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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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摘要银行保险是全球金融混业经营大潮下兴起的一种独特的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形式。由于监管等方面的原因,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银行保险尚处于初级阶段。在银行业改革开放日趋深入的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以先进的经营模式深化银行保险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界定银行保险的含义,概述银行保险历史发展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视角,运用制度变迁理论深入分析银行保险兴起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细致考察全球银行保险的主要经营模式,总结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发展的经验。以此为支持,论文剖析中国银行保险发展中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独特金融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提出建立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是未来我国银行保险的理想模式,提出构建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具体措施。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公司 AbstrgCtBancassuran“isanuniquebusincssmodelofcomercialbanks硕singfromthcglobaltrendof五nandalconglomeration.DuctotberegUlatoryconstraints,China,sbancassuarancisstillinhatialstageofdeveIOPment恤comPansonwiththcw七劝Eur0P咖countdesandtheU.5.AstbereformandoPeninginthebankingindustryisdsepe苗ng,toPromPt比c加汕crdevcl叩mcntofbancasu彻cwithadvancedoperationalmodelinCkinaisofgreatsignifcanc.withthcabovcasrefercnc,thethesisdiscussethcspecialfeaturcsandcxistingProbIcmsinthedCveloPmentofb胡cassuranc七inCbin乙C劝Dsld幼ngChjna,ssp“ialfinancialandsocialconomicenvirOnmen‘thethesisPutsf匕Iwardthcsuggestionlbal,比tlnguPba.k一do而nant石n胡cialboldingcomPanyistheOPt如umm冈elforthedcvcl0PmentofbanassuranceinChina.M。卿vcr’thcauthorbringsfor,即肚dsomcPractica1measuresforestablishingb肚止刁。minat6咖d习bolding石zms.Keyw。川s:Commen幼alBankBanCassuranCePattemofManagemcntFin胡cialHOld认gC匀mPany 南开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南开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者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学位论“作者签“:季新乎叫年钾9日经指导教师同意,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指导教师签名:学位论文作者签名:解密时间:年月日各密级的最长保密年限及书写格式规定如下:内部5年(最长5年,可少于5年)秘密★10年(最长10年,可少于10年)机密★20年〔最长20年,可少于20年) 南开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包含任何他人创作的、已公开发表或者没有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他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看对平”了年年月宫日 绪论绪论第一节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从全球范围看,金融业的经营模式经历了混业一分业一混业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十九世纪后期西方国家开始工业革命逐步建立起本国的金融体制,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大危机之前,世界各国的金融业都实行混业经营。当时经济自由主义占主导地位,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范围上不受法律限制,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代表,几乎可以开展所有金融业务。大多数国家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内容也仅包括市场准入和银行券发行规模。第二阶段,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除德国外的西方主要国家相继实行了金融分业制度。现代的分业经营出现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始作俑者是193年美国银行法,又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其主要内容就是确立银行业同证券业相分离的制度,该法同时也是银行与其他非银行业务分离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案不仅塑造了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格局,而且也是二战后许多国家重建金融体制时的主要参照系。除美国外,效仿美国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主要有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拉美主要国家及韩国等国家。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金融管制放松,金融市场的长足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深刻影响着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战略,各类金融机构开始向其他金融服务领域渗透,全球金融体制逐步向混业经营复归。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混业经营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英国在1986年开始“大爆炸”式金融改革,首先突破了金融分业经营的藩篱,并于1998年10月颁布了《金融服务法》,日本于1998年出台《金融体制改革法》,两国率先从金融法律体制上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之间参股和进行业务渗透的合法性。美国在1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该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废止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混业经营.这一法案的通过也标志着金融分业经营在所有发达国家的终结。银行保险正是伴随着世界金融制度的变化而发展起来的,在混业经营的大 绪论环境下,金融业务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银行和保险业之间的传统界限日益模糊,由原来的各自发展,转变为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成为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一种典型形式。到1998年,欧洲100%的银行都涉足保险市场,其中4既的银行成立了全资保险子公司,31%与保险公司签有协议。’而1998年花旗银行与全J美最大的保险公司旅行者集团的合并,则将银保融合在全球范围内推向高潮。中国香港、韩国、菲律宾、阿根廷和巴西等新兴市场经济体也都不同程度地解除了严格的金融分业限制,允许银行通过建立子公司等形式开展保险业务。在欧洲,银行保险自1990年以来获得了巨大发展,204年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的银行保险业务已占人寿保险总保费规模的7既以上;在东南亚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2002年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人寿保险总保费收入的2服以上:2北美、日本、韩国、印度以及南美洲银行保险业也开始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在国际大趋势的影响下,我国也出现了银行保险热,这是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顺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潮流,积极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新竞争形势作出的理性选择。银行保险在中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在十几年的发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国外银行保险的发展,无论是产品开发、技术系统还是经营理念上都不够成熟。尤其是在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上,仍旧以简单的代理协议模式为主,其他模式为辅,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在松散的协议基础上,无资本连结。这种模式严重制约了双方在产品开发、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进一步深入合作。因此必须结合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独特环境,借鉴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经验,提出更科学、更有效、更合理的适合中国银行保险进一步发展的经营模式。本文旨在探索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环境下适合我国银行保险向深层次发展的有效经营模式。第二节本文结构安排本文由四部分组成,在逻辑安排上形成“银行保险概述一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一不同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优缺点分析及国外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介绍—中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现状和未来选择”的架构。具体而言:.张洪涛,苗力主编银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阅5,PiZ一132同上前言,PI 绪论第一部分,由绪论和第一章组成,绪论部分通过对选题背景的阐述提出了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章则考察了银行保险的含义及其发展历程.第二部分,由第二章构成。主要是从理论和现实角度分析银行保险产生的基础,从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角度论证银行保险在全球蓬勃发展的基本原因.第三部分,由第三章和第四章构成,考察银行保险已有经营模式的特点以及法国、英国和美国发展银行保险所选择的经营模式及特点。其中,第三章比较分析四种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即代理销售、战略联盟、股权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综合考察法国和英国在不同时期开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经营模式与其经营业绩,以及美国银行保险的经营方式.最后一部分,由第五章和第六章组成.本部分考察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特点,剖析我国目前主要采用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模式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独特金融环境和社会环境提出今后我国银行保险应该选择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述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述尽管银行保险(Bancassuran“)这一术语近年来才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但实际上,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合作已经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9世纪,欧洲就已经出现了银行保险,当时西班牙的CaixaofBarcelona银行、比利时的CGER储蓄银行以及法国的CNP保险公司就己经全面提供银行和保险服务了。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业综合化经营发展的背景下,西方国家金融领域出现了一个新词汇Baucassuranc,即银行保险。第一节银行保险的含义从字面上理解,银行保险是指在银行的柜台上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等业务,这也是银行保险的最初含义。随着经济全球化推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银行保险所包含的内容越来越广泛,它不仅仅是简单的借助银行卖保险,而且是银行与保险公司深度合作以发挥双方的优势开发新型金融产品,甚至成为一种新型的金融组织形式。自银行保险这个概念出现以来,许多学者和机构从不同的角度对其作了界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三种:一、销售渠道。销售渠道是对银行保险早期发展阶段最为直观的理解,从银行保险的最初形式来看,所谓的银行保险指的就是利用银行的销售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主要是寿险产品)。寿险营销与研究协会(ufc坛suran比MarketingandRcsearehASociation,LIMRA)所编写的保险词典中认为银行保险指的是“通过银行与建房互助协会下属全资分支机构,而不是保险公司提供寿险服务。”,多利萨K.弗勒(DOlisaKFILir)则认为:银行保险是一个专业名词即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凌氯宝在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险公司2002年发表的《亚洲的银行保险》报3胡浩主编.银行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2侧拓.P4‘同上P3 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述告中也认为,从最为简单的形式上看,银行保险就是经由银行销售保单。’