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路工程环评报告.pdf

新石路工程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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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新石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编制日期:2016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石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法人代表原嘉祥联系人王科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邮政编联系电话15898966991传真---264000码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东起西炮台山南路,西至白石路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1229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2418803.3%(万元)(万元)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6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隶属于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主要职务: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下列职责: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住宅产业化和绿色建筑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等有关工作;负责芝罘、莱山两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提出、经营许可、配套资金质押、综合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承担芝罘、莱山两区红线外基础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编制及落实工作。随着芝罘区经济的发展,芝罘区当地企业的增多随之而来车辆增多,路面布置形式落后,已不能满足城市化进程的脚步,目前交通对城市交通和临街商业开发形成很大制约;为提高城市品位,缓解车辆增多对芝罘区交通带来的压力,加快区域经济的开发建设,改变城市交通落后的局面建设现代化城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经过详细的规划及现场勘查,决定扩建芝罘区新石路工程项目,疏散城区交通量,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区交通状况,带动经济的发展。本项目即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向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申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审查决定,由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编制本项目2 环境影响报告表,随即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新石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为城市道路的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第4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本项目与131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一)建设项目审批的原则符合性1、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2、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3、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符合4、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5、项目选址、选线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符合(二)建设项目“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是否属于1、企业限批不属于(1)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的;不属于(2)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不属于(3)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不属于(4)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不属于2、局部禁批或限批不属于(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不属于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要禁批;(2)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项目等有风险的项目要禁批;不属于(3)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对有不属于污染的新上项目要禁批;(4)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km之内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禁批;不属于(5)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不属于企业、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设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实行园区禁批;(6)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不属于5km之内对在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限批。3、区域限批不属于(1)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不属于(2)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不属于3 (3)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不属于(4)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不属于(5)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或县(市、区)。不属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的要求。3、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对照省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提出的审批原则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审批原则,不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表2本项目与263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原则具体要求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目立项和环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本项目属于核符合评审批程序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准制项目。规定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工程满足(二)建设项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鲁环发目审批的必符合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2007]131号备条件文”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三)项目建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工程符设与规划环的重要依据。合烟台市城市符合评相协调的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总体规划。要求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本项目不予审批。