00.00.00.01.012.02.0 4.03.04.010.0省疾控中心36.00.00.00.00.01.012.02.0 4.03.04.010.0地市小计39.06.011.02.05.00.00.00.015.00.00.00.00.0福州小计3.0 1.01.01.0        福州市皮防院3.0 1.01.01.0        莆田小计5.03.01.0 1.0        莆田市皮防院3.03.0           仙游县2.0 1.0 1.0        泉州小计3.0 2.0 1.0        泉港区1.0   1.0        惠安县1.0 1.0          南安市1.0 1.0          厦门小计1.0  1.0         同安区1.0  1.0         漳州小计17.0 1.0 1.0   15.0    漳州市卫生局15.0      15.0    龙海市2.0 1.0 1.0        龙岩小计4.03.01.0          龙岩市皮防院1.0 1.0          上杭县3.03.0           宁德小计2.0 2.0          古田县1.0 1.0          福安市1.0 1.0          南平小计2.0 2.0          延平区1.0 1.0          建瓯市1.0 1.0          三明小计2.0 1.0 1.0        清流县1.0 1.0          永安市1.0   1.0        93 2006年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工作计划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麻风病控制项目继续坚持以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为工作中心,开展全省的麻风病宣传、培训、发现、治疗和康复等工作。省级在具体分析当前麻风流行和防治情况的基础上,与各地沟通,有重点地设立省麻风防治项目,经费由省统一管理,通过层层签订项目合同,根据各项目地区工作的完成情况,下拨经费,各级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和督导,特别是对经费的使用要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此制订2006年省麻风控制项目工作计划如下:一、存在问题:l2005年新发和复发病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5.8%,说明各地还有一定的新病人发生,需要加强病人的发现工作;l全省累计存活病人中有近7000名畸残需要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医疗;l麻风病漏诊、误诊率高,需要对各市、县(市、区)和乡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l社会对麻风病恐惧歧视依然存在,阻碍了麻风病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l存在一些诊断、治疗疑难的病例,需要提供特殊医疗和药品支持;l流动人口中有麻风病人的发生,增加了麻风防治难度。二、目标:l新发现病人畸残率和登记病例中新发畸残率分别控制在20%和5%以下;lMDT的覆盖率、规则治疗率和完成治疗率均达到100%;l通过POD和康复使病人的畸残发生和加重各减少50%,并改善其生活质量。三、防治策略:l支持对各地市、县麻风防治工作的指导、培训、督导、监测和评估;l加强和维持政府对麻风防治工作的政府承诺;l93 进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等方面的研究,以便在麻风低流行地区寻找低耗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麻风防治服务;l向各地免费提供治疗麻风MDT、治疗反应药物;l开展一些关键的麻风防治服务(如:控制、关怀和畸残预防和康复)。四、主要措施4.1.1、召开全省麻风病工作会议:在3月份组织召开全省麻风防治工作会议,根据2005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提出2006年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会议内容1)省和9个设区市汇报和交流2005年麻风防治项目工作进展、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2)省布置2006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工作。4.1.2、省级和重点项目地区及时对2005年项目工作加以总结,参加全国会议汇报和交流我省麻风病项目工作完成情况。4.2宣传卫生部到我省慰问麻风病人活动: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卫生部2006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在我省漳州皮肤病防治院慰问活动,深入到漳州市麻风防治第一线调查麻风防治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漳州市开展麻风村病人的治疗和康复等工作。省在福州市举办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的领导,通报卫生部在我省开展麻风节慰问活动情况,根据目前麻风防治情况和今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情系麻风患者,温暖困难群体”的主题,提出今年开展麻风防治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议。l省协助全国性病麻风防治中心向有麻风病人存在的乡村医务人员分发麻风病防治知识读本1500本,各地应积极向乡村医生分发省编印的《麻风病》挂图;l编印宣传麻风防治知识宣传小册子5万份,组织各地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麻风病宣传小册子和防治知识挂图等形势开展宣传活动;l编印《福建省历年麻风流行情况资料汇编》2000本。4.2、培训4.2.1、参加全国培训:参加全国培训:根据全国麻风防治中心的要求组织选派省和市、重点县麻风防治骨干参加全国麻风病防治及康复知识的培训与交流。93 4.2.2省举办二期麻风培训班:由省CDC麻风病防治科组织实施,一期为麻风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内容麻风传染、流行、症状、诊断、治疗、鉴别诊断和疑难病例处理等;培训对象各地市、重点县(市、区)皮防专业机构的医务人员45人,时间7天,请各地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另一期为畸残预防与康复培训班,培训内容为麻风畸残预防与康复,结合各地近年来麻风病畸残和反应发生的情况,重点介绍麻风畸残的基础记录、眼手足自我护理、康复训练和溃疡的防治等知识,减少畸残的发生和发展,参加对象为省、市、重点县(市、区)麻风医务专业工作人员40人,时间7天。4.2.3地市级培训班:在4个设区市举办麻风防治知识培训班,在市卫生主管部门的协助下,由市皮防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内容麻风传染、流行、症状、诊断、治疗和畸残预防与康复医疗等;培训对象本市、辖区县(市、区)市综合医院的皮肤科医生和皮防皮防专业机构的医务人员40人,时间5天,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4.3、发现:把麻风发现出来,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率,使麻风流行最终得到控制和消灭,因此麻风病例的发现是防治工作策略最重要一环,各地应该把它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省将在一些地区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发现麻风病人的调查工作。