经合组织(OECD)在200年的《世界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前途与问题》报告中也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通常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销售银行产口”6P口。二、新型金融产品服务。这种定义是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欧洲经营银行保险很成功的富通国际集团公司(FORTIS)对银行保险的定义是:通过银行营销和分销个人保险。7即通过一个整合的系统(营销、人力、IT、后台办公等)使银行能定期为客户提供包括相关产品的“无缝菜单”,满足其银行、保险和投资等金融需求。更简单地说,就是完全被整合到银行系统中的保险产品.按富通公司的理解,银行保险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深层次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或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权合作关系,它们通过一个整合的系统满足顾客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三、经营策略。瑞士再保险公司1992年发表的《银行保险:关于银行业与保险业竞争的调查》中,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的旨在金融服务市场以一种或强或弱的一体化方式经营的策略”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2001年的报告《银行保险实践》(Ban“玲suranceinhactice)中对银行保险的定义是“经由共同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商品及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我国学者张洪涛(2003年)也将银行保险理解为“保险公司和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即’.上述三种定义实际上反应了不同发展时期人们对银行保险的理解。将银行保险视为销售渠道是对银行保险直观特征的归纳,也表达了早期银行保险的实际意义,就是除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之外的第三种保险销售渠道。随着银保险的逐步发展,银行可以参与到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当中,保险公司可以,胡浩主编.银行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2侧拓,P4‘同上7同上P157.同上P4,同上P410同上PS 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述为银行提供销售支持等,此时的银行保险被人们定义为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这个定义比销售渠道要全面一些,但随着银行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它也不能准确定义银行保险的含义.经营策略观强调银行保险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从战略发展层面所作的一种选择,在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双方的人、财、物优势的基础上意图通过有效地、最大化地发挥双方优势,在销售渠道、产品服务以及技术、文化等各方面实现最优化的配置,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所以银行保险发展至今,经营策略这一定义要比销售渠道、新型金融产品服务更全面地反映了银行保险的实质。我们认为,银行保险实际上就是金融服务融合和创新的产物,可以将其理解为: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种相互融合渗透的经营战略,是充分利用和协同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金融产品,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种综合化金融服务。第二节银行保险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银行保险发源于欧洲,迄今为止,其发展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这是银行保险的初期阶段,当时银行保险被当作银行的一项新业务,由银行充当保险公司的代理中介人,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的形式介入保险领域。双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竞争关系,也没有资本关系。例如,在法国,当时银行直接出售信贷保险但并未被看作是银行保险,因为这是消费信贷及其它贷款的内在特性。因此,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保险没有出现.D胡icl(1995)认为截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银行开展银保业务对其自身及销售人员都是一个学习过程,为日后银行介入保险领域积累了经验。这个时期银行保险的最大特点是保险公司利用银行作为销售产品的渠道,而银行凭借拥有众多分支网络销售机构的优势充当保险公司的销售代理,强调银行保险的渠道作用.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这个时期是银行保险的成长阶段。由于银行同业之间激烈的竞争,银行开发出与其传统业务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如养老保险合同,这种产品的实质是约定在某一固定期限之后,一次性或分次归还一定的金额,具有保险产品的特点,由此银行开发出了保险类产品,被认 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述为是银行保险的真正开始。但此时的银行保险产品与保险产品没有竞争关系,它是银行为了在同业之间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而进行的业务扩展,希望能够以丰富的产品种类取胜.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这个时期,银行为应付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激烈竞争全面拓展银行保险业务,采取各种措施将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结合起来。银行所推出的保险产品种类较上一阶段大大增加,如英国的银行开始直接提供纯粹的寿险产品,西班牙的银行推出了终身寿险单等。同时,银行介入保险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银行保险的组织形式也更为复杂。这个阶段银行保险的发展与前两个阶段相比,呈现出若干特点:银行主动开展银保业务,并参与到保险产品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中;银行保险走出欧洲,在全世界扩展开来,包括美国、拉美、澳大利亚、亚洲在内的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以各种形式开展这项业务,出现了银行保险“全球热”现象。银行保险经历了从最初的银行代理保险产品到银行迫于竞争压力开发具有保险特点的产品,再到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资本合作方式共同开发设计产品,综合双方在技术、产品和销售网络上的优势来经营此项业务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近些年来,银行保险更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首先,在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方面,除了原来的代理销售模式,随着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入发展,出现了几种新模式:(1)战略联盟,即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销售联盟:(2)合资公司,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专门从事银行保险业务;(3)并购模式,即通过兼并或收购将两个独立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合并;(4)新建模式,就是银行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来开展银行保险业务;(5)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其特点就是由一核心企业通过取得其他公司的股份,掌握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来达到控股这家公司的目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从最初的代理关系,逐步走向相互渗透和资本融合,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和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向一体化经营形式迈进,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其次,银行保险获得了全球认可。随着欧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其他国家纷纷效仿。最具代表性的是198年1月美国花旗公司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后共同组建花旗集团,199年n月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使这起合并事件彻底合法化。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此后银行保险被推向了前所未有的新高潮.在亚洲,韩国、马来西亚、日本、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 第一章银行保险概述区纷纷大力发展银行保险,我国大陆地区近年来银行保险的发展势头也非常强劲,各家保险公司争先与银行开展合作,抢占银行销售网络。从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银行保险正在从初级的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松散合作关系走向银行保险一体化.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银行保险也出现了新的动向:欧洲的一些金融集团开始剥离旗下保险业务,如1999年2月瑞银集团出售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承保和理赔业务;2001年德意志银行将其下属保险控股公司75.溅的股份、以及在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寿险公司的全部股份,出售给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2005年1月31日全球最大的金融保险集团—花旗集团,宣布将旗下旅行者寿险、年金业务以及国际保险业务(墨西哥除外)出售,引发了银行保险未来发展的大讨论。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第一节银行保险形成的条件、利益和理论基础2.1.1银行保险形成的条件全能银行(UniversalBanking)是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逐步挣脱传统存、贷款业务的狭小圈子,通过多种方式向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等金融业务渗透,由此形成可以开办几乎所有金融业务的银行机构。一家同时经营银行和保险业务的全能银行只有在这种业务中实现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时,才会去同时开展这两项业务。假设银行可以经营保险业务,全能银行只有两个部门,部门A是银行部门,部门B是保险部门,银行的总利润用TP(Totalprofit)。TP司哭月+1’Pa一C,卫口、1凡分别代表部门A、B的总利润,c为这家银行建立和协调各部门的总成本,包括对各业务部门的合约设计、业务协调和监督成本。假定在部门A和B之间有合力,先来看部门B。部门B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利润a,其概率是1,即:2凡·Ba获取的可能性为1(无论银行的战略如何)。部门B可能花费c,去获取一个增加的收益声,获取夕的可能性是几,假设夕>ca,否则部门的管理者决不蒙受这个损失.因此,部门B的总收益TPa将是:TPa一盯:获取的可能性为1一几+夕获取的可能性为凡再看部门A。部门A以可能性1获取了收益B,,这是没有合力效应的情况下的正常收益。即TP.·凡获取的可能性为1(无论集团战略如何)。部门A可能从部门B支出的费用c,中收益a,取得的可能性为几。因此部门A的总收益TP.将是:+。获取的可能性为凡·凡获得可能性为(1一凡·Pc)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从这家银行管理的角度看,它设立和管理的这两个业务部门产生的总收益:TP·巩+巩一C>巩+巩,即:TP二凡+“’凡’凡+凡一ca+刀’凡一c>B月+凡。有:。凡·Pc+夕·凡>ca+c如果这个条件可以满足,这家全能银行可以同时开展部门A的银行业务和部门B的保险业务。当然,除了成本收益因素外,一家全能银行还需要考虑组织结构、业务结构、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对其的影响.在满足了上述条件并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全能银行就可以实现潜在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业务多元化所带来的风险降低等优势。2.1.2银行保险的利益2.1.2.1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就是在产品组合不变的情况下,平均生产成本随产出增加而下降,其实质是企业合理的规模作业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体到银行保险方面,由于银行和保险的资产专用性低,两种经营要素的边际替代性强,因此,两个部门可以选择任意的产品组合而不需要付出更多额外的成本。所以,银行保险综合经营有产生规模经济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银行在对借款人的识别、对合约的监督及实施中获取了大量有关客户的信息,在综合经营银行保险业务中明显具有优势。在提供某一服务过程中(如保险)所获得的信息可为其他部门采纳,不同部门之间信息的综合利用有利于形成信息生产的规模经济。同时,集团内各业务的融合实际上增加了客户在银行之间的转换成本,这有利于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一种长期业务关系.从这个角度分析,银行保险的信息生产成本也将低于分业经营体制的银行。另外,资本和人力等资源成本的综合利用可以促进金融创新,同样能够为集团带来规模经济。2.1.2.2范围经济范围经济从产品的角度来考察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收益,它是指在单一经营主体内扩大生产和经营范围而产生的效率提高和风险分散的效应,是规模经济在跨行业产品生产中的体现。银行保险的范围经济则是指银行和保险机构通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过使有限的金融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和使用,同时提供多种金融产品,避免仅提供单一产品情况下,因劳力、资本和管理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而产生的效率损失。银行保险下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可以更充分利用业已形成的客户和信息资源,拓展业务范围,使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多的产品上,降低业务开发和推广成本。