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四)加强环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按要求设置了境风险管理符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风险章节的要求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五)建设项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本项目属于产目审批的限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业结构调整指符合制性要求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导目录中鼓励4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类项目。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项目建设位置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不在饮用水水目一律不不予审批。源保护区、自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然保护区核心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区及缓冲区、目一律不批。风景名胜区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内。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六)区域、流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域和企业限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上述限批范围符合批要求3.企业从严审批。内。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本项目不在南(七)南水北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水北调核心保调流域的有律不批。符合护区外延15关要求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改扩建污染严重的公里之内。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符合本工程不属于金属排放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涉及重金属排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放项目、高耗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水行业项目、环评审批。石油化工行业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项目、染料行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业项目、农药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行业项目、以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及热电行业项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目。到规划目标要求。5 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造纸等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高耗水行业环评。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三)石油化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工行业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染料行业(五)农药行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六)热电行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业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4、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新石路工程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相关6 内容分析,项目方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5、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已取得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烟发改审[2015]44号),烟台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60220150020号),烟台市规划局项目审定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研究意见恢复通知单和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新石路工程项目的用地意见。本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敏感目标分布图见附图2。项目区典型环境现状图见图1。图1项目区典型环境现状图三、主要建设内容:1、投资情况拟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原有道路主要是为方便周边小区居民出行修建的水泥道路。本项目总投资为24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3万元,预备费110万元,主要经济指标见表3。表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一建设规模1道路长度米573.5992道路规划红线宽度米223路灯盏30二总投资万元24181工程费用万元1605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7033预备费用万元1107 三建设期月142、具体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及配套雨污水、照明工程等。其中:道路全长573.599m,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小时;规划道路红线宽22米,道路两侧安装路灯30盏。3、技术标准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km/h道路路面结构设计:BZZ-100交通饱和设计年限:15年路面结构设计基准期10年路面设计弯沉值:24.5(1/100mm)4、横断面设计道路红线宽度22米。其中正常路段路幅宽度为:2m(人行道)+1.5m(非机动车道)+15m(机动车道,双向四车道)+1.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图2新石路道路横断面设计图5、纵断面设计规划新石路,北端接入的白石路规划标高为69.5米,东端接入的西炮台山南路规划标高为69.5米,道路最高点设置在道路桩号0+208处82.674米。因目前白石路及西炮台山8 南路未列入改造计划,接入点只能顺接现状标高。其中接入白石路的现状标高为67.66米,接入西炮台山南路的现状标高为68.56米。该道路两端的道路纵段只能做过渡段临时处理,其中白石路过渡段长度为82.26米,西炮台山南路过渡段长度为63.6米。待白石路及西炮台山南路启动修建时,两路口重新按照规划调整过渡段。6、道路无障碍设计本工程采用无障碍设施,在人性道路上铺设行进盲道,以引导视力残疾者利用触感独自行走。行进盲道在路段上连续铺设,沿线不得有任何阻挡,对于确实存在的障碍物,或者可能引起视力残疾着危险的物体,采用提示盲道围圈以提示。7、路面设计(1)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厚度57厘米,其中沥青层12厘米,经计算确定结构为: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F)(玄武岩石子)2黏层沥青油0.5L/m7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2透层沥青油1.2L/m15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3.0Mpa)15厘米水泥稳定砂砾掺碎石(2.5Mpa)15厘米水泥稳定砂砾(2.0Mpa)(2)人行道路面铺设6cm彩色水泥道板砖,基层铺设水泥稳定砂15cm,立沿石高出路面15cm,锁边石高出人行道路面5cm(3)非机动车道由上至下依次为4厘米C30彩色透水混凝土(红色),6厘米素色透水混凝土,基层铺设2×15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路基设计(1)填方路基路基以下0-80cm范围内压实度≥95%,路基以下80-150cm范围内压实度≥93%。路基150cm以下压实度≥91%,标准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床顶面以下0-30cm,路基填料最小强度8.0;路床顶面以下30-80cm,路基填料最小强度5.0;路床顶面以下80-150cm,路基填料最小强度4.0。强夯范围内路基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00kpa,以上分从回填碾9 压段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30kpa。(2)挖方路基挖方段路基土应超挖30厘米后,在回填碾压成路床。(3)土基顶面竣工验收弯沉值LS=258.8(0.01m)9、绿化设计本项目道路红线范围内不涉及绿化设计。目前道路两侧正在规划建设小区,待建设完成将在楼前广场铺设绿化带。四、原料供应本项目筑路所用主要材料,如碎石、水泥、砂子等,当地都可满足供应。钢筋、沥青、方砖等材料,市场供应充足。(1)石料(包括级配碎石、石子、路牙石):烟台市储量丰富,其石质强度高,质地好,品种齐全,是修筑路面和人工建筑物的优质材料。(2)砂子:烟台市河域储量较丰富,且质量好,能满足筑路工程需要。(3)水泥:主要由烟台当地供应,可满足项目要求。(4)钢筋:主要来源于烟台市区,能满足供应。