4.3.1消除麻风运动(LEC):在2个设区市中选择2个麻风高流行县(市、区),在全(县、区)范围内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在当地政府参与下,在2-3个月时间内通过召开全县项目启动会,培训乡村医务人员,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发动基层医务人员和群众寻找并报告麻风病可疑患者,及时发现和治疗麻风患者,消除传染源。具体做法见附件1《福建省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方案》。4.3.2可疑线索调查:根据麻风病具有疫点、家庭聚集和复发等特点,开展疫点、麻风治愈者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为对象的麻风可疑线索调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病人。计划在全省15个麻风流行病重点县(市、区)开展,具体做法见附件2《福建省开展可疑线索调查实施方案》。4.3.3流动人口调查:93 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取得工商、劳动保障、街道、公安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助下,深入到企业、工厂、工地等外来人口集中单位开展皮肤病健康体检活动。计划2个流动人口多的市区开展,皮防单位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同防疫健康体检、当地医疗单位开展调查工作。具体做法见附件3《福建省开展流动人口调查实施方案》。4.4、治疗:继续实行WHO推荐的联合化疗方案,对治疗超过WHO规定疗程而未达到治愈者实行每月一次给药的ROM方案,治疗到判愈。应按照《麻风防治手册》的要求做好服药、查菌、判愈和反应病例的处理,对疑难病例应及时报告省、市麻风防治专业机构,组织有关学科的专家对其进行诊断和治疗,避免病情加重和可能引发医疗纠纷。4.5、畸残预防康复根据《全国畸残预防技术指南》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如下工作,各地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摸清当地麻风病人的畸残分布情况,开展畸残预防与康复工作。l神经炎的发现与治疗:在全省对现症和新发300例活动性病人进行麻风畸残的基础记录,发现神经炎进行及时给予治疗,预防畸残的发生和发展。l眼手足自我护理:宣传年青的在麻风村外的畸残患者500例,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教育,提供防护辅助用具如眼镜、手套、眼药水等。l防护鞋应用:为全省有足底麻木和溃疡患者300例提供防护鞋,院外患者优先考虑。l溃疡综合防治:选择50自愿参加防治的患者,教育病人进行溃疡的防治知识,为麻风病人清疮和护理工作,促进溃疡早期愈合和减少其复发。l假肢安装:为截肢患者免费安装20支假肢。4.6合作项目:在荷兰麻风救济会资助下,继续落实福建与荷兰签订的《中国-荷兰麻风病防治与综合卫生服务相结合项目》协议内容,在试点福清市开展卫生系统研究和康复医疗等工作。皮防系统继续加强与残联联系,按照《福建省麻风病康复十五规划》要求,开展麻风病康复医疗工作,继续落实和协助省残联为麻风病治愈者开展康复和发放畸残防护辅助用具项目。4.7、疫情监测:县级以上的麻风防治机构应按照福建省麻风病例登记规范的要求做好病例登记,并在一个星期内使用《现症病例随访表》报告省、市皮防专业机构,每半年县、市皮防机构向省CDC麻风病防治科报告当地麻风疫情,撰写疫情报告。省将对近20年来全省各地市、县麻风流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和资料汇编。5、督导与评估:93 在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业务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麻风病的宣传、培训、治疗、病例发现等工作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得到解决。省对3个设区市和15个县(市、区)、各设区市应对所辖区内不少于2个的县(市、区)开展督导和评估,并对各地麻风防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评估内容见附件4。6、计划和总结:各地根据省麻风防治工作计划的内容要求,制订切实可行工作计划,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报告省CDC。六、经费预算(单位:万元)见上附件。93 附件1:《福建省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实施方案》目标:发现隐藏在社会的麻风病人。组织:得到当地政府支持,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向各相关单位发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发动开展麻风消除运动,由当地皮防专业机构具体实施,省、市皮防单位负责指导和协助。人员: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省、地、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15人以上组成,各乡村医务人员协助。时间:2个调查点分别在5-7月和9-11月份开展。范围:在全县(市、区)范围内开展。内容:l培训:由省或市麻风防治专业人员负责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与麻风病相关科所有医务人员和所有村医进行麻风知识培训,重点介绍麻风病的症状和诊断等内容,培训时间一般为1天。l宣传:由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提供麻风宣传材料和策划,在所有医疗机构制作1期麻风宣传栏并张贴麻风宣传挂图;在全县(市、区)利用电视或广播播发不少于5次的麻风知识宣传报道节目。l义诊:由市、县皮防专业人员组织在县(市、区)城区、重点乡镇所在地开展以皮肤病健康保健为内容的义诊活动,结合活动发放麻风宣传材料。l调查:走访所有县、乡、村的医疗机构,通过宣传麻风知识,向各社区人员了解麻风可疑线索,并给予诊断或排除。l治疗:应用MDT免费治疗所有发现病例。评估与督导:省将应用如下3个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1)在实施LEC期间所发现的新病例数(少菌型和多菌型);2)多于5块皮损的新病例数;3)新病人中2级畸残的比例。并督导项目专款经费使用情况。经费:省给予每个调查点经费3万,若有不足部分由当地配套解决。预算情况:培训费:160人*50元/天人*1天=8000元宣传费:800元/次*5次=4000元义诊费:15人*50元/人天*10天=7500元调查费:10人*50元/人天*15天=7500元交通费:2000元其它费:1000元93 附件2:《福建省开展可疑线索调查实施方案》目标:在重点人群中发现麻风病人。组织:得到当地政府支持,以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向各相关单位发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发动开展麻风可疑线索调查,由当地皮防专业机构具体实施,省、市皮防单位负责指导和协助。人员: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省、地、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10人以上组成,各乡村医务人员协助。时间:2个调查点分别在5-7月和9-11月份开展。范围:在全县(市、区)范围内开展。内容:l培训:省或市麻风专业人员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与麻风病相关科所有医务人员和过去有麻风病人存在所有村医进行麻风知识培训,重点介绍麻风病的症状和诊断等内容,发放麻风可疑线索调查表,布置开展线索调查工作,培训时间一般为1天。l疫点调查:近5年有新病人发现的所在地为麻风病疫点,每个疫点调查周围人群300-500人或100户,不足者调查该自然村的5岁以上所有人口,对外出打工者应通过其家庭成员了解其健康状况。l治愈者复查:对所有治愈者进行复查,了解其目前是否存活、复发和畸残情况;l家属体检:对近10年麻风现症病人的家属进行全面的体检。