银行保险的范围经济收益可以简单地用公式表示为:sE‘_竺止二些吼生‘二玉〕(c、‘“,C一“。_一卜’。cb一单一银行产品成本凡~单一银行产品销售额C.一单一保险产品成本凡一单一保险产品销售额c、一两种产品综合经营所带来的交叉成本sE一综合经营的范围经济具体而言,银行保险的范围经济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信息经济。银行保险混业的重要优势在于信息优势,减少信息成本。混业经营后,信息来源扩大,客户资料库进一步扩展,可以随时提供客户统计资料、使用产品和服务的情况、客户的信用程度等,使银行、保险机构各部门通过网上银行共同维护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而且银行保险机构对客户的私人信息越多,就越了解客户的需求,那么也就越能生产出适合客户的个性化产品,通过对该新产品的监控,又能获得进一步的信息从而形成信息生产的良性循环。因此不同部门之间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够产生信息生产的规模经济,从而少了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同时还能达到防范和减少客户风险的目的。其次是流通和消费层面的范围经济。在银行保险混业经营中,银行可以利用既有的分支机构和结算网络,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银行和保险产品,扩大产品和服务的范围。银行保险混业经营后更可以为用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消费者在交易中可能会减少不必要的搜寻成本,降低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交易成本。最后是信誉的溢出效应。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在原领域内获得的良好商誉可以转移到其他领域,降低金融机构开拓业务的成本。2.1.2.3银行保险与风险分散化“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是规避风险的生动描述。一家银行同时提供银行和保险服务具有风险分散化效应,有利于银行筹措资金,有利于银行经营风险的递减与分散.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对30年代大萧条的成因进行了重新认识,许多学者认为当时银行倒闭并不是由于银行过渡从事证券业造成的。1930年全美共有1345家银行倒闭,1931年增加到2298家,1932年下降到1453家,1933年又猛升到400家,其中大多是中西部的单一制银行。’IWhitc(1986)的研究表明,在1930一193年四年间破产的银行占所有银行的26.3%,但62家有证券附属公司的银行中只有4家破产,145家直接在资本市场进行证券经营的银行中只有14家倒闭,207家从事证券交易的国民银行破产倒闭的只有巧家。’zJ.P摩根公司的合伙人拉蒙特认为,美国银行系统之所以脆弱,与其说是因为规模过大,倒不如说是因为整个系统过于分散,美国有2万家银行机构,这导致大萧条时期成为一部充满恐慌、倒闭和挤兑的金融史。相比之下,德国银行数量少,采用全能银行体系稳定性很高,能够经受住大萧条的考验。美国学者本森认为,银行体制结构本身对导致金融危机的影响力很小,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拓宽,并不会危及自身的安全与稳健经营。相反,由于其业务领域的广阔,可以将各种资产、负债及担保抵押业务进行广泛地风险组合,因而倒闭的风险较小;而业务结构单一的金融机构因其资产、负债和担保业务组合的选择余地较小更易倒闭。2.1.2.4银行保险的协同效应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安索夫(Ansof)在他的《公司战略》一书中将“协同效应”定义为:“一种使公司的整体利益大于各独立组成部分总和的效应”,是“通过相互的合作而导致的‘2+2二5’”。协同效应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对整体以及1叶辅靖著.全能银行比较研究—目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1,Pll712同上Plls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各个组成部分资产的利用,使单位实体资产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它强调的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实际上银行保险的协同效应源于全能化银行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在综合经营银行和保险的模式下,银行保险之间具有资本连接,双方在资金、业务操作、信息资源和产品创新等多方面都具有协同效应。首先是业务经营协同效应,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客户信息资源共享。尽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产品和操作流程方面有所不同,但由于面临的金融环境和客户背景相同,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府宏观经济政策趋向,以及经济和非经济变动等信息获取和处理的流程比较相似,客户信息有较大重叠性。因此若共用一个信息平台,做到信息共享、客户共同挖掘,则在很大程度上产生协同效应。例如:富通集团(Fortis)在全球65个国家拥有250多家分支机构和10多家业务中心,在银行、保险和投资领域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在比利时,富通拥有FOrticAG和FB玩urance两家保险公司,1997年收购了比利时最大的商业银行—通用银行,这两家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通用银行在存款、贷款和外汇等业务领域长期培养起来的客户推销其人寿保险、年金保险、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业务,通用银行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推销其贷款、信托、外汇和资金结算等银行产品。第二,产品开发的有效组合。众所周知,银行业务以保值为主,保险业务以承保风险为特点,两种业务各具特色,但银行业务可以和保险业务有效地进行一定程度的交叉,开发类似企业年金、消费信贷保险、银行保险联名卡等新型业务,通过有效的银行保险合作实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双赢的目标。第三,市场组合效应。银行具有分布比较广泛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保险公司则具有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银行保险可以利用两者的己有优势,推出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其次是财务协同效应。欧美一些国家的税制允许金融集团或控股公司采用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方式,用盈利部门的利润冲销一部分子公司的亏损来减少应税总额;当母公司资产向子公司划转时,又可以通过合并报表忽略“资产转移收益”进行合理避税。2.,.3银行保险与制度变迁理论2.1.3.1制度变迁理论介绍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兰斯·戴卫斯(1刁刀ce·EDavis)(1971)和道格拉斯·诺斯(加uglassc·North)(l971)在合著的《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中最早提出了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基本思想是:制度变迁是一次投资行为,变迁的主体投入资源,预期通过变迁建立起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并从中获益,预期的净收益就是变迁的诱致因素;另一方面,变迁的可行性和可及性又受到供给的多种影响。在后来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81)和《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190)等著作中,他们系统地阐述了有关制度变迁的理论,建立了包括新制度安排的层次、外部利润和制度变迁时滞等因素的成本收益分析模型,称之为“戴卫斯—诺斯模型”或者“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型”.诺斯明确提出,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一样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过程”。在诺斯看来,制度变迁“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理论有三个要点:第一,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制度的需求和供给与制度安排有很大关联,而制度安排能给人们带来收益,是可变的和被创新的。当人们按照现行的制度安排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时,便产生了对新制度安排的需求。制度供给则取决于政治秩序提供新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只有制度变迁得到的预期边际收益超过变迁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时,才会有制度供给。第二,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制度均衡是指在行为者的谈判力量以及构成经济交换总体的一系列和约谈判给定时,没有一个行为者会发现将资源用于再建立一个新制度是有利可图的,也就是说,此时的制度供给与需求是均衡的,制度安排达到了帕雷托最优状态。制度非均衡则是指人们对现存制度的不满意或不满足,想要改变却尚未改变的状态。制度安排只要存在不均衡,就有被创新的动力。-第三,制度变迁的过程和方式。制度变迁的主体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具有不同偏好的“理性经济人”,而制度变迁的动力是相对价格的变化和追求制度创新的收益。变迁主体预期抓住这种相对价格变化的机会进行制度创新能够使其获得最大收益,那么新的制度就会产生,与此同时也带来社会效益的提升。2.1.32银行保险的制度变迁分析银行保险的产生,打破了银行和保险分业经营的界限,融合了银行与保险公司两方的优势和特点,优化了资源配置,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合作中实现共赢目标。可以说它是伴随着金融分业到金融混业的制度变迁而兴起和发展的。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第一,银行保险是金融制度变迁的一种结果。尽管银行和保险都具有金融业共同的、本质的特征—作为资金融通的中介,都起着使社会闲散资金向投资有效率地转化,推动实体经济增长的作用,但它们的运行机制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功能更多地依靠货币市场来实现,而保险公司则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约定的保障功能的同时,还间接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现保险资金向投资的转化。两者提供的金融产品分别满足了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和需求,而且不同类产品相互之间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所以形成了自然的分业状况。上个世纪30年代大危机中,美国有40%的商业银行破产,银行总数从25万家下降到1.4万家。著名的佩科拉听证会(PecolaHearings)使人们相信证券业与银行业结合在一起会给银行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由此制定了《格拉斯一一斯蒂格尔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银行与其他非银行业务分离的制度,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从设立、开业、业务经营到市场退出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一直到上个世纪50年代,除德国、法国等西欧国家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银行和保险业务都处于分割发展状态。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类金融机构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步入了成熟期,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大大增加,滞胀现象严重,各国出现大量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利率上升并波动频繁,汇率极不稳定.僵硬的金融管制对金融业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和正常竞争的束缚力和压制力增强大大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经营利润,因而现存金融制度与金融机构发展要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另外,受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以及新技术革命的影响,出于追求利润和增强竟争力,金融机构有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的内在冲动,它们在强烈呼吁当局放松管制的同时,不约而同地通过业务创新和组织机构创新避开管制,掀起了金融工具、交易、服务创新的浪潮.从70年代到50年代这段时期,银行开发了养老保险产品这种兼有保险性质的产品扩展业务领域。这些金融创新革新了传统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方式,模糊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使金融制度逐步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均衡局面被逐步打破。由此,微观的金融组织扮演了“第一行动集团”的角色,推动需求诱导型金融制度创新。最典型的是198年花旗银行和旅行者保险公司合并组建了花旗集团,开创了集银行和保险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集团,用实践打破了长达60年的金融分业制度。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第二,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演进反映了其经营制度从非均衡逐步走向均衡的过程。银行保险从最初的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代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联盟,发展到双方共同出资建立合资公司经营银行保险业务、银行单方面出资兼并收购保险公司、银行新成立保险子公司从事银行保险,再到目前的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来统筹经营银行保险业务,经历了从松散的合作关系到银行保险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也是从分业制度向混业制度逐渐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过了一系列的磋商、谈判,通过代理、股权等方式,重新配置双方在人、财、物和技术等各方面的资源,通过低成本地利用双方在客户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这种经营模式的不断调整过程就反映了原有经营制度的不均衡,是一个从不均衡寻求到均衡的过程。第二节银行保险产生的现实需求银行保险是在多种潜在利益推动和金融制度变迁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也是适应金融服务与整体社会环境变化的需要。