(5)沥青:距离齐鲁石化等货源地较近,市场供应充足,可满足项目需要。(6)方砖:主要来源于烟台市,也可由市场满足供应。(7)路基填筑材料:道路沿线可充分利用路堑挖方材料。五、施工进度按照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所制定的工程实施计划,本工程总工期拟定为14个月,预计2016年6月竣工。六、征地情况道路拆迀主要是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拆迀,本道路建设不涉及村庄拆迁等。七、施工方案1、路基施工方案本项目采用挖方路段的土石材料作为填料,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分层均匀填筑,采用重型机械压实。填方路基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工施工,采用分层平铺填筑、分层压实的方法施工。施工工序为:清表、分层填筑、摊铺整平、撒水晾晒、碾压。填土时适当加大宽度和高度,分层填土、压实,多余部分利用平地机或其他方法铲除修整。对特殊地质路段,先进行地基加固处理或换填等措施,再进行填筑作业。10 2、挡土墙施工根据本项目性质特点及路线所经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象及水文等情况确定,并与周围景观协调,以“安全、稳定、环保、经济”为基本准则。在路基边坡放坡受限制的路段需增设置挡土墙,本项目采用仰斜式重力挡墙,并根据边坡受限制程度采用路堤墙或路肩墙,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基础地基处理。路肩挡土墙的顶面宽度不应占据硬路肩、行车道及路缘带的路基宽度范围。3、路面施工方案本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时应选择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保证路面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铺筑的试验段安排施工,本工程不设拌合站,路面全宽一次铺筑成型,以确保强度及稳定性,并严格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八、环保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4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元,占总投资的3.3%。表4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阶段项目费用(万元防止水土流失30施工期铺设雨污管线30营运期低噪声路面20合计80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原有水泥道路基础基本建成,目前道路路面坑洼不平,来往车辆主要为周边小区居民私家车辆。路基建设及车辆行驶过程中并未引起突出的环境污染等问题。1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芝罘区是“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之一烟台市的中心区,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地处东经121°16′-122°25′,北纬37°24′-37°38′。东北和北部濒临黄海,北与辽宁省大连市隔海相对,系渤海之门户,东和东南与烟台市芝罘区接壤,西、西南与福山区、西北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内与山东腹地相联,外与韩国、朝鲜和日本隔海相望。全区面积174.4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5公里。二、地形、地貌及地质芝罘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境内属低山丘陵区,呈现低山、丘陵、准平原、平原和海岸等多种地貌类型。西北部的芝罘岛丘陵起伏;中部奇山山脉横亘,境内最高峰大王山海拔401.70m;南、西部地势较为平坦;北部沿海地带属山地港湾型海岸,岸线曲折,山与湾相间,形成较大自然港湾4个。陆地北端的芝罘岛为全国最大、世界最典型的“陆连2岛”。北部海域岛屿如屏,面积在500m以上的岛屿16个。岛岸与陆岸北南对峙,中间水面广阔、波流缓稳的浅海区,滩涂广阔。整个地形中部高,四周低,呈辐射流向。芝罘区在大地构造上处于华北地区胶东隆起区,处于次一级单元胶北隆起的北部边缘。位于岗嵛-古现向斜东翼,该向斜主要由粉子山群软质云母片岩组成。桃村-东陡山断裂在本区东南10km处的莱山、初家一带穿过,向东北入黄海。芝罘岛北侧,有北西向烟台-蓬莱北断裂通过。三、水文芝罘区内主要河流有大沽夹河、横河、勤河、渠河和幸福河等五条河流,其中最长的大沽夹河流经芝罘区长度为25.45km。项目周围的河流主要是大沽夹河,大沽夹河由外夹河、内夹河汇合而成,河长75km,2总流域面积2296km,干流坡度1/500-1/1000,最大流量内夹河为1956年9月5日实测的332380m/s,外夹河为1975年8月16日实测的1540m/s,全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98亿33m,其中地表水为5.43亿m。该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723.6mm,多年平均陆上水面蒸发量331115.5mm,年径流总量2.814亿m,多年平均入海量2.26亿m,流域内地下水主要来源于32降水入渗补给,平均给水模数为9.24万m/km。四、气候气象12 芝罘区处北温带东亚季风型大陆气候区,全年温度适中,气候温和,季风进退有序,四季变化分明,大陆度为53.80%,同大连、秦皇岛、青岛等北方沿海城市相比,受大陆影响程度轻,更接近海洋性气候特点。因濒临北黄海,受海洋调节和影响,冬少严寒,夏无酷暑,春季温暖,秋季凉爽。年平均气温为12.6℃,年平均降雨量737毫米,相对湿度64%,空气湿润,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烟台市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季气候多变,大风最多。本市海陆风特点比较明显,全年风向以南向风居多,但大风以偏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3.3m/s,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出现频率11.0%。静风出现频率为5.0%。芝罘区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4%,每年5月至8月较为潮湿,7月的平均相对湿度最大为80%:冬季气候较为干燥,12月至次年2月平均相对湿度为50%左右。空气湿润,阳光充足,气候宜人。五、植被和生物多样性芝罘区生物资源丰富,有各种动植物资源765种,其中有20多种名优特产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木本植物共31科,101种,藤本植物4种,主要乔木树种有:黑松、赤松、刺槐、栎类、杨柳类、桐类和榆、椿类等;灌木树种主要有:紫穗槐、怪柳、白蜡、胡枝子、黄荆、郁李、映山红、酸枣和山榆、蔷薇等;经济林树种主要有:苹果、梨、大樱桃、葡萄、桃、板栗、柿子、山楂、核桃等。芝罘区是著名的水果之乡,是烟台苹果和大樱桃的发祥地。烟台苹果香甜可口、风味独特,素有水果之王的美称;烟台大樱桃色味俱佳、晶莹剔透,被誉为“春果第一枝”;还有“烟台巴梨”、“西牟香椿”等也都是极受人们喜爱的地方名产。花卉有70余种,200多个品种,主要有杜鹃、茶花、君子兰、菊花、月季等。树种资源中古老珍稀资源有银杏、国槐、木笔、黄檀、小叶黄杨、大叶黄杨、石榴等十多种。草本植物主要有卷柏、羊胡子草、黄背草、营草、白草、结缕草等。植物害虫昆虫天敌共有3纲10目25科65种,主要有异色瓢虫、长蚜虻、螳螂、草精蛉、赤眼蜂等;益鸟益兽共16种,主要有:大斑啄木鸟、灰喜鹊、猫头鹰、蝙蝠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一、政区人口2014年芝罘区全区常住人口83万人。人口出生率10.02‰,死亡率5.32‰,自然增长率4.7‰。有少数民族30个,其中包括满族、回族、朝鲜族、侗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黎族、蒙古族、佤族、壮族、布衣族、畲族、高山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锡伯族、藏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二、经济概况13 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36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94.4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261.9亿元,增长1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1.3亿元,增长16.5%。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税收收入占比达到93.5%。三、农业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4亿元,比上年增长5.2%。水果总产3446吨,下降0.5%;蔬菜总产19133吨,下降8.2%;水产品总产29792吨,增长2.3%。肉类总产898吨,禽蛋总产305吨,奶类总产333吨。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70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45.7%。四、工业和建筑业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60.3亿元,比上年增长5.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7家,实现增加值28.2亿元,增长4.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7亿元,增长6.0%;实现利润6.0亿元,增长8.6%;实现利税9.0亿元,增长21.3%。