评估与督导:省将应用如下3个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1)在实施可疑线索调查所发现的新病例数(少菌型和多菌型);2)多于5块皮损的新病例数;3)新病人中2级畸残的比例。并督导项目专款经费使用情况。经费:省给予每个调查点经费1.5万,若有不足部分由当地配套解决。预算情况:培训费:100人*50元/天人*1天=5000元调查费:10人*50元/人天*20天=10000元93 附件3:《福建省开展流动人口调查实施方案》目标:在流动人口中发现麻风病人。组织:得到当地政府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并组织开展,由当地皮防专业机构具体实施,省、市皮防单位负责指导和协助。人员: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省、地、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10人以上组成,当地医疗和防疫部门协助。时间:2个调查点分别在6月和11月份开展。范围:在市区外来人口集中的企业、工地等单位开展。内容:体检:由当地麻风防治机构组织人员走访外来人员集中居企业、住点或工地,在当地厂医、社区医务人员、卫生监督等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对来自麻风病高流行区的重点人群开展皮肤病健康体检,调查麻风病可疑者,发现病人并给予及时治疗,调查人数不少于3000名;座谈:邀请受调查社区医疗机构与麻风相关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讲解麻风有关知识,了解可能出现的麻风可疑线索;宣传:由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提供麻风宣传材料分发给流动人员,在社区医疗站张贴麻风宣传挂图,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其他行之有效的麻风知识宣传活动。评估与督导:省将对调查、培训和宣传等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督导项目专款经费使用情况。经费:省给予每个调查点经费1万元,若有不足部分由当地配套解决。预算情况:培训费:100人*50元/天人*1天=5000元调查费:10人*50元/人天*10天=5000元93 附件4:福建省2006年麻风防治项目督导和评估方案一、引言为保证各地按照省项目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特拟定本督导和评估方案。二、评估内容1.组织建设: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工作落实的组织和人员保障;2.实施计划与总结:根据当地麻风病流行病学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实施计划或方案,并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3.人员培训:开展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4.健康教育及大众参与:了解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5.病例发现:了解麻风病例发现的工作;6.病例管理:了解麻风病例管理的工作;7.麻风畸残预防及康复:了解麻风畸残预防及康复工作;8.项目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有关资料收集、分类、建档、规范管理和上报。三、方法1.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并讨论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文件、记录、照片、报表等);3.现场考察/观察;4.与各有关面对面访谈。四、应收集资料1、基本情况(接受调查地区)人口数万;所辖行政区县;乡镇;村;93 医疗机构数个;培训人数人;累计麻风病人数例;现症数例;2005年新发复发例;2、开展工作2.1、宣传召开座谈会:次;参加对象;参加人数人;发放宣传品:份;发放对象:;墙报:期;举办单位:;电视报刊等媒体期;举办单位:;2.2、培训组织单位;期数;对象:;人数:;时间;其它情况:;2.3、调查发现2.3.1、线索调查发放线索调查表张;回收调查表张;报告可疑线索条;复查条;确诊例。2.3.2、疫源地普查应查点;应查人数人;实际调查人;发现可疑病人人;确诊人。2.3.3、旧病人复查应查人数人;存活人;发现复发病人人。2.3.4、流动人口调查实际调查人;发现可疑线索条;确诊人。2.3.5、家属体检93 近10年现症病人家属户;应查人;实际查人;发现可疑人;确诊例。2.3.6、皮肤科门诊皮肤病就诊人次;怀疑麻风病人人;确诊例。2.3.7、报病情况收到报告可疑线索条;复查条;确诊例。3、项目督导查看地市、县为项目工作落实开展的督导工作,包括督导次数、内容、总结。4、财务使用与管理4.1、收到经费元;收到时间;当地配套元;93 4.2、省级麻风防治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日期活动编号摘要借方贷方余额                                                       93 福建麻风防治项目综合评估表评估过程简述项目地区工作亮点、经验及案例项目地区工作进展促进因素及障碍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93 2007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福建省卫生厅一、项目目标1、大力开展麻风病的早期发现和治疗工作,使项目地区麻风病早期发现率有所增加;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随访检测率达到98%以上。2、及早预防神经,使新发现麻风病人II级畸残率下降到25%以内;开展对现症病人畸残预防的教育,减少现症病人畸残的发生和恶化。3、通过省、地级麻风病知识培训,提高县级以上综合医疗和专业机构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水平。4、加强对各地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和评估,提高麻风病防治工作质量。二、项目的范围和内容1、项目范围支持9个地市20个重点县(市、区)的麻风病控制工作。2、项目内容(1)麻风病早期发现:根据省麻风病流行情况,按照项目安排选择实施项目地市。在项目地市优先选择麻风病流行较重地区,开展发现病人工作。主要形式有疫点调查、线索调查接触者调查、团体学生检查。通过培训乡村医务人员,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发动基层医务人员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病可疑患者,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消除传染源。对报告可疑病人并得到确诊的报告人给予物资奖励。(2)人员培训:在省举办1期和在6个地市举办6期的针对综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麻风病知识培训,通过介绍麻风病症状和体征、诊断和治疗,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麻风病诊断和治疗水平,达到早发现和治疗的目的。(3)畸残预防与康复工作,对全省现症和新发现麻风病人均给予基础记录和神经炎早期发现和治疗,减少病人出现畸残和防止畸残的加重。(4)加强对麻风病疫情监测工作,对发现每例病人进行登记和监测,做好对麻风病疫情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93 (5)督导和评估:省将对全省各地麻风病的发现、治疗、康复等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制订统一的评估标准,加强各地对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三、项目组织实施1、组织形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估。