2.2.1金融服务业竞争环境的变化根据波特(Port“,1980)的行业分析,结合银行保险发展的现实环境,有三大因素不同程度地加深了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激烈竞争:同业的竞争、新出现的替代产品和顾客需求的变化。出于生存和提高竞争力的目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纷纷寻求新的业务渠道,拓展业务领域,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这些客观因素促使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首先,来自同业的竞争.由于技术创新、放松管制及宏观经济的变化,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随着这一市场逐渐走向成熟,银行间不可能进行持续的价格竞争,使其不得不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其次,产品的替代性。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其产品逐渐替代传统的银行产品。如保险公司就开发了一种类似于储蓄的年金产品来与银行竞争。这导致银行需要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创新,开发新的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最后,顾客需求的变化。随着现代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人们不再对功能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比较单一的银行产品感兴趣,而转向功能更为全面的金融产品,既能够兼有传统的保险和银行产品的许多功能、又能够满足顾客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在现代生活的高速节奏中,消费者越来越需要尽可能地集中购买其所需要的金融服务,以减少购买和比较不同产品的时间。通过银行保险,客户可以在银行一次性获得原先需要分别从银行和保险公司获得的服务,这正好迎合了消费者“一次购足”的心理。2.2.2社会环境的变化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人口结构最大的特点是人口增长率下降与人口老龄化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人口出生率下降,与此同时,由于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国家人口的平均寿命提高,导致人口依存率大幅上升。1992年OECD预测欧盟的依存率将从当时的21%上升到2030年的37%,另据欧洲统计委员会预测,未来30年,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进一步增大,从1995年的14.6%增加到19.溅;经济上处于依靠地位的人的比例将由191的48.7%迅速增加到57.钱。人口结构的发展变化对这些国家的社会养老金计划造成了极大压力,如西班牙、法国和荷兰三个国家到2020年老年人口的依存率将达到54%至5.5%,实际负担人口将高达82.7%至118.1%。”社会保障开支的大幅增长直接加大了政府预算负担,使政府在面对经济不景气的形势时无力推动复苏繁荣,同时提高了劳动成本,使一国的国际竞争能力下降,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为了摆脱困境,80年代以来,欧美各国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在调整福利开支结构的基础上抑制福利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政府的负担。改革的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调整税率,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如提高在职者的社会保障费率和纳费上限,对一贯大多免税的社会保险征收所得税:其次,改革部分福利制度,缩减社会福利的项目和发放标准。法国1993年通过了二战后以来第一次削减失业保险金和社会福利金的一揽子计划,主要内容有:降低失业救济金;减发职工因自然原因不能生产而影响正常收入的补助金;从1995年7月起停发长期生活补助金:外国移民及申请避难者,只有获得合法居住权后才能领取其子女补助费。0法国欧洲经济编辑部.1卯5一2倪0,有关欧洲人口发展的若干经济问题.国外社会科学,195年第四期 第二章银行保险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从具体制度来看,各国都主要对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医疗保险制度造成的浪费极大,各国皆然。因而各国都在医疗保险制度上开刀,一般都采用了病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和调整病假补助的办法。经过多年的渐进改革,欧洲各国的现行福利制度,多数是以保险制度为基础,以“危险共担,费用共摊”为基本原则,政府己不再是福利给付的唯一提供者,而是通过保险的方式,规定最起码的基本福利给付,鼓励民间企业提供更多选择性的福利方案,补充法定福利的不足,同时鼓励职工参与私人或企业的福利保险。由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改革使得个人承担的医疗、养老负担比例逐步提高,政府也采取措施鼓励私人养老金投资,使个人的保险产品需求大幅度增加,激发了金融机构加入保险领域的热情.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本文中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是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方式。总结国内外银行保险业务的经营模式,根据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紧密程度不同,可将其分为四种:一是代理销售模式,二是战略联盟模式,三是通过股权运作建立起来的模式,包括合资、收购和新建三种形式,四是银行保险一体化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公司。第一节代理销售模式代理销售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销售协议合作,就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关系。这种模式下,银行可以单独销售保险产品或者将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进行捆绑销售,银行只是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替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收取手续费或者代理费。通过产品销售合作协议结成市场销售联盟,是银行保险发展的最初级模式,这一阶段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是一种松散状态,双方只有契约关系无资本联系。商羊图3一1银行保险代理销售模式示意图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3.1.1代理销售模式的优点根据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总结出代理模式的优缺点,其优势主要表现在:首先,简便易行。一旦双方达成合作,保险公司可以立即通过银行的众多网点向广大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其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扩大了银行服务的范围。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保险协议,进入利润丰厚、具有成长潜力的保险市场,并能为客户提供包括寿险和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全面的金融品种,弥补了银行业务品种的不足。再次,银行通过代理保险业务,不仅能扩大并稳定银行自身的客户群,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还可以起到提高竞争力,支持核心业务发展的作用,同时双方在消费信贷等领域的合作,使保险成为银行化解一部分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最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符合银行资产运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银行通过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既有机构和人员,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通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使银行产品的获利能力增强,收益增加。3.1.2代理销售模式的缺点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代理关系,能够使客户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保险公司可以扩大产品销售:银行则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但是代理销售模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代理销售模式是一种不很稳固的合作模式。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保险公司不愿意在与银行的合作经营中进行具有长远意义的投入,比如对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因为今天对他们的培训可能为自己明天的竞争对手创造了便利,容易造成合作中的短期行为。从银行角度看,一方面它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合作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状况、长期战略等进行深入了解。这种不稳固的合作关系使得双方都在事实上把对方作为一种短期的合作伙伴,努力在短期内最大化地榨取对方的使用价值,争取自己的利益,进而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难以进行深入的合作。第二,代理销售模式使得银行的银保业务经营往往趋于雷同,客户走进任何一家银行的柜台,都会面临类似的产品、类似的服务,甚至是类似的流程,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千篇一律。第三,代理销售模式造成保险公司之间在手续费上的恶意竞争,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使保险公司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上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不利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最后,代理销售模式造成保险公司的主要人力、财力集中在争夺银行的网点资源上,从而在人员培训、管理、客户服务、新产品推出等方面力不从心,部分保险公司忽略代理机构和业务管理,相应的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业务台账管理和手续费管理制度不完善,以致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最终影响业务的正常发展.代理销售模式是早期开展银行保险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是银行涉足保险领域的最早形式,为银行保险的深入发展作了铺垫。第二节战略联盟模式战略联盟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一定的目的或战略目标,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战略联盟与企业集团及企业间的收购合并最大的区别在于,战略联盟是自发的,联盟各方保持着原有企业的经营独立性,具有边界模糊、运作高效、机动灵活等特点。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结成战略联盟,是在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基础上,从“一对多”转变成建立“一对一”的排他性合作关系,即达成战略联盟的银行只能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3.2.1优缺点分析与代理销售模式相比,战略联盟模式的优势之一是合作双方都以各自的利益需要为出发点,建立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关系,双方在保险产品的销售、开发、配套服务、销售渠道管理和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都进行紧密合作。其二是合作的双方都有非常明确的开展银行保险的目标,或者是针对某类特定客户开发产品,或是为了达到占有某个市场的目的。最重要的优势在于战略联盟模式下,银保双方在产品开发、销售团队建设和销售渠道开拓以及客户信息资料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合作,双方进行了必要的投资,初步涉及资本合作。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但是双方在组织结构上仍旧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没有任何的股权关系,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稳定.第三节股权模式这种模式较为普遍,而且形式更为多样化。通常主要包括三种方式:即收购兼并、合资和独立组建。采取不同方式合作是出于双方建立关系之初的地位差异、各自的出发点不同及对运作成本的考虑。3.3.1合资模式即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出资,建立新的企业经营银行保险,双方共同拥有产品和客户,分担成本与经营风险,形成了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参与合资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各具优势,前者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销售网络,后者具有很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渠道销售经验。当合作双方势均力敌,并信任和认可对方时,往往会采用合资或相互参股的联合方式。通常合作双方具备一定的互补性,并确认可以通过利益共享获得更高的收益。合资模式的优点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资源优势。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拥有产品和客户,双方可以分享客户信息.通过合资,银行能够积累从事保险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以后单独开展保险业务培养人才。第二,融合优势。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通过资本渗透,双方在战略发展方向、经营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等方面必然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从而达到共同发展。第三,成本优势。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一家新的金融机构,减少了银行单独建立保险公司所必须投入的巨额前期成本。如同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合资模式具有以上优势,同时也存在问题,具体包括:第一,由于合资企业的两大出资者银行和保险公司实力相当,都是新成立的银行保险公司的股东,但是他们又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和战略规划,按其出资比例行使管理决策权,难免会在经营决策上产生摩擦,对合资金融机构的经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营进行干涉。