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105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0.3亿元,增长1.4%;实现利税5.8亿元,增长2.8%。五、建筑环保年末城镇化率100%。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89亿元,增长9.2%。城市人均绿地面积1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自来水普及率100%,集中供热普及率84.5%。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2%,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90.7%,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在“较好”以上。六、贸易旅游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实现进出口总额27.1亿美元,增长9.7%,其中,出口15.7亿美元,增长7.7%。引进外资企业29家,实际使用外资1.9亿美元,增长24.0%。引进内资项目48个,利用内资79亿元。境内主要旅游景区有张裕酒文化博物馆、烟台山公园、塔山旅游风景区、毓璜顶公园、东炮台海滨风景区、南山公园、烟台博物馆、广仁路开埠文化旅游区、滨海广场、竹林寺、塔山滑雪场、芝罘岛、崆峒岛,其中,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7家。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700万人次,增长12%;实现旅游总收入240亿元,增长14%。七、教科文卫体有普通高等院校1所,在校生2.8万人。中等技术学校7所,附设中职班2所,共有在校生1.7万人。12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级中学14 14所,小学48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普通高中在校生1.5万人;初中在校生2.96万人;小学在校生3.3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259人。共取得市级及以上各类重要科技成果3项,其中,获得省科技奖励2项。共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48项,获得市级以上新立项项目28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6项、市级13项。专利申请量1779件,授权专利1010件。有博物馆1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2所,市直属、区直属档案馆各1个,街道文化站13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城郊居民区文化大院共146个。有区登记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667所(个),其中,医院3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个,妇幼保健院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633张,卫生技术人员744人,区卫生局注册的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2118人,注册护士1490人。全年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共获金牌35.5枚。八、社会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51元,增长8.6%;人均消费性支出23186元,增长6.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9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375元,增长20.3%。农民人均纯收入17596元,增长12.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298元,增长22.7%;人均住房面积30.3平方米。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万人、33万人、8.2万人、7.9万人和7.1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4万人、1.1万人、0.6万人、0.3万人和0.4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6.44亿元,增加0.72亿元;支出14.86亿元,增加2.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2.3万人。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0361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7个,收养2353人。社会福利企业8个,安置残疾人员148人。建设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古迹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评价区域内无珍贵人文景观,无自然公园和生态保护区。15 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烟台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监测资料,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一、环境空气环境空气选取烟台市市区监测结果,2014年项目所在区域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3330.028mg/m,二氧化氮年均浓度0.040mg/m,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0.082mg/m,除可吸入颗粒物外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水环境质量2014年市区饮用水源地评价结果表明,市区3处地表水水源地除总氮外,其余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市区3处地下水源地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均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全市主要河流均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二类海水为主,91.1%的测点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要求。三、声环境芝罘区设有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2014年市区噪声监测结果:昼间53.9dB(A),夜间45.2dB(A)。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四、地下水根据烟台市环保局2014年度《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烟台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总体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以及周围的居民和周围企业的工作人员。表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距离道路红保护人数序号方位线最近距要素类别保护级别目标(人)离距离(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石大气环境(GB3095-2012)二级标准2类1路小N4270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区环境噪声中2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建城大气环境(GB3095-2012)二级标准2类2丽都S15在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小区环境噪声中2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双新(GB3095-2012)二级标准2类3E31720公寓《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中2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石大气环境(GB3095-2012)二级标准2类4路小E6032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学环境噪声中2类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级别:环境空气: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要求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要求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7 评价适用标准一、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质3量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规定限值要求2.0mg/m。