市、县卫生主管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在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下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2、资金安排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25万,省财政配套30万元,对早期发现病例、治疗、人员培训、畸残预防、疫情监测、督导评估给予补助,具体补助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四、项目执行时间项目各项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五、项目督导和评估1、各项目地区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下达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效果进行督导和检查,每半年一次,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中央有关部门,保证工作的质量。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的方法:对个项目地区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访问群众和病人、问卷调查等方法评估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评估指标有:近3年发现率和患病率趋势、新病人中二级畸残率、新病人发病到确诊时的医疗延迟期、新病人中儿童麻风比例、查菌阳性病人数、接受规则麻风联合化疗病人数、基层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知识的掌握程度、麻风患者对畸残预防知识的掌握程度、一般群众对麻风病知识的了解程度等。附表:2007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经费预算分配表93 2007年国家麻风病控制项目经费分配表单位:元地区需方补助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合计早期发现病例人员培训畸残预防疫情监测督导评估补助经费小计疫点调查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团体学生检查报病奖励补助经费小计省级培训地市培训补助经费小计神经炎监测总计3203210336522925省级小计00002230302249省疾控中心    223 3 2249地市小计320308033500516福州小计10000100010012福州市皮防院1    1  01  12莆田小计10000100.50.510012.5莆田市皮防院1    1 0.50.51  12.5泉州小计01000100.50.50.5000.52泉州市皮防院 1     0.5 0.5  0.50.5厦门小计10000100.50.500001.5厦门市CDC       0.50.5    0.5同安区皮防院1    1  0   01漳州小计00010100.50.510012.5漳州市皮防院   1 1 0.50.51  12.5龙岩小计0000000000.5000.50.5龙岩市皮防院     0  00.5  0.50.5宁德小计00010100000001古田县皮防院   1 1  0   01南平小计00010100.50.50.5000.52南平市CDC   1 1 0.50.50.5  0.52三明小计01000100.50.50.5000.52三明市皮防院 1   1 0.50.50.5  0.5293 2007年省级麻风病控制经费分配表地区需方补助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合计早期发现病例人员培训畸残预防检查与治疗疫情监测督导评估补助经费小计疫点调查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团体学生检查报病奖励补助经费小计省级培训地市培训补助经费小计神经炎监测总计953201910128001030省级小计0000001 128001011省CDC     01 128  1111地市小计95320190 0  00019福州小计1000010 0  0001福州市皮防院1    1  0    01莆田小计1011030 0  0003仙游县皮防院1 1  2        2莆田市皮防院   1 1        1泉州小计1100020 0  0002泉州市皮防院1    1       01南安市CDC 1   1        1厦门小计100001        1同安区皮防院1    1  0    01漳州小计1001020 0  0002漳州市皮防院1    1  0    01龙海CDC   1 1        1龙岩小计1120040 0  0004上杭县皮防院1 1  2        2长汀县皮防院 1   1        1龙岩市皮防院  1  1  0    01宁德小计110002  0    02福安市CDC 1   1        1宁德市CDC1    1        1南平小计110002  0    02建瓯市皮防院11   2        2三明小计1100020 0  0002将乐县CDC1    1        1三明市皮防院 1   1  0    0193 2008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麻风病防治项目以及《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进一步加强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08年麻风病防治项目。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促进《全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的实现,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预防畸残发生,维护广大民众的健康权益。(二)年度目标1.加强病例发现,对麻风病可疑者筛查750名和在麻风密切接触者中发现750名可疑者的检查,发现新病人不少于50例,并给予免费治疗;2.强化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治愈病人不少于60例;3.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80例、100例和8例。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项目范围全省所有市、县、区,项目工作均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并计算项目工作量给予补助。(二)项目内容1、病例发现。1.1、可疑者筛查1.1.1、工作内容:在近10年有麻风病发生乡镇的乡村医生主动寻找并推荐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并提供相关医学检查、乡村医生推荐可疑者补助及专业医生现场工作补助。1.1.2、任务分配:见附表1。1.1.3、可疑者条件:当发现并报告下列任一症状或体征者应当确定为麻风病可疑者:皮肤出现浅色或红色斑疹,久治不愈(三个月以上者);93 皮损的感觉丧失或减退;手掌、足底麻木或有麻刺感;手、足或眼睑肌无力、萎缩;外周神经疼痛或触痛(尺、正中、桡、腓总、胫和面神经);面部或耳垂出现水肿或肿块(耳垂肥大);手或足发生无痛性伤口或烧/灼伤;眉毛稀落、眼睑闭合不全、歪嘴、爪手垂足等畸形(晚期麻风);其它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1.1.4、开展可疑者筛查步骤:培训: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机构组织培训工作,以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写的《麻风病防治常识》为教材,对在近10年有新病例发生乡镇的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分发线索调查表,布置开展线索调查具体工作。