而不管干涉大小都会发生冲突,造成合资成立的新公司在管理和业务开展上难度加大,成本上升。第二,银行与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企业,需要重新树立企业的形象,其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的时间会相对较长,导致企业运营成本上升。同时,新企业能否在市场上立足也没有定数,风险较大。合资企业既有优势又有不足,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组建新的金融机构的动机是从中得到利益,然而合资企业先天具有两个不可分割的股东,注定了会有利益之争,所以合资模式从它诞生的那一天就不稳定,两个股东都希望未来能够独占这家新企业。国外的研究表明:合资企业的寿命一般较短,将近8既的合资企业最终以销售协议的形式收场。3.3.2收购兼并模式并购(M&A)是兼并和收购(MergcrsandA闪uisi如ns)的简称。兼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原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存续,或由新设企业承担.收购分为资产性收购和股权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票,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或经营权。银行保险的并购就是银行并购一家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并购一家银行,通常前者较多。如:1992年中国银行通过香港中银集团收购了香港步飞保险公司,更名为中银集团保险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其子行工银亚洲取得了太平洋保险公司部分股权等等。并购模式最大的优势就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对方的领域。银行或保险公司为了谋求战略发展,面对市场上的激烈竞争,银行和保险公司除了自己不断调整产品的市场定位,还可以制订较长的发展战略,有意识地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多元化产品经营.除此之外,并购形成的新金融集团还具有其他优势:第一,通过并购形成的金融集团一开始就拥有银行业和保险业经营所必需的专业人才和经验,并且拥有银行庞大的销售网络,能够迅速的获得业务量、专业化和客户关系.第二,并购后企业可在短时间内达到规模经济,节省大量管理费用,集中足够的经费用于研究、发展、设计和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从而降低成本,提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高资本利润率,获取较高利润。第三,能够使并购双方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优势融合在一起,实现优势互补。第四,银行和保险公司并购后以新的金融集团实体参与外部交易,能大幅度降低集团的交易费用。第五,降低经营风险。通过并购其它行业中的公司,如银行并购保险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不但可以增加回报,当自身所处行业因环境变化而导致经营和投资失败时,还可能从其他方面的投资得到补偿,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3.3.3新建保险公司方式在一个发育程度较低,市场空间巨大的领域里,金融集团可能以自身优势,如自己或下属银行强大的销售网络及品牌形象,独立新建保险公司.在这种从属关系下,既有权利的统一,又有管理的专业,还有利益的一致,有利于迅速收到良好的效果。与前两种方式相比其优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银行可以完全控制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经营策略开展保险业务,而不受到干扰。二是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所带来的不同企业文化之间的冲突。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新建一家保险公司通常需要较大的投资,而且新公司也可能缺乏经营保险业所必需的专业人才与经验。同时在一个相对成熟的保险市场上,一家新公司想要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也很难。第四节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企业结合形式,它的特点是某一核心企业通过取得其他公司的股份,掌握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来达到控股这家公司的目的。根据经营战略的不同划分为两种:事业型控股公司和纯粹型控股公司。事业型控股公司是母公司拥有自己的事业领域,还要通过控有其他事业领域的子公司的股份来支配、管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纯粹型控股公司是母公司没有自己特有的事业领域,而仅仅是一个公司经营战略的决策部门,母公司将其对所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作为唯一的事业。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子公司的一种纯粹型控股公司,按照子公司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以银行作为子公司的称作银行控股公司;以证券机构作为子公司的称为证券控股公司;以保险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叫作保险控股公司。而同时拥有银行、证券和保险两种以上子公司的称作金融服务控股公司。一般的金融服务控股公司模式如图3一2所示:金融服务控股公司银行子公司证券子公司保险子公司图3一2一般金融服务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实际上是一种特定行业的控股公司,所以其本质特点与控股公司基本相同,具有以下基本功能。第一,集约化经营。金融控股公司的资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银行资产,即贷款和有价证券投资余额,这是其主要资产;另一部分是金融资产,即在银行资产基础上加上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资产。金融控股公司将外部资本和资金以投资控股的形式配置到子公司,子公司则集中资产到金融控股公司进行集约化经营管理。如果不采用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而采用事业部形式,则母公司与事业部的产权关系不明确,要将事业部从公司的资产中剥离出来,会遇到技术、财务、法律和人事关系上的诸多问题。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经营管理只需把收购的公司置于控股公司下即可,而出售子公司也只要出售手中的控股股权就可以完成。这种便捷的资本化经营方式十分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资产的集约化管理。第二,资本放大器。金融控股公司具有资本运作优势,由图3一3可以看出,母公司的资本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A、B、E、F、1、J和K等子公司拥有了支配权。母公司P的负债资本和外部资本如果作为资本金而不作为运营资金投向子公司B,就形成了一种“双重财务杠杆”。如果子公司B再把外部资本投向它的子公司F,则这份外部资本又被利用了一次;同样,母公司P又通过控股子公司A,利用双重杠杆控股了E、1和J公司。这如同一个放大器一样,母公司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P分别投向子公司A、B的10%的股权经过双重财务杠杆作用被放大了很多倍。金融控股公司在资本投放上的“放大器”效果,使其在资本扩张上具有广阔的空间,很容易形成其在某一领域或某一地区的垄断地位。因此,美国和日本都从法律上限制其资本扩张。图3一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扩展作用第三,具有多元化经营的优势。金融控股公司拥有多元化经营机能。通常情形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同时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多种金融业务,从而有效地分散经营风险。第四,合理避税功能。在欧美各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在金融控股公司内实行合并报表,统一纳税。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央集权式的经营管理组织,可以通过统筹规划整个集团的资金和财物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内各子公司由于经营能力和资源等的不同所产生的收益和花费的成本不一致,由母公司统一平抑各子公司的利润规模,在一个最优化的利润规模下进行纳税,能起到合理避税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金融控股公司运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关联交易。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多元化金融业务,在其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不可避免地进行内部交易,主要包括资金和商品的相互划拨,相互担保以 第三章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及为了避税和逃避监管而进行利润转移,这一方面可以达到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本,增加利润,更加有效地管理资产和负债.但是无形中也增大了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交易的可能性。比如控股公司魔下的银行子公司以威胁收回贷款和用信贷限额的方法,强迫客户购买控股公司内证券子公司或保险子公司的产品,这实际上形成了经济中的“捆绑式销售”,损害了客户的利益。第二,风险传播。金融控股公司内的风险传播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金融控股公司摩下的各家子公司对外共用一个品牌,当一家子公司发生经营事故时,由于不了解具体问题,客户因为“避险”心理作用,往往会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出了经营问题,将会减少与该公司其他子公司的业务来往,造成该控股公司的业务量缩减,出现资金流转困难,最终可能使整个公司破产。另一情况,尽管金融控股公司由各子公司具体负责业务经营,但由母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统一规划运作,所以金融控股公司内的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时,会动用其它子公司的资金来救急面临倒闭的子公司,结果其他子公司的经营也出现困难,最后整个公司都面临倒闭风险。如保险子公司将客户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一旦投资失败或发生意外事故不能及时收回资金时,极有可能将靡下银行子公司的储户存款挪用作保险赔偿金。所以金融控股公司内的风险具有连锁反应。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第一节欧洲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4.1.1欧洲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国家的银行保险经营己经相当普遍,到1998年欧洲50家大银行中4既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4在欧洲各国,通过银行保险实现的保费收入已占到保险市场的相当比例,如表4一1所示。其中法国高达6溅,即使占比最低的德国也达到1既。表4一1欧洲部分国家银行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占保险费总收入的比重夺化情况〔%)国家1991年1996年2000年西班牙l82540法国425960荷兰202639意大利6.12330英国l21628德国8l5l6资料来源:张洪涛,苗力主编.银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12o另外,欧洲银行保险的经营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芬兰等国家通过银行保险销售的寿险保单比例达到45%一7器,在非寿险领域较少,仅占到2%一10%(见图4一1)。R八曰︸b卜U}dn口通钊nn口口口门‘U圈nU一」目习日千}{花、干n西班牙法国意人利比利时芬兰德国英国荷兰图4-1欧洲主要国家银行保险销售的保单比例(%)资料来源:IBMBusinesc劝nsultingscrVices,2朋2,MarketingBancasuran“Rcalywork.1.张洪涛,苗力主编.银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加5,巧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从欧洲中央银行获取的资料显示,从整体上讲,欧洲银行的保险业务大多通过收购的方式来进行。如表今2所示。从上个世纪0年代初到2(X)3年,受全球并购潮的影响,在欧洲金融业内也掀起了并购狂潮,具体到银行保险方面,表现为英国、德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和意大利等欧洲主要国家都发生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其中不乏国际知名银行和保险公司参与,像荷兰国际集团(ING)分别在1997年、198年和1999年三年内收购了BBL银行、BHF银行和法国的Credit臼mmercialdsFr二c银行,比利时的富通集团也分别在197年和1998年收购了比利时和荷兰的两家银行。表4一2199任一203年欧洲全要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兼并收购事件(单位:十仁欧元)收购方收购目标年份交易价值AUia刀Zmore劝nerBank(5)}200122.3UovdsTSBGroup田)ScotishwidowsFund&U介〔D}200}12,0Fortis‘乃以n亡ralcdsBanque(B)199810.5NationaleNedsrlanden仍}N姗Po功a吐Gr叱p‘5飞}11o911}5.6INGG哎姆p(DBBL(B)}1997}4.1AbbeyNational(B)}scot达hProvident俪ti:u:ion(0}120011}2.9DexiaBclgjum(B)Fin‘闭义口ri:v^suran二(I)}200}2.7IrishPern切。ent(B)IE肠比U介m19992.7INGGr此P(乃B盯Bank(5)}119991}2.3UoydsTSBGrouP《B)uov山肋比v泳(D}119961}2.1wuestelnotBe比11四.9归)Wuerttembe叼scbe珑rsi比eru眼m19992.15卜a.比由.viskaE.目dsE边nkc.田)T四朋一Hansa仍119971}2.。FOrlisNL(DBanqu。0‘n‘r习。面比e咖呷(B)}2000}18B粗cosantanderQ.阔H」spano仍)Ciade乳四rosMundial(D2000}1.7HalifaxGIDup旧)}Equioable‘免故urancesocietv(n}2001}1.7VakutusosakcyhtiosamPO(D}公。。iasank(5)}2000}1.7FOrtislntemalionat(1)1^s拼coER(B)}1999}1.5RoyalBankofscoUandGrouP旧)churchill玩suran。。田(D}20031.5Ca议aGeraldeDepositos(B)Cia血Se即rosMundial(D2000一}1.4FOrtis(DMeesPier,on(B)}1997}1.3INGG姗P(介BHFBank(B)1998}1.3INGGroep(DCr亡dit伪mmercialdeFr叨“(B)119991}1.2Unidanmark田)Tryg一BalticaFOrs议ring(D199912AssicuraZioniGenerali(DBancadelasv‘没eraltaliana旧)19981.1资料来源:EuropeanOntralBank,ThesupeI’visonofM认“而ancialscrvlcsGmu声inEuropeNo.20/0似ssionalPaper,AugUst,2以H.