3表6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单位:mg/m)标准限值污染物名称1小时平均日平均SO20.500.15NO20.200.08PM10/0.15PM2.5/0.075TSP/0.30二、声环境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类标准。表7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环等效声级境类别昼间夜间质26050量三、地下水标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准表8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单位:mg/L,pH、总大肠菌群除外)总大肠菌群参数pH总硬度CODMn氨氮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个/L)Ⅲ类6.5-8.5≤450≤3≤0.2≤1.0≤250≤250≤3.018 一、废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9。表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点(mg/m)颗粒物1.0NOX0.12非甲烷总烃4.0二、噪声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情染况见下表:物表10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排环境噪声限值执行标准放7055《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三、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总根据国家环保“十二五”规划、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山量东省的污染物控制指标以COD、NH3-N、SO2和NOx为主。控本项目营运期无总量控制污染物产生,因此不需要申请总量。制指标19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一、施工期工艺流程扬尘、生态环境、建筑噪声建筑噪声建筑垃圾、弃土与取土扬尘施工期主体与附属基础工程路面铺设图3施工期工艺流程图二、营运期工艺流程交通噪声营运期车辆行驶汽车尾气图4营运期工艺流程图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行人及车辆的通行,由市政养护部门进行定期养护。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来往车辆及人员通行产生的汽车尾气、路面扬尘及噪声等。20 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期挖取土石、平整场地、道路主体与附属工程建设等将导致泥土裸露、尘土飞扬;原材料、物料堆存及车辆运输可产生扬尘;铺设路面将产生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可产生机动车尾气等。一般情况下,场地、道路在自然风力下产生的扬尘范围在100米以内。2、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作业浇筑砼后的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因此无机械冲洗废水产生。3、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4、噪声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等,噪声源强范围为80-110dB(A)。5、生态环境开挖土地对土壤的扰动。具体见“主要生态影响”部分。二、营运期1、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2、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路人的生活垃圾和车辆洒落的物品等。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排放源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类型(编号)名称量(单位)(单位)大机动车尾气CO、NO2等少量少量气污染路面扬尘粉尘少量少量物水污路面径流悬浮物等少量少量染物固过往车辆散落体垃圾的杂物、人流遗少量少量废弃的垃圾物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固定声源噪声(挖掘机、推土机等),以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流动声源噪声。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噪声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营运期交通噪声符合应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其他无22 主要生态影响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期建设施工过程中必然会破坏植被和产生水土流失,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和避免破坏植被,可减少水土流失。二、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影响区内无珍稀濒危动物和数量较多的野生动物群,也无珍稀的水陆两栖动物存在,因此本工程的实施不会对动物物种迁移的阻断问题。23 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因子识别见下表。表11项目污染源和污染因子识别表污染源分类污染来源主要污染因子施工期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废气营运期机动车尾气、路面扬尘施工期生活污水(CODcr、氨氮)、浇筑砼废水废水营运期路面径流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噪声营运期车辆噪声施工期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固废营运期生活垃圾、洒落物品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在建设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单位应采取积极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项目建设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扬尘的治理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切实做好扬尘预防与治理。为降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1)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56号文)的要求。(2)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鲁环函【2012】179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3)一般情况下,场地、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实验表明,实施每天洒水4~5次抑尘,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并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4)施工场地运输通道要及时清扫、喷湿,减少汽车行驶引发的扬尘。(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的产生量。(6)渣土、物料运输应加盖细目滞尘网,减少沿路遗洒。(7)加强燃油机械与施工车辆尾气监督管理,淘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燃油机械。(8)建筑材料存储使用全封闭或半封闭仓储。24 采取以上防护措施后,可减轻工程建设对施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作业浇筑砼后的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高峰期施工人员有20人,不安排施工营地,用水量按50L/人•d(根据《给排水设计3手册》)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最大排放量为0.8m/d,3施工期废水总量为240m。生活废水经施工现场化粪池简单处理后,外运沤肥。施工作业浇筑砼后的冲洗水经施工场地自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建设,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等,为降低施工期对噪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住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设禁止夜间施工。(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声源设备同时施工,并尽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整个施工工期。(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声源设备布置在距居住区较远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的影响。(4)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定期维修、养护动力机械设备,维护不良设备;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应减速进入施工现场,并禁止鸣笛。