l报告线索:乡村医生在接到任务后,认真回忆和确认在自己从医工作中遇到可能的麻风病例,发现可疑者立即填写并以报表的形式报告县(市、区)麻风病防治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临床症状和体征的描述,同时医生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l专业人员复查:县级麻风专业防治机构接到报告后在一个星期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皮肤、神经的临床检查和皮肤查菌。地市级麻风防治机构应在县级排查和诊断有困难时协助复查,并负责确认县级上报的可疑线索数,而后上报省疾病控制中心。省疾病控制中心将根据各地市上报线索的临床检查和皮肤查菌结果,下乡抽查核对其中的1/3线索符合情况,评估各地上报可疑线索的质量,依此计算各地报告线索数。1.1.5、经费补助:每条可疑线索筛查补助费250元,具体经费补助见附表2。1.2、密切接触者检查。1.2.1、工作内容:麻风病通过直接接触传播,近10年现症麻风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通过专业医生赴现场,对麻风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发现麻风可疑病例750名,提供相关医学检查、专业医生赴现场工作补助。1.1.2、任务分配:见附表1。93 1.1.3、可疑者条件:与可疑者筛查条件相同,对旧病人复查时,应认真检查和询问病人自己和家人与麻风病相关的症状和体征,以便发现麻风患者本人是否复发和家人患病情况。1.1.4、开展可疑者筛查步骤:县级麻风防治专业人员根据本地区历年麻风病登记情况,找出近10年现症麻风病人,了解其分布情况,作出下乡调查的工作计划。调查对象为现症病人的家属(与病人直接相关的前后三代人)和周围群众,每例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调查至少50人,且必须报告1条的可疑线索。并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皮肤、神经的临床检查和皮肤查菌。地市级麻风防治机构应在县级排查和诊断有困难时协助调查,同时负责确认县级上报的可疑密切接触者,而后上报省疾病控制中心。省疾病控制中心将根据各地市上报线索的临床检查和皮肤查菌结果,下乡抽查核对其中的1/3可疑者符合情况,评估各地上报可疑者的质量,依此计算各地报告可疑密切接触者数。1.1.5、经费补助:每条可疑线索筛查补助费200元,具体经费补助见附表2。2、病例诊断和治疗。2.1、诊断2.1.1、诊断标准:在以下四项标准中,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时即可确诊为麻风病例。l皮损并伴有明确的感觉障碍;l明确的周围或皮神经粗大伴相应的功能障碍;l皮肤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l皮损活检有麻风特异性改变。2.1.2、诊断过程:诊断:县级麻风专业人员负责对可疑麻风病例的诊断,诊断过程包括:问病史、病历记录、皮肤、神经检查、皮肤查菌、病理检查和畸残基础记录。地市级麻风防治机构应在县级诊断有困难时给予协助,同时负责确认县级上报的麻风病例,而后上报省疾病控制中心。省疾病控制中心将根据各地市上报麻风病例数,下乡抽查核对其中的1/3新病人,评估各地诊断的质量,确认新发病例。93 确诊后:应对病人及其家属做麻风病健康教育咨询,咨询内容包括麻风病基本常识、麻风畸残预防、神经炎、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具体做法请见《麻风病防治手册》)等知识。治疗前:对病人做肝肾功能、血尿常规检查,做好病历记录。2.1.3、任务分配:见附表12.1.4、经费补助:每例病人诊断补助费400元,具体经费补助见附表2。2.2、治疗2.2.1、方案分为多菌型麻风(MB)和少菌型麻风(PB)。所有皮肤查菌阳性、皮损在≥6块或神经损害≥2条者归为MB麻风;所有查菌阴性、皮损在≤5块或神经损害≤1条者为PB。根据WHO方案多菌型治疗2年、少菌型治疗半年。完成MDT后发生反应的患者:使用类固醇治疗,同时给予MDT,直到停止使用类固醇。2.2.2、工作内容:由县级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实施,地市负责复查治疗规则情况和效果评估。其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专业人员每月一次送药、体检和病情记录;每年二次的皮肤病理及实验室查菌;在新病例治疗的第一、三个月复查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治疗第一个月后检查心电图。2.2.3、任务分配:同上新病例诊断。2.2.4、经费补助:每例新病人每年治疗补助费2100元,具体补助见附表2。3、现症病人治疗和管理3.1、方案:与新发病人治疗一样,要求对所有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均按WHO的联合化疗方案免费给予治疗。治愈标准如下:多菌型患者治愈标准:完成联合化疗的病例在监测期间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和/或周围神经粗大、疼痛及压痛等)完全消失、同时皮肤涂片查菌阴性后,每3个月查菌一次、连续2次阴性。少菌型病人治愈标准:完成治疗的病例在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和/或周围神经粗大、疼痛及压痛等)完全消失后,皮肤涂片查菌仍为阴性者。3.2、工作内容:由县级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实施,地市负责复查治疗规则情况和效果评估。其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93 应该按照要求书写完整病历,将病程记录、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内容记入病历。每半年对患者进行肝肾功能、血尿常规的检查。每年二次的体检、皮肤病理及实验室查菌。治疗过程中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要告知患者麻风基本知识、坚持规则治疗和眼手足自我护理预防畸残的重要性。使患者了解治疗中可能出现的神经炎、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等其他症状。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求患者立即找负责专业医生处理。坚持每月发放一次药物并予监服。在交通不便或病人外出打工等特殊情况可以一次性提供2-3个月的药物,但应该明确有人监服。一般在家治疗。发生氨苯砜引起的剥脱性皮炎以及肝肾功能损伤时应该安排病人住院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对麻风患者抢救治疗。对符合治愈标准的应及时给予判愈。3.3、任务分配:见附表1。3.4、经费补助:每例现症病人每年治疗补助费800元,具体经费补助见附表2。4、严重不良反应处置。由于治疗麻风病时间长,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主要为麻风反应、神经炎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3种。对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免费提供药品、相关医学检查,专业医生根据不良反应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死亡。4.1、麻风反应4.1.1、麻风反应定义:指麻风病慢性病程中突然发生的病情活跃或加剧的改变。临床上有皮损红肿、扩大,或突然出现许多新发皮损,或有剧烈神经肿痛,虹膜睫状体炎、淋巴结炎、睾丸炎和发热等全身症状,常伴有急性神经功能的丧失。临床上可分为I型和II型反应。4.1.2、麻风反应治疗:由县级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实施,地市负责协助、复查治疗规则情况和效果评估。治疗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治疗方案如下:93 I型反应一般首选泼尼松治疗,初始剂量一般为40-60毫克/天。