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4.1.2法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法国是世界上银行保险业开展得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目前世界上银行保险经营中的领头羊。目前法国绝大部分银行都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银行保险业务,自2000年以来,法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年均保费收入占保险费总收入的60%,2002年末,这个比例已经达到65%。’54.1.2.1银行保险在法国的发展状况法国的银行保险在199()年占人寿保险市场份额的39%,经过十年稳定的发展,在21洲X)年达到了61%,银行保险成为法国第一大寿险产品销售渠道。表4一3190一200年法国人寿保险市场各种销售渠道占比情况(%)年份l99()119911192一}193119外1}195119961}1971}195119992(X刃中间商5752491442383533353533’银行和邮政局139421}46511}5415659611}591}印161直销4一}6554一}6666}51}6合计一}1010一}101}1010一11010一}1010}101}10资料来源:张洪涛,苗力主编.银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41。截至2004年8月,法国前五大银行都设立了专门的银行保险集团公司经营保险业务。各家银行保险公司总资产额均在200亿欧元以上。最高的是BNPP硕bas银行与Natio劝c保险公司合作成立的银保机构BNPP耐bas,总资产达到8252.8亿欧元,其次是CreditAgricok,总资产共56犯.88亿欧元,最少的QcditMutUcl一CIC也有2188.01亿欧元。表4一4204年法国前五大银行及其银行保险总资产表单位:百万欧元银行总资产银保集团}总资产最重要的关联保险公司}总资产BNPParibas825,288BNPParib肠825,28NatioVie32,980CreditA只ricoleCA563,288CrediIAgricOle“1,QOpredica}153,930JU口,‘00SocieteGeneralc512,499腼et。阮nc阁。}512,4950只eCap34,383G阳upeCaisse285,896GroupeCal义诸285,8%B比花UilVie51声0d,EPar只刀ed,EPar只刀eCreditMutUelCcn七c218,8(X)CrediIMutucl一〕IRR01GroupedesAssuran“52(),531EStCICEuropeduCr.Mutuel资料来源:EuropeanOotralBank,Thosu伴I’vis的ofM认edFinancialservicesorouPsinEuropeNo.20/Occ习5510oalPa伴r,Aug”成2(X娜.巧张洪涛,苗力主编.银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加5,P41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4.1.2.2法国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法国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模式多种多样,最初两者的合作只是停留在业务层面上,随着世界范围内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逐渐转为以股权合作为主的模式。其主要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有三种:第一,在银行保险发展初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代销协议来经营这项业务。第二,银行拥有保险公司的模式.这种类型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在法国比较普遍。巴黎国民银行(BNP)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成立了一家保险公司Nati。巧e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巴黎巴银行(P州bas)在1973年成立佳迪福(Cajdif)保险公司,是法国最著名的寿险公司之一,200年巴黎巴银行被巴黎国民银行兼并,佳迪福随之被纳入BNPParibasAssurance体系中,以“直接行销”和“机构行销”取代传统的业务员销售模式。目前佳迪福与世界上27个国家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与银行、信贷公司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业务,203年其总保费收入达到93亿欧元。法国银行保险业的明星predk泊,是CredicA幼colc银行于1986年成立的,凭借着CreditAgricole银行遍布全国的1洲洲〕多个分支机构,Prcdica公司在短短四年里成长为法国第二大寿险公司。第三,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新建公司的发展模式。例如B侧ucsPoPulaires银行、BNP银行和Caisesd’助肚,e银行都是通过合资的方式,分别与保险公司Fructivic,Assu·巧c和E伪reuil巧c合资成立公司来发展银行保险的。4.,.2.3法国银行保险与传统保险公司的业绩比较通过银行保险方式可以充分利用银行所拥有的分支机构,销售满足顾客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降低了成本。单就佣金和费用而言,银行保险公司比传统的保险公司低得多,1991年为例,当时银行保险公司佣金和费用最低的只占总保费的3.1%,最高的也只有10.5%,而传统的保险公司最低的也有13.既(见表4一5)。同时,以银行保险形式经营的公司明显比传统保险公司更具有成本优势.表4一6显示,法国银保机构经营业务的成本只有其他三类公司的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但是所获利润远远高于其他公司,1992年到1994年数据表明,法国四种寿险公司中只有银保机构能够获利,私人公司、合伙公司和外国公司都是亏本经营。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表4一51991年法国寿险佣金和费用比率公司佣金和费用占总保费的比率银行保险公司Ecu了euilVie3.1%SogecaP4.0%Natio巧e4.7%Predica5.0%SOCA卫15.5%ACM访e7j%CN甲105%传统保险公司MutaeleduMans13名%A沉aASuraDCe场e16.9%uAP竹。一};7.6%AGF场亡18.0%GANVie22一0%资料来源:Nedcgocnetay,P城pMolyne叽198,Bancasuran“,Maan川an,P77.表4币法国几种不同类型寿险公司的费用率和利润率(%)鑫穿还芝~1992年193年1994年私人公司15.814.212一6合伙公司12.91199一7外国公司20.519一618.1银保机构4.3’4.64.5利润率私人公司-2.2一2一0一1.9合伙公司一16-2.6一13外国公司一2刁.7一2.0银保机构2一11一32.5资料来源:(美)小哈罗德·斯凯博(HaroldD.Skipper,Jr)等编著.国际风险与保险.机械工业出版社,199年版,P121一12.4.1.3英国的银行保险发展模式英国银行保险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1967年TSB银行建立了一家保险子公司,成为英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开端。1979年初,TSB引入了家庭保险,1985年又开发了汽车保险产品,其摩下的信托公司也开始提供信贷保险.到1989年,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TSB在寿险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排第二,达到6%。紧随其后的Barclays银行在1969年通过建立自己的寿险子公司开始踏入银行保险经营领域。20世纪80年后期随着英国金融业改革的深入,许多银行和房屋建筑协会纷纷通过新建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公司的方式开展银保业务。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有uoyds银行在198年兼并了Abbey寿险公司,同年M记land和。mmereialU币on成立T合资公司经营银保业务,Brilannla、National&Provincial以及W兹x,lwicb房屋协会和苏格兰皇家银行均是在1990年进入银保市场的.在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上,英国的银行保险大多采用的是合资公司方式经营银行保险业务,像米德兰银行就是通过与米德兰寿险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新公司来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其他的还有苏格兰皇家银行、AbbeyNatio耐和国民西敏寺银行都是通过与保险公司合资的方式来发展银行保险的。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英国的银行保险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99年,通过银行保险渠道出售的寿险产品达到40多亿英镑,到2002年最高的达到近80亿英镑,2003年有所下降,但仍旧达到60亿英镑。如下图所示。19的么丫口印D3图4一2199年一2003年英国寿险收入中通过银行保险渠道实现的收入(百万英镑)资料来源:Datamonitor,“UKBancsuranceZ仪吟PostDc卯肠石幼tionstralegie扩中MFS1728).到2004年英国前五大银行都涉足保险业务,它们分别是BarclaysBankPlc、RoyalB洲kofscoilandpLC、HSBCBankplc和日oyds昭BBankplc以及AbbeyNationalPlc银行。其中经营银行保险业务总资产最多的银保集团是HSBCHofdin罗Plc,总资产共785.91亿欧元。总资产最少的银保集团是由AbbeyNationalPlc及其关联寿险公司AbbeyufcAssurance臼mpanyud.人寿保险公司成立的AbbeyNationalplc,只有3033.13亿欧元.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表4一72004年英国前五大银行及其银保集团总资产表单位:百万欧元银行总资产银保集团总资产最重要的关联保险公司总资产Balc】ays573,47B盯claysPlc573,476BarclaysUfeASuran沈11,151BankPlc助mpanyUd.RoyalBank338,825RoyalBankof590,034Royaiscoti北AssurancePk3,405ofSCot】and灰。Uand(扮oupPLCHSBCBank327p53HSBCHOldlngS778户91HSBCUfe山均Ud.5,10PICPICL肠ydsTsB315,769UoydsTSB312,889Uoyds铭BGeneral1声0B翻nkPkGmuPPlc】ns也胡沈LIInj比dAb比y303J13Ab伙yNa幼onal303户13AbbeyUI七As...c‘19,132NationalPkPk自.panyUd.资料来源:EurO沐anc七ntralBank.ThesupervisonofM该cd巧到均dalservia洲Gmu,恤E也。pe雨.20产0嘿圈”10.目Papel,AugUst,2(X摊.第二节美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由于立法和监管体制的限制,美国的银行保险不如欧洲国家发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美国各州逐步放松对银行经营范围的限制,到九十年代中期,所有的州都允许银行经营信用保险业务,有17个州允许从事普通保险经纪业务,但承保业务受到严格限制,只有4个州允许。1995年1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年金产品更象储蓄产品,银行可以销售年金,因而年金成为美国商业银行进入保险业的主要领域。在1999一2004年的5年里,金融控股公司在混业经营中从事的最多和增长最快的就是代理保险业务。2004年6月,金融控股公司中从事保险承销的只有5%,从事代理的达25%。保险代理还特别受到小型银行(资产少于10亿美元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欢迎,它们当中有65%从事该项业务。‘.16陆晓明.美国银行业的保险业务一发展和前景.国际金融研究,Za”名,2一肠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4.2.1银行保险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花旗集团案例1998年,花旗与旅行者合并组建了“花旗集团”,两家公司董事长共同出任集团CEO,缔造了全球最大金融集团.花旗通过吸收旅行者保险业务,再加上自身遍布全球的经营网络,实现了其全能银行的经营战略。以下我们通过图今3、4礴和今5显示的花旗集团中保险业务的定位,分析1998年集团成立之初到2(X)5年部分剥离保险业务这段时期,花旗集团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首先,在集团成立初期,旅行者财产保险业务、人寿保险和年金等业务单元纳入了消费金融集团,销售单元分布于消费金融集团、全球投资管理与私人银行部门,向个人客户、公司客户、团体客户提供包括银行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侧图4一31998年保险业务在花旗集团架构中的地位其次,经过四年的发展,花旗集团专门成立了花旗集团保险控股公司,其旗下是旅行者保险公司,后者囊括了原旅行者集团的财险业务、寿险业务和年金业务。同时为了更好地拓展国际业务,将国际保险开发业务纳入旅行者保险公司,利用花旗集团遍布全球的网络资源和分支机构进行销售。后来,花旗集团的保险生产线从全球消费金融集团转移到了全球资产管理部进行管理.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在J汤招团《C血ti盯阅.》’叭、】、花妞月险控且公诩旅行老曰险公司‘竹‘》‘月倪险公司.行呷架沪外阴公司11~姗臀愁尹公司tr,,-.ri亡.ILj里.】图4一4花旗集团19叨一202年保险业务框架最后,花旗开始部分出售旗下的保险业务,到205年1月完成了大都会保险公司对其人寿保险及年金部门U&A的收购交易。找幼翔团《c‘ti....,花峨倪段控脸公司《口忆,.行者田抽公司‘公IC,盆行老川尸及月外倪阳公司《了1气,一人岭愁尹公郁1}队J碑照芝乳。,.,,月宪目比万幻绘,17rC与St护..1合并组万里St,..飞蕉好黔踢黯1}护兽器辨聋驴..1.r.图4一52002~205年初花旗集团保险业务的变化情况不论花旗银行与旅行者的合并、共同发展到部分剥离是否成功,花旗集团经营银行保险的模式都是全球成立“集团混业,法人分业”式全能金融保险集团的典范。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花旗特色:首先,花旗集团母公司不经营 第四章国外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具体业务,而是进行整个集团的战略规划和组织结构的研究,是典型的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其次,花旗集团保险业务经营战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在七年共同合作时间里,集团都非常重视保险业务,不断调整意图将保险业融入整个集团业务,例如:构建了花旗保险控股公司。最后,由于保险业务在产品设计、承保服务、理赔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花旗集团将其独立运作,与各种销售渠道完全分离,这是花旗发展银行保险业务区别于欧洲国家的主要特点之一。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第一节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历史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金融法律框架,1993年到198年期间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确立了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目前我国仍旧实行的是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制度,保险公司和银行的业务范围都被限制在自己的领域内,不得交叉经营,也不能互相投资。