(5)按照当地城建、环保等部门制定的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要求施工,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筑路工人应提倡文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撞击声音。通过以上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能够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33根据道路土石方表,本项目填方量为564.074m,挖方量为38154.08m,因此产生3废弃土石方量为37590.006m,运往同期修建的道路现场。本项目高峰期施人员有20人,按每人按0.5kg/d计算,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行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不会再继续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5 二、营运期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汽车尾气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筒的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2、碳氢化合物,其中尤以CO、NO2为主。通过采取以下措施能够降低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1)落实与汽车空气污染有关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防治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政策、法律、收费及实施计划。(2)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汽车尾气的排放实行例行监测,确保行使的车辆做到达标排放,关键在于车辆排污要求符合有关汽车尾气排放标准。(3)加强交通的管理提高道路利用效率,减少因拥挤塞车造成的大气污染。(4)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以及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由于散落、风吹等原因,从而产生扬尘污染。因此,要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养护,使道路平整、清洁,以减轻道路扬尘污染。2、水环境影响分析公路运营期对附近水域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影响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的因素众多,包括降雨量、降雨时间、与车流量有关的排放污染物浓度、两场降雨之间的间隔时间、路面宽度等。由于各种因素的随机性强,偶然性大。根据经验及相关试验,一般来说,降雨历时超过1小时,则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稳定在较低水平。在实际排水过程中,路面径流汇入排水沟的过程中伴随着降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到达地表水体时浓度已大大降低,对地表水体的实际污染贡献较小。综上,道路营运期路面径流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对周边环境的的水质也不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为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该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流量、种类、行驶速度、本身状况和道路结构、状况诸多因素决定了交通噪声的大小。26 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交通量达到饱和时的设计年限为20年,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不同评价时段的各种车型预测交通量见表12。表12不同评价时段的各种车型预测交通量道路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年份名称小型中型大型总数小型中型大型总数2017425180443308038凤凰南路2023978120010985715072203113551850154011342015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采用公路噪声预测模式来预测道路交通噪声,本项目不考虑环境噪声背景值,也未考虑林木、建筑物遮挡引起的噪声衰减量的情况,因此,简化预测如下:a)第i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式Ni7.512L(h)(L0E)i10lg()10lg()+10lg[]L16eqiVTri(1)L(h)式中:eqi——第i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L0E)i——第i类车速度为Vi,km/h;水平距离为7.5米处的能量平均A声级,dB(A);Ni——昼间,夜间通过某个预测点的第i类车平均小时车流量,辆/h;r——从车道中心线到预测点的距离,m;Vi——第i类车的平均车速,km/h;T——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1h;ψ1、ψ2——预测点到有限长路段两端的张角,弧度,本项目路长较短,按有限长考虑;L——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本项目不考虑。b)总车流量等效声级L(T)=10lg[100.1Leq(h)大+100.1Leq(h)中+100.1Leq(h)小]eq(2)整个路段路基高度按0m考虑,声源高度按0.6m计,预测点高度取为1.2m,在不考虑高差、道路两侧建筑物分布以及相交道路影响,仅考虑拟建单条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27 的情况下,分别对单条道路进行水平声场预测,给出噪声达标距离。本项目水平声场预测结果见表13,道路噪声达标距离见表13。表13各评价年空旷地域噪声衰减一览表(单位:dB(A))道两侧距道路红线线距离(m)年度时段路01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昼间61.6960.6861.453.1549.647.4345.0343.7942.6840.8939.7738.882017金夜间54.7754.3355.0546.843.2541.0838.6837.4436.3434.5433.4232.53滩昼间65.5665.0165.7357.4853.9351.7649.3648.1247.0245.2244.143.212023东夜间64.1664.0564.7756.5252.9750.848.4147.1746.0644.2643.1542.25路昼间66.8766.4567.1758.9255.3753.250.849.5648.4646.6645.5444.652031夜间64.1664.0564.7756.5252.9750.848.4147.1746.0644.2643.1542.25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加强交通管理、淘汰废旧车辆、规划禁止鸣笛路段;加强公路两侧和桥涵节点绿化隔离带建设,通过绿化带消减噪声等措施进行减声防噪。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敏感点预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类标准的要求相应类别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主要来自于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等。这部分固体废物可能会增加大气扬尘和水中的悬浮物,破坏景观。由于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与车辆所运载的物料等因素有关,其散落量很难估算,而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则与人们的生活习惯、受教育水平、社区环境管理等因素有关。落地量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减少。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很小,只要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是可以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的。5、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针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1、风险识别(1)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本身不涉及有毒化学品,也不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过28 公路的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品的风险由运输单位管理和掌控。(2)运营过程危险性识别运营过程主要风险事故有暴雨冲溃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危险品泄漏、火灾、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3)受影响的环境要素识别大气环境重点保护目标有道路两侧住户等;生态重点保护目标为道路两侧植被、野生动物等。