反应严重者剂量可增加,治疗数天和一周控制病情后,应每2-4周减5-10毫克,在最后2周给予5毫克/天维持量。泼尼松治疗I型反应的时间在BT患者一般治疗4-6个月,BB患者为6-12个月,BL患者为6-18个月。在大剂量泼尼松不能控制反应时,可同时加用雷公藤,应用该药时要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II型反应治疗首选沙利度胺(反应停)。初始剂量为200-300毫克/天,分3次口服,一般一周内即可控制反应症状,待症状控制后,每周减量100毫克,直到逐渐减量至25~50毫克/天,维持治疗的时间为数月到半年。不良反应有粒细胞减少、心动过缓、头晕、视物模糊、嗜睡、口干、疲乏等。该药能引起畸胎,故对妊娠妇女禁用(尤其是停经2个月以上者),育龄妇女慎用。在没有禁忌症情况下,如没有沙利度胺可选泼尼松,一般初始剂量为20-40毫克/天,以后根据病情调整,连续治疗2-3个月。在II型反应时,如发生急性虹膜炎,应每小时滴1%的可的松眼药水,晚上用可的松眼膏。同时每日2次应用1%的后马托品眼药水散瞳,必要时找眼科医生就诊。如发生急性睾丸炎,患者需卧床休息,给予止痛剂、泼尼松和悬带支持治疗。以上方案3个月为1个疗程。临床检查:皮肤、神经检查每月2次,连续检查3个月共检查6次;皮肤查菌1次;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1次。县麻风专业人员每月2次送药、体检和记录病情。必要时地市和省麻风专业人员协助其治疗。4.1.3、任务分配:见附表1。4.1.4、经费补助:每例麻风反应病人每年治疗一个疗程(3个月)补助费2500元,具体补助见附表2。4.2.、神经炎早期发现和治疗4.2.1、定义:由于麻风杆菌侵入周围神经、麻风反应和炎症等原因,引起患者周围神经损害,主要表现为眼、手、足的感觉障碍、肌力减弱或瘫痪、神经肿大、神经疼痛及触痛和继发性症状(如溃疡等)。早期发现神经功能损害,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恢复受累神经功能,防止畸残的发生或已有畸残的加重,防止大多数患者发生永久性神经功能损害。神经炎的治疗已一般要在发生神经炎的6个内治疗有效,超过1年则无法恢复神经功能。4.2.2、发现和治疗93 按照《麻风病防治手册》第十四章关于神经炎早期发现和治疗方法,对眼、手和足进行感觉和肌力测定,而后填写《麻风患者畸残纪录表》,判定是否发生神经损害,并给予规范治疗。治疗首选皮质类固醇(强的松)一个疗程治疗半年,第一个月:40mg/日一次口服;第二个月:30mg/日一次口服;第三个月:20mg/日一次口服;第四个月:15mg/日一次口服;第五个月:10mg/日一次口服;第六个月:5mg/日一次口服,两个疗程后无效应停止神经炎治疗。在治疗神经炎的同时应该治疗发生的麻风反应,麻风反应治疗方案同上。4.2.3、任务分配:见附表1。4.2.4、经费补助:每例麻风反应病人治疗一个疗程(3个月)补助费2500元,具体经费补助见附表2。4.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4.3.1、定义:少数麻风病人对WHO推荐治疗方案中的利福平和氨苯砜药物出现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利福平会引起肝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肾功能损害,氨苯砜引起溶血性贫血、肝炎、粒细胞缺乏症和正铁血红蛋白血症等,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如不及时处理会出现严重后果,因此应该及早发现和治疗。4.3.2、发现和治疗在治疗前,首先应开展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初步了解病人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其次应对病人进行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知识的健康教育,让病人在出现不适时及时与专业人员联系。专业人员接诊时,应开展临床、肝肾功能和血尿常规检查,确认是否存在严重不良反应,若是的话,应立即停止MDT治疗,转到综合医疗机构(一般是在县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治疗,具体治疗单位应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协商后确定)。4.3.3、任务分配:见附表1。4.3.4、经费补助:每例麻风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病人治疗一个疗程(预计治疗2个月,其中住院1个月)补助费8000元,具体经费补助见附表2。5.项目实施的技术保障(1)健康教育结合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时机,制作健康促进相关材料,开展综合性健康促进活动并定期进行评估等。93 在省级:及时转发国家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和红十字会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全省开展庆祝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召开省级麻风病日座谈会,参加对象:省卫生厅、民政厅、残联、红十字会、部分新闻单位和全省卫生防治工作人员等120人,会期1天。宣传麻风病知识,通报我省麻风病防治形势,探讨并提出加强我省麻风防治工作策略和措施。预算经费2万元。在地市:围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的主题,各地市麻风病防治机构组织开展麻风病宣传、咨询和相关人员的座谈会,慰问麻风病村修养人员,编写麻风病宣传小折页普及麻风病知识,消除社会歧视。全市慰问麻风病人及座谈会参加人员:各县市卫生局、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和卫生防病单位负责人40人,座谈会内容为宣传麻风病知识,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治形势,探讨并提出加强本地区麻风防治工作策略和措施。每个地市预算经费1万元。具体经费预算见附表3。(2)人员培训。由省、地两级开展分级培训,加强专业人员和乡村基层人员的培训,提高知识和技能。在省级举办麻风病常识、疫情监测和畸残预防与康复培训三期,培训对象为县级以上麻风病专业人员和皮肤科医生,培训内容为掌握麻风病流行病学、疫情监测、细菌学、免疫学、临床症状、临床和实验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畸残预防和康复、国内外麻风防治工作的新进展等各个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强调实践技能的提高。每个培训班参加人员45人,为期5天,经费预算3万元,3个培训班预算经费9万元。具体经费预算见附表3。在9个地市举办麻风病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级麻风专业人员、皮肤科医生和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内容为了解麻风病的病因、临床症状和体征、诊断和治疗、畸残预防和康复等基本知识,转诊和报告麻风疑似病例。每个培训班参加人员35人,培训2天,每个培训班1万元,9个地市预算经费9万元。具体经费预算见附表3。(3)疫情监测。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定期赴现场采集信息等。93 省和各地市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要严格按照《全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200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省级要每季度、地市级要每月下到项目县(市、区)收集麻风病例报告、疫情资料和分析与整理工作,每个季度将有关监测报告、统计分析和半年、年度总结以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到上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经费预算省级3万元,9个地市3万元。具体经费预算见附表4。