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没有限定银行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2003年银行保险“1+l”模式解除,中国银监会2006年6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每个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兼业代理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控能力确定合作的保险公司数量。我国银行保险与欧美银行相比,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属于以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为主的阶段。银行保险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虽短,但发展速度很快。期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末期,该阶段是国内银行保险的起步阶段。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如新华人寿与北京市商业银行和北京市邮政储汇局合作、华安财险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等。第二阶段从199年起至今,国内出现“银保热”,开展银保合作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数量大增,合作规模逐步扩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银保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通过银行代理的寿险保费收入呈逐年增加趋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银行代理保险在我国寿险销售领域的重要性日益提高,通过银行代理的寿险保费对寿险总保费增长率的贡献度的情况是,2001年为9.4%,2002年为41.1%,2003年为56.5%,自2004年起由于行业性的结构调整,增速放缓,但银行保险仍是第二大寿险销售渠道。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表5一12001年一2005年银行代理的寿险保费收入及比例单位:亿元,%年份}2加12即220(]32朋42(X)5年项目、、、50代理寿险保费收入-4加4塑占寿险总保费比重18攀州一号27一55资料来源:根据尧金仁.银行保险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中国金融,2006年03期和胡浩主编.银行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资料整理.在产品开发方面,随着银保合作的深入,双方希望能有一种产品同时吸引银行、保险两个市场上的顾客,合作的内容也从原来的代收保险费、柜台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业务,扩展到融资业务、资金划拨网络结算、联合发行信用卡、保单质押贷款、提供金融理财服务等领域。如200年7月,交通银行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全国首张保险联名借记卡“太平洋保险万事顺联名卡”,该卡除了有普通银行卡的借记功能,还增加了缴纳和给付保险金功能,同时还附带有免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平安保险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推出的广发平安viSA卡则是国内首张保险、银行联合信用卡,平安客户可凭卡领取给付金,享有全国数千家特约商家消费优惠和海外急难救助业务,同时具有信用卡功能。这些银保产品已经具有了银行和保险的双重功能。在合作模式方面,协议合作的范围突破原来的代理关系,开始谋求更为紧密的伙伴关系。如20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完成了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与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盟,在我国建立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战略联盟合作模式.随后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人寿共同出资建立光大永明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下属子公司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作为一家外资财险分公司在深圳开业,这些案例都开创了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经营的新方式。总之,尽管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对银保合作不利,但并不是严格限制银保业务。经过大约十多年的时间,我国银行保险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已经成为保险市场上的重要销售渠道。法律上已经对银保业务经营有所松动,我国的银行可以通过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充分利用其丰富的分支机构来销售保险产品,获取佣金收入,也可以绕过法律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其设立银行和保险子公司来开展银保业务。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第二节中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分析5,2.1代理销售模式目前的我国银保经营大多采取这种模式,几乎每家银行都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然后分配销售任务给银行网点,由银行网点来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过去由于法律限制,一家银行只能代理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新修订的《保险法》放开了“1十1”限制后,一家银行可以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即“多对多”模式,最典型的就是四大国有银行都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寿险公司和新华人寿签订代理协议,银行利用其柜台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则向银行支付代理费,如图5一1所示。中国工商仁良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建设.良行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农业乍民行中国会良行图5一1多对多模式这种模式在我国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第一个阶段是银行只作为保险的销售渠道,双方的合作仅限于销售渠道。第二个阶段是战略层面的银保合作,例如,200年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2006年9月2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金托管暨全面业务合作签约。代理销售模式在我国银保合作初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今后银行保险深层次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银行凭借其销售网络、客户资源以及在金融业的地位等优势,在银保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各保险公司为了利用银行的这些优势,只能不断提高代理佣金,无形中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合作的双方地位不平等。第二,代理销售模式下短期行为严重。由于双方只是代理关系,合作基础薄弱,尤其是放开“1+1”模式后,各家银行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的选择空间广了,只需在原有的柜台上增加销售一种产品而已,做的是无本生意。而且《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这些因素导致银行往往是根据保险公司的代理费来决定合作伙伴,无暇作长远规划、进行产品研发,也就难以将银保业务做大做强。5.2.2合资、成立海外附属公司和参股模式由于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制度,从法律上限制了银行和保险业务混业经营的发展。所以在初期代理销售的基础上,许多有志在银行保险领域发展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多通过中外合资、在海外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开展这项业务。采取这种模式的有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等。5.2.2.,合资模式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于200年10月13日,在广州组建了中国第一家中英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信诚人寿保险公司.该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并于2005年增至7亿元人民币。自成立以来,信诚人寿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截至2004年底信诚的累计实收保费达13.68亿元人民币。2002年4月,中国北方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由逾百年海外寿险经验的加拿大永明金融与实力雄厚的中国光大集团携手组建。自成立以来,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在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创新,相继成为全国首家承保多达3种重大疾病、率先推出“非典”附加医疗保险、率先签发“临时保单”的寿险公司,并在天津首家推出了区分吸烟者和非吸烟者费率的分红保险、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涵盖骨折的综合意外险种、“手机短信息通知系统”服务、流动体检车服务以及银行保险客户经理销售制等等。目前,光大永明人寿已经在天津市区和郊县广泛建立营销服务部,成功开拓银行销售渠道,并于2004年6月成立北京分公司,迈开了拓展全国市场的第一步。随着业务的发展壮大,公司已形成200多人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和3000多人的营销队伍。5,2.2.2海外附属公司模式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险法》设立的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其前身为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在2004年7月27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改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2005年1月5日在中国工商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亿港元。目前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的产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三类: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表5一2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的产品列表产品种类公司财产个人财产工程能源及高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与保险保障风险保证保险财产保险机器损坏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综合险财产险建筑工程一切国内水路、陆路货雇主责具体类别险及第三者责物运输保险任保险财产一切个人贷款任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抵押房屋条款利润损失保险协会货物运输险A险电脑保险安装工程一切协会货物运输险B电梯安全现金险险及第三者责协会货物运输险C综合保险任险资料来源: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网站资料整理5.2.2.3参股模式中国工商银行曾于1998年参股平安保险公司,后来由于政策原因将其股份全部转让。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工商银行绕道海外投资,通过其海外机构投资于保险业。200年8月在香港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2001年通过其海外机构—工银亚洲参股中保国际和太平保险,分别持有这两家保险公司9.9%和24.9%的股份。工银亚洲凭借中国工商银行在国内的庞大分支网络机构,推动中保国际集团和太平保险在国内发展保险业务。采取建立海外附属公司及参股模式经营银保业务的这两家银行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参股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来自银行保险收入为54.1亿元,占总收入的22%;”中银保险现有保费收入构成按渠道划分可分为”李勇杰.我国银行保险现状与发展思考,金融与保险.2侧乃年第8期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中行系统内保费收入和其他中介代理保费收入两部分。据粗略统计,2005年1一8月份,中行系统内(含自有物业)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为61.39%,而其他中介代理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为34.83%。’.5.2.3金融控股公司我国金融业内比较典型的金融控股公司有两家:兼具实业与金融业的中信集团和以平安保险为核心的平安集团。5.2.31中信控股中信集团魔下的中信控股在2(X犯年底获得批准挂牌经营,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得授权的金融控股公司,负责投资和管理集团境内外金融企业,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基金和信用卡等业务,旗下共设立了七个子集团,它们之间相互独立,尚未利用控股模式大力发展银行保险业务。其组织架构如下图5一20图5一2中信控股总体架构5.2.3.2平安控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控股)在银保合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引领了国内银行保险市场的发展,对我国未来银保经营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15陈玉强.中银保险:银行保险新势力.证券市场周刊.205年2月43 第五章中国银行保险的历史、现状与问题造成了代理手续费的恶性竞争。而银行在收取了高额手续费后并没有从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长期利益出发进行综合的规划。