2、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几率,建议项目在日常管理中应该采取以下的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防洪要求布局、设计和建设道路工程,配备相应设施,防范洪水冲溃道路;道路设计要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要求;车辆运输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措施等。(2)建立洪水、交通事故等风险报警系统,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套相应报警设施;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3)按国家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制订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与社会联动的应急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定期组织演练,使各种环境风险处于可控状态。3、环境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有暴雨冲溃道路、交通事故等;发生场所为道路本身;其影响主要有冲溃道路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项目单位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得当,并按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各项降低风险措施前提下,项目出现环境风险事故概率可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以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讲,项目可行。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号)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要求,要通过建立和推行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风险评估机制,把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倾听民声,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利益,以此提高环保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环保审批的科学公正,实现重大环境事项群众知情、群众受益、群众支持,最大限度地预防29 和化解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号)中要求,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应重点对建设项目的“规范性”、“相融性”、“可控性”进行评估。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对于被占用土地的居民进行合理补偿,以减少对当地群众利益的影响,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当地产业布局,与当地社会文化产生了良好的适应性,得到当地政府和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本项目建设无移民安置和民族矛盾、宗教问题存在;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居民的通行条件,提升城市功能,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具有显著相融性;拟建项目的施工期的扬尘和噪声等污染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群众生活,通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改善交通拥堵现状,提升区域居民的生活质量;项目运行以“以人为本”为原则,不危害周围群众,可使社会不稳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因此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通过有效措施可较好地降低社会风险,对社会稳定负面影响较小。7、清洁生产分析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取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因此将清洁生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加完善,在预防和控制污染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项目施工设备选择节能型、低噪声,体现了节能、降噪内容;铺路采用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拌和料,减轻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能够回用的全部回用,体现了废物利用内容。项目营运期不设生活服务区,避免了生活服务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项目的建设和营运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要求。8、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中要求,拟建项目就环境治理设施向有关部门提出申报、验收,并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竣工验收前的环境监测工作。验收小组应由环保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成,对环境治理设施进行竣工验收。30 环保设施遵守“三同时”制度,和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同时投入运营,拟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见表14。表14拟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项目监测项目验收目的废气汽车尾气CO、NOX、THC污染物达标情况车辆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部件;行驶中噪声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LAeq(A)沿线小区等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系统、轮胎与路面的磨擦固体生活垃圾等/综合利用率、处置率废物3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排放源污染物名预期治理效防治措施类型(编号)称果场地、道路实施每天洒水4~5次抑尘;施工场地运输通道要及时大颗粒物(扬清扫、喷湿;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尘)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渣土、满足《大气污染气施工期物料运输应加盖细目滞尘网;加物综合排放标准》强燃油机械与施工车辆尾气监督(GB16297-1996)污管理,淘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中新污染源大气汽车尾气要求的燃油机械;)建筑材料存储污染物无组织排染使用全封闭或半封闭仓储放限值汽车尾气物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抽检、清扫营运期路面扬尘路面、定期洒水抑尘、绿化措施水COD经施工现场化粪池简单处理施工期达标排放氨氮后,外运沤肥污染COD营运期少量少量石油类物由施工人员自行收集,由环卫部固生活垃圾门定时清运施工期无害化体废弃土石运往同期修建需要填方的道路现方场等废营运期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合理处置物施工期施工设备要达到国家声控标准要求,施工期提倡文明施工并避开夜间施工,可将施工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噪采取加强交通管理、淘汰废旧车辆、规划禁止鸣笛路段;加强公路两侧声和桥涵节点绿化隔离带建设,通过绿化带消减噪声等措施进行减声防噪,营运期交通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相应类别标准要求。32 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尽量做到挖、填方的平衡,减少借方和弃方,必须的弃土及废弃的材料废物,要有专门的堆放场地和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如挡土墙、拦渣坝等;对破坏的植被应及时恢复;为减少雨季降雨对道路建设中产生新坡面冲刷,对于高填深挖的路基地段,要避开雨季施工,对于深挖方的路堑边坡与高填方的路堤边坡,应按水土保持要求,进行边坡平台设计建设,严格按交通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建设边坡防护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要统一堆放管理,设置专门的材料场。施工中占用的非征用地,应及时恢复原有功能,实在不能恢复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把拟建项目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注意对陡坡地区植被的保护,尽力减少土壤侵蚀。