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省卫生厅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以上标准,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项目单位发放补助经费。补助经费发放要与完成工作任务和质量挂钩。工作任务量和质量及发放补助要有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二)资金安排和经费管理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2007年安排我省的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159万元,其中各地市的健康教育9万和培训9万项目经费由省财政直接下拨到各地财政,其余141万元由省疾病控制中心代管。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和治疗、严重不良反应治疗、规划管理和能力建设等给予补助。具体补助项目及金额见上面项目计划。获得项目补助必须具备条件如下:1、各项目市、县、区应制订年度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2、每季度、半年和全年的麻风防治项目实施工作总结;3、按照福建省麻风疫情监测工作的要求每半年上报麻风病发现、诊断、治疗、监测等疫情报告;4、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项目工作预算标准列出实施工作经费支出的明显表;5、省CDC在收到以上四个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后,按照标准,核实各地落实项目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实际经费开支,而后给予下拨。6、麻风项目经费应该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超标准支出,否则不予认可。(三)招标采购1.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省药品、试剂等采购的监督工作。93 1.各项目单位负责本地区药品、试剂等采购的工作,若采购有困难应与省、市麻风病控制单位协商,指定药品采购单位。3.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省的麻风病诊断、治疗和检测的实际情况,指导项目单位制定计划购买品目、规格和数量,各项目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及卫生部、财政部备案。四、项目执行时间招标采购工作在2008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工作在2008年年内完成。五、项目监督和评估(一)省卫生厅组织对市、县、区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二)省CDC将根据2006年制订的《福建省麻风病项目工作督导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对各地防治工作情况和防治措施实施情况、经费使用和取得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三)每项目地区应对每季度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上报各设区市卫生局和省CDC;省CDC将各设区市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卫生厅。2008年5月25日93 表1:2008年麻风项目任务在各个地市的安排情况表地市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合计线索调查135601501359060603015750接触者数135601501359060603015750新发病人1041096442150现症病人5318564330142097250治愈数12513126352260麻风反应127151312765380神经炎1591615159885100药物反应111111110893 表2:2008年麻风项目每例次经费开支补助标准表执行单位工作项目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新病例诊断新病例治疗现症病人治疗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单位花费工作频率小计单位花费工作频率小计单位花费工作频率小计单位花费工作频率小计单位花费工作频率小计省级旅差费55551260521056305630   市级旅差费303030301236030260306180306180   县级旅差费858585851210208521708565108565101060600省级临床检查555               市级临床检查1010105126052101066010660   县级临床检查2020205126020240256150256150   乡村医生报病奖励50                 实验室检查皮肤查菌45454545290452904514545145   皮肤病理  10012522501102220         肝功  403527035270351353513535270肾功  403527035270351353513535270血常规  101022010220101101011010220尿常规  101022010220101101011010220胸透               902180心电图   2012020120      20240购买药品及住院治疗费治疗药品         143511435143511435100011000抢救药品               390013900护理费               2030600耗材               2530750住院费               2530750合计250200400**2100**800**2500**2500**8000备注:1、麻风病实验室检查单位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有资质医疗或防疫机构开展;2、购药单位原则上由各项目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单位购买,有困难时委托省或地市麻风病防治机构购买,而后分发到各项目县。经费补助由下拨麻风项目中转给。93 表3:2008年麻风项目宣传、培训经费预算表项目参加人数住宿费伙食费会议租金材料费讲课费合计每天天数小计每天天数小计每天天数小计每份份数小计每天天数小计省宣传1206017200502120008001800      20000市宣传406012400502400060016000.560003000   10000省培训5060530006061800080054000305015007005350030000市培训4060296050360006002120030401200320264010000表4:2008年麻风项目疫情监测下乡经费补助预算表地区省CDC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合计下乡天数200402540404030303025*每天补助费15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旅差费300004000250040004000400030003000300025006000093 2008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地区免费救治补助(需方补助)工作经费能力建设总计病例发现病例诊断和治疗小计乡村医生报病及管理病人补助健教宣传疫情监测小计人员培训小计省级地市级合计34841186116239918159省级小计3484118626149 9141省CDC3484118626149 9141地市小计    9 9 9918福州    1 1 112莆田    1 1 112泉州    1 1 112厦门    1 1 112漳州    1 1 112龙岩    1 1 112三明    1 1 112南平    1 1 112宁德    1 1 112备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2008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补助标准表》规定向项目地区发放补助经费。