保险公司由于支付高额的手续费致使经营成本提高,没有财力顾及新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如表5一4所示,2004年之前,市场上充斥的银保产品主要是3一5年期夏缴分红型产品为主,这种产品的主要特点是类似于银行储蓄,外加分红,有一定的保障功能。2004年以后则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呈现出产品单一、雷同,且保险功能弱化的特点。市场上的产品基本雷同,同质化问题严重,导致金融机构陷入低价争取客户的恶循环,结果导致整个行业陷入一种低利润的怪圈。第三,目前的经营模式无法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实现高度一体化经营。国内目前有的银行已经建立起“银保通”之类的专门的银行保险系统,可以实现约定代理产、寿险产品的柜面与网上销售、出单、转账、部分保全、信息查询等业务处理功能。如工商银行的“银保通”系统对保险公司客户的主要功能为:投保单信息审核与录入;核保信息实时返传;保单打印;保费代收、结算与对账;保险金代付、结算与对账;相关信息查询;单证管理与产品管理。但是由于我国的银行保险只是刚刚起步,绝大多数银行保险的合作双方仅仅停留在销售合作方面,由银行负责利用其柜台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双方在售后服务方面的合作较少,如保单状态查询,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申请的提交等都需要客户到保险公司处理。目前只有平安、泰康等少数保险公司的网站可以实现与公司内部的业务系统相连,即实现在线保单查询及保单服务等功能。所以尽管也出现了合资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方式,但实际运作中还是通过其股东银行或内部银行来销售保险产品,没有达到资本融合、交易系统高度一体化的水平。因此,我们必须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找到一种能有效解决现存问题的经营方式来推动我国银保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未来我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选择行限制了银行和保险混业经营的可能性,而且两年前实施的《商业银行法(修正)》仍然规定了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所以短期内我国分业经营制度不会改变,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更适应中国现行分业监管制度.国内目前尚未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各子公司所从事的金融业务是单一的,如银行子公司经营存贷款业务、证券子公司经营证券业务、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各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各监管部门可以明确地对各子公司进行监管。所以,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利用控股公司组织结构产生混业经营的巨大效益,又能通过其独立法人主体的防火墙机制来有效防范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金融风险。第二,促进产品创新和技术合作。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同时有多家开展不同业务的子公司,通过母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能够在已有产品和业务基础上衍生出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同时还能利用己有的客户信息,充分挖掘有用的数据,调整和创新金融服务项目,开发新的金融工具,设计出附加值高、个性特色强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另外,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银行、保险和证券产品之间也存在竞争,顾客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不选保险产品,就选基金、储蓄等其他产品,资金尽管仍然在公司内部,但由于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整个控股公司要寻找能使利润最大化的业务来重点发展,所以从另一个方面激发旗下的子公司进行业务和产品创新,如保险公司就可以尝试开发与股票、基金等业务的交叉产品。第三,有利于建立长期的经营机制。最重要的一点是,金融控股公司将银行和保险公司融合在一个整体内,改变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各自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状况,在两者之间建立起资本连接,使得双方可以在母公司的整体协调和战略规划下,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自优势。例如: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银行拥有的客户收入信息进行市场细分和设计保险产品,而保险公司关于客户健康的信息可以成为银行是否对客户进行贷款的决策依据。同时由于双方同属于一家控股公司,有了母公司的统一协调,双方不再为代理手续费、利益分配等问题烦扰,能够促使银行保险实现一体化经营。综上所述,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银行保险进一步发展的理想选择。 第六章未来我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选择6.2.1构建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两种混业经营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这种模式下,银行除了经营自身业务外,还可以开展保险业务、证券业务、信托业务和基金业务,银行成为一个“万能银行”;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持股达到控制另一家公司的目的。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设立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从事综合化经营.借鉴国外主要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模式,考虑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及我国金融业的特点,现阶段我国应该设立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我国银行业无论从历史、还是从资产和规模上来讲都远胜于保险业。而且,银行原来就成立过保险公司,如交通银行在1991年投资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中国第二家经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后来由于分业经营的需要,又将太保由交通银行全资附属改为控股。所以,银行对于保险业务并非十分陌生。最近成立的几家金融控股公司,也多是以银行为主体的,如光大集团、中银国际和中信集团等.这种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集团由于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比较早,具有自然形成和股东主体结构单一的特征。同时,建立一家最有利于发挥其魔下已有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金融控股公司应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建立明确的母子公司关系。在金融控股公司中,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职能,具有资本运营和战略管理等职能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行政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法律和集团章程的规定,不能直接干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依法设立防火墙,防止风险在子公司之间相互传播。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拥有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当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时,难免会影响到控股公司内其他子公司的经营.所以,必须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之间设立“防火墙”,严格限制银行对持股公司附属机构的贷款或授信数量,严格限制银行购买这些附属机构的证券或其他资产;银行和附属机构间的所有交易必须以“市场方式”〔MarketTerms)进行,也就是与银行和非附属机构当事人的交易条件相一致,同时防止持股公司从银行抽取过多红利,以防过渡抽空银行资本。 第六章未来我国银行保险经营模式选择第三,按照客户群体划分业务品种。以花旗集团为例,其主要的业务模块如早期的全球散户业务和全球公司业务,以及后来的全球消费金融集团和全球企业及投资金融部,基本都是按客户群来划分的。当前,国内的银行基本都设立有零售业务、公司业务两大部门或者是别的名称,但实际业务相同。零售业务下设信用卡、个人理财等具体业务,公司业务分设中小企业业务、贸易业务等,大致也是根据客户群体开展业务。公司只要将其客户属性进行了归类,就可以根据其需求开发适合满足他们的业务种类,所以划分不同的客户群体是核心。同时,积极开发研制深层次的银保合作产品,为客户量体裁衣,将存贷产品、结算工具与保险产品进行优化组合,同时大力开发银行保险类衍生金融产品,将集结算、储蓄、投资和保障功能于一身,使用便捷的产品推入市场,为客户提供丰富、全面、立体的金融服务,实现银行、保险公司和客户多赢.第四,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合作式监管。我国金融业目前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随着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银行业与保险业出现融合的趋势,而银行业与保险业又分属于不同的金融行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该坚持既区别对待又保持协调,具体而言就是对各子公司分别按其所属行业监管,同时在一个整体内,又要与其他监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针对银保合作的不同层次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关注交叉行业的新动向,及时协调监管政策。从长远来看,应设立负责综合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逐步建立混业监管制度,集中监管信息,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文著作〔1]胡浩著.银行保险.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3一398[21康华平著.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30一36[3〕张洪涛,苗力主编.银行保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前言PI,12~41[4〕孔令学著.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研究.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5,276[5]李洁著.银行制度创新与全能银行发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52一15[61叶辅靖著.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117一118[7](美)小哈罗德·斯凯博(HaJ刀ldD.skippe‘J,)等编著.国际风险与保险.荆涛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121一122中文期刊【1]李钊,王舒健.构建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中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商业研究,2006(2),121一123【幻尧金仁.银行保险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中国金融,2006(3),55一57〔3]唐没.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人口与经济增刊,2006(4),130一132〔4]孙策.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当代经理人(下旬刊),2006(9),7临1张承惠.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9月1日第004版,1一3[6〕马璐瑶.盘点2005中国保险业(下篇):金融控股渐行渐进.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1月9日第003版,1一2〔7〕李勇杰.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思考.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49一52[81卫新江.银行保险:基于国际经验的考察.国际金融研究,20O5“),37一4[9]朱军勇,迟晓英.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及路径选择.经济纵横,2005(4),5-8〔10〕徐为山,杨朝军,王有涛.全能银行与银行保险:欧洲商业银行集团户的事业模式比较.国际金融研究,2005(6),18一26【11]陆晓明.美国银行业的保险业务一发展和前景.国际金融研究,2005(8),22一26【12〕郭琳.银行保险的花旗模式.农村金融研究,2005(8),27一29〔13〕宋雪枫.欧洲银行保险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05(10),22一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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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致谢看着这篇满载我努力和汗水的论文,我不由得心潮澎湃.因为这不仅是我自己的成果,更是两年来家人和导师给予我关爱、鼓励和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我的导师王志军副教授.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从选题、构思、写作到修改等方方面面,我都受到了导师的悉心指导.导师敏锐的思维、渊博的学识、认真负责而又严谨的治学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受益匪浅.感谢经济学院所有教导和帮助过我的老师.他们丰富了我的知识,拓展了我的视野.感谢这两年里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和朋友们,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相互帮助和鼓励.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不辞辛苦的劳动和无私的爱支持并激励着我在学业上不断前进.李新平2007.3于南开园 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本人李新平,生于1982年12月8日。2004年7月毕业于河北省燕山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5年9月一2007年6月就读于天津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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