2临时占地恢复措施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占用土地而发生纠纷,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待工程结束后,要通过清理、整治,恢复其原有功能,对永久性占地应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予以补偿。3文物保护措施当地博物馆、风景名胜古迹等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及风景名胜区均不在拟建工程设计管线及场地范围内,所以拟建项目施工对当地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无影响。但施工期间如发现文物、古墓等文化遗产,应立即停止现场施工,并通知有关文物部门,派专业人员现场考察,以决定是否抢救或进行挖掘。4绿化措施绿化建设过程中,要与城镇种群源、次种群源的建设有机结合,并且合理对道路交叉口及桥涵进行绿化节点的设计建设,合理构建生物通道,促进物种的运动。绿化植物品种以当地物种为主,实施乔、灌、草三位一体多样立体绿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本项目的建设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有限的范围和程度以内。33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隶属于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为了疏散城区交通量,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区交通状况,带动经济的发展,烟台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拟投资2418万元建设新石路工程项目,道路全长573.599m,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小时;规划道路红线宽22米,道路两侧共安装路灯30盏。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为城市道路的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第4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鲁环发[2012]98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2、项目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标准。3、对环境的影响(1)废气施工期: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期挖取土石、平整场地、道路主体与附属工程建设等将导致泥土裸露、尘土飞扬;原材料、物料堆存及车辆运输可产生扬尘;铺设路面将产生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可产生机动车尾气等,经采取措施后可减轻影响。施工结束后,污染消失,环境质量恢复到原有水平。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抽检、清扫路面、定期洒水抑尘、绿化措施等可以有效降低废气的影响米,使其在可接受范围内。(2)废水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作业浇筑砼后的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34 业浇筑砼后的冲洗水经施工场地自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建设,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施工现场化粪池简单处理后外运沤肥。营运期:公路运营期对附近水域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影响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的因素众多,包括降雨量、降雨时间、与车流量有关的排放污染物浓度、两场降雨之间的间隔时间、路面宽度等。由于各种因素的随机性强,偶然性大。根据经验及相关试验,一般来说,降雨历时超过1小时,则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稳定在较低水平。在实际排水过程中,路面径流汇入排水沟的过程中伴随着降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到达地表水体时浓度已大大降低,对地表水体的实际污染贡献较小。综上,道路营运期路面径流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对周边环境的的水质也不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3)噪声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等,通过加强管理,能够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营运期: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加强交通管理、淘汰废旧车辆、规划禁止鸣笛路段;加强公路两侧和桥涵节点绿化隔离带建设,通过绿化带消减噪声等措施进行减声防噪。依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B03-2006)提供的预测方法及模式进行预测,营运期交通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相应类别标准要求。(4)固废施工期: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行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弃土石方运往同期修建需要填方的道路现场。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自于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等,通过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是可以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的。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得到有效治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5)环境风险35 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有洪水冲溃道路、交通事故等;发生场所为道路本身;其影响主要有冲溃道路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项目单位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得当,并按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各项降低风险措施前提下,项目出现环境风险事故概率可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以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讲,项目可行。(6)社会稳定风险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无移民安置和民族矛盾、宗教问题存在,不违背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因此,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通过有效措施可较好地降低社会风险,对社会稳定负面影响较小。5、环保设施及投资概算环保投资约为80万元,占总投资的3.3%。6、污染控制指标及排放量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水,排入雨水管网,因此无需要申请总量。7、建设合理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各种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采取了预防措施,减少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二、建议1、工程必须通过“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营。2、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管理,降低能耗、物耗,实行清洁生产。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综上,本项目运营后,只要在运营过程中切实落实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其环境安全是有保证的。因此,新石路工程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36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7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8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他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周围环境敏感点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翻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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