93 2008上半年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经费分配表(经费单位:元)项目地区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新病例诊断新病例治疗现症病人治疗麻风反应治疗神经炎治疗药物严重不良反应治疗补助项目经费合计福州市018221544022,600福清市1715111322024,210平潭县15011612018,550闽侯县051131104,370连江县151500622017,740莆田市3024222046048,300仙游县174221033033,050泉州市5522822023,650南安市10111522021,250惠安县0022811013,640厦门市201151009,500同安区13300822016,750漳州市0000000010,645龙海市202022922022,830漳浦县101000822011,020诏安县161511721011,740云霄县15151121109,655南靖县202011322022,850平和县151500711010,620东山县151200411010,015龙岩市303011622028,160上杭县151500211013,350长汀县151511411017,450三明市2513221446050,050南平市532221024024,680建瓯市161522522023,400建阳县541111104,790武夷山市40222001013,560顺昌县0120032106,345光泽县511111003,590宁德市30300064404,470福安市101500211010,620古田县141500312015,460合计436395323221458630578,91093 2008下半年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经费分配表(经费单位:元)项目地区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新病例诊断新病例治疗现症病人治疗麻风反应治疗神经炎治疗药物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项目经费补助合计福州市212842823033,450福清市131522811022,650平潭县132532822028,450闽侯县631131105,435连江县151511722018,120闽清县11800211010,950厦门市101170109,425同安区8033222013,950泉州市7622422021,150南安市18400221012,410惠安县000041106,450石狮市30100020007,140泉港区151511311011,800莆田市303622433031,900仙游县1822221033036,400漳州市0000000032,700龙海市141511312018,450漳浦县550020004,280诏安县1161111006,970云霄县2011121107,685南靖县151300222016,675平和县12110021107,740东山县1800011109,760龙岩市82011611018,300上杭县151500101010,050长汀县151511211015,850三明市354733533044,650南平市101511411013,050建瓯市151211311016,050邵武市1280010004,500光泽县640020003,900宁德市1280052205,300福安市121300211010,720古田县141500312015,460合计455410322912141440531,77093 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2006-2010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在国家麻风控制项目经费的支持下,自2006年始福建省麻风病控制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实现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工作目标,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为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评估方案。一、评估目的全面了解我省2006-2008年麻风病控制项目的进展情况,实现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工作目标。二、评估内容l政府承诺:包括召开工作会议、政府发文、制订麻风控制规划等;l经费保障:上级、本级拨付麻风项目经费及使用和管理;l能力建设:防治网络建设、机构和人员分布和人员能力等;l疫情监测:疫情报告、收集、分析、各种表格、图表是否齐全等;l病例发现:包括可疑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皮肤科门诊发下、报病等发现情况;l病例诊断:各种检查、记录、登记、报告、完整病历、畸残基础记录、家属体检和咨询等;l病例治疗:病例管理、随访、判愈、监测等;l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治疗:包括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现与治疗等lMDT药物管理:包括药物计划、采购、药物的发放和管理等;l畸残预防与康复:包括防护鞋提供、假肢安装与维修、溃疡防治、眼手足自我护理、防护用品提供、手术矫治畸残病例数等;l培训:举办各种培训、讲座等普及麻风病知识培训班;l宣传:包括麻风病日活动、开展慰问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小册子、图片等宣传麻风病知识;l督导:省、地市、县开展督导次数、人数等;l麻风院村建设:麻风病村建设规划、实施和建设等完成情况。93 三、评估方法以市级自查和省、国家抽查相结合,主要采取收集数据、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2006-2008年国家、省资助开展麻风病控制项目地区进行评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具体见《省卫生厅评估方案》。四、评估要求1、资料收集:l疫情资料收集:2006-2008年半年、全年麻风病疫情报表、各种统计和疫情分析报告等。l下发文件:省、地、县级下发有关麻风病各种文件;l工作记录和材料:会议、培训原始材料,开展调查发现、诊断、治疗、康复、督导等记录;l总结、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和总结;l宣传材料:开展各种宣传的原始材料、照片等;l财务报告与管理情况。2、现场评估l综合医疗机构:走访每个抽查县(市、区)的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各一所,了解他们开展培训和对麻风病知识和技能,包括对当地麻风控制麻风病分布、防治和管理等了解情况。抽各一名与麻风控制相关医务人员,考核他们麻风病知识。l麻风病专业防治机构:了解他们对麻风病的管理、分工、专职和兼职人员分布,查看查菌、药物管理、病历登记、资料管理、疫情统计和分析、图表上墙情况、各种管理制度和与麻风病防治相关活动偶的内容。l麻风病人:抽查2006-2008年一半以上新发和现症病人,查看病人资料,核实查菌、诊断、治疗、自我护理、药物发放、判愈和随访工作;l群众访谈:每个县随机抽查10名以上患者家属及其周围普通居民,开展麻风病知晓率调查;l麻风病村/院:在有麻风病村地区,应到那里了解麻风村建设,麻风病人和住村残老者生活医疗情况,重点了解他们的康复工作开展情况。3、评估时间5月30日-6月15日各地市自评;93 6月16日-6月30日省级评估;4、评估组成员第一组:张光明(组长)林仲发马建森张志锐张剑锋第二组:郑红珊(组长)伍显明周培文王雪强武文斌第三组:郑金凤(组长)戴艺峰陈西成雷玉宝郑代南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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