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盗赃物的善意取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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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4期辽宁行政学院学报NO.4,2014(第16卷第4期)JournalofLiaoningAdministrationCollege(Vo1.16.No.4):要枣:瓣j:≯:0喜:澎:::::t:·;●:‘+:《::‘:-:t我国盗难物的善庭取得叶婷(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6)[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各国民法均作了规定,但对于盗赃物能否善意取得,各国立法不同。我国《物权法》及之前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均采取了回避态度,缺少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从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我国应当承认盗赃物能够适用善意取得,但要有所限制。[关键词]动产善意取得;盗赃物;回复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53(2014)04—0021-_o2一、盗赃物的界定罪那样的处罚的欺骗来完成的。”按照近代民法理论的分类,可根据是否基于权利人的真(二)我国关于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立法现状实意思发生占有转移,而将非所有人占有的动产划分为“占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只对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盗赃物是指因盗窃、抢劫、抢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而对于盗赃物能否善意取得,则采取夺而占有的他人之物,乃非基于权利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了回避态度。实际上,在《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第物,属于占有脱离物范畴。盗赃物除指通过盗窃、抢劫、抢夺112条对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问题曾经作出规定。但获取的物外,还包括盗赃物产生的收益及其变形财产。但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在2005年10月19日向全国注意因欺诈或恐吓所取得的物,不属于盗赃。一般认为,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诈或恐吓所得之物不能认定为非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属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第六点写道:“对被盗、被于占有委托物范畴,通说认为可以适用善意取得。抢的财物,所有权人主要通过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刑事诉讼二、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立法比较与价值判断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追缴后退回。在追赃横向比较各立法例对盗赃物善意取得问题的规定,有助过程中,如何保护善意受让人的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于了解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盗赃物善意取得的不同态度,同时经济秩序,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规定解决,物权法结合我国立法现状,亦有利于构建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盗赃对此可以不作规定。”据此,《物权法》最终删除了有关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物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条款。但问题是,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一)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比较法研究中,尚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对于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问题对于盗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各国立法极不一致,但归作出明确规定。纳起来有三种立法体例。一是不适用善意取得,如前苏联(三)本文观点:盗赃物可有限制地适用善意取得《苏俄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对拾得物和赃物,丧失占有人在借鉴各国或地区立法例,剖析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有权要求返还该财产,只有当财产是为执行法院判而依规定上,笔者认为,我国应承认盗赃物可有限制地适用善意取得,的办法出售时,才不允许要求返还财产。”二是承认适用善意然而考虑到盗赃物非基于所有权人意愿丧失占有的特殊性,取得,但有所限制,如《日本民法典》第194条规定:“盗赃及在维护动产交易安全的同时,亦不能忽视对原所有权人权利遗失物,如系占有人由拍卖处、公共市场或出卖同种类的商的保护。所以,笔者认为,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有一定的限人处善意买受的,受害人或遗失人除非向占有人清偿其支付制,即原所有权人可于一定期间内请求回复其物。的代价,不得回复其物。”法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也有三、构建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设想类似的规定。三是完全适用善意取得,如《美国统一商法典》本文持盗赃物可有限制地适用善意取得的观点,所以构第2—403条第1项规定:“货物的购买人获得他的转让人过建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设想包括“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去有权转让的全部所有权,除利益有限的购买人获得与购买得”和“对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限制”(即盗赃物的回复问的利益相当的权利。有可以取消的权利人有权把可靠的所题)两个部分。有权转让给付出代价的诚信购买人。当货物已经在购买中(一)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交付时,购买人有这种权利,即使交付是通过刑法中犯盗窃无权处分盗赃物和无权处分一般的占有委托物并没有I收稿日期]2013—09—27【作者简介】叶婷(1989一),女,苏州大学法学院2011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2l 第20l164卷年第44月期叶婷:论我国盗赃物的善意取得Apr.2014Vo1.16.NO.4本质区别,故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1.标的一定的补偿。物为动产性质的盗赃物;2.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3.让与3.特定物赎回制度。对于原所有权人来说可能是有特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4.受让人支付了合理价格通过交易行殊意义的盗赃物,如结婚纪念物、信物、祖传珍宝,以及对原为有偿受让;5.受让人实际获得了对物的占有;6.受让人取所有权人生活、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的物品等,应设立可赎回得受让物时出于善意。在满足上述构成要件的情形下,盗赃制度。先由无权处分人按原卖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如其物即被善意受让人从占有时起取得所有权。与此同时,原所无法支付或仅能支付部分价款的,应由原所有权人退还或补有权人的所有权将因此消灭。足上述价款,其为此支付的费用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追偿。(二)盗赃物的回复问题(二)对善意受让人的救济——出卖人权利瑕疵担保为了在保护交易安全的同时兼顾原所有权人的利益,赋“就买卖而言,使买受人得到没有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予原所有权人回复请求权是必要的,可分为如下三种回复情的物是出卖人最基本的履行义务。”盗赃物的善意取得涉及形: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出卖人应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1.无偿回复。享有回复请求权的人,为被盗、被抢的受买受人得依债务不履行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责任。需要强凋害人,不以占有物的所有权人为限,尚及于其他具有占有权的是,恶意受让人于契约成立时,若知道有权利瑕疵的,出卖源的人,如物之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或质权人等。被请求人不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若受让人为善意,而原所有权人之人,须为盗赃物的现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与间接占有于被盗抢之时起经过2年,未请求回复其物时,受让人终局人。受害人请求回复的期间,借鉴各国或地区立法例,通常取得所有权,其权利已无瑕疵存在,出卖人也不负权利瑕疵以2年为限,自被盗抢之时开始起算。一般情况下,原所有担保责任。因此,仅在2年内原所有权人请求回复其物,所权人请求返还财产时,无需对善意受让人所支付的价金予以有权复归于原所有权人时,出卖人才应负权利瑕疵担保责补偿,即享有无偿回复请求权。任。2.有偿回复。盗赃物有偿回复的规定是为了加强保护(三)对从权利人的救济信赖公共市场的善意买受人,以维护交易活动的公信力。在善意受让人一旦通过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的所有一定情况下,若不返还善意受让人支付的价金,原所有权人权,原存在于物上的各种从权利,如抵押权等,也归于消灭。不得请求返还盗赃物。这种有偿回复是盗赃物无偿回复的“限制物权的权利人虽然由于善意取得丧失了他们的权利,例外规定,适用范围仅限于以下三种情形的买卖,互易则可但是,他们却享有债法上的赔偿请求权作为补偿。”各种从权准用:(1)由拍卖而买得者;(2)由公共市场买得者;(3)由贩利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可以依据侵权责任向无权处分人主卖同种之物之商人买得者。当然,有偿请求回复权电是有存张赔偿。续期间限制的,通常亦为善意受让人占有时起2年。五、结论3.不得请求回复。关于盗赃物的回复,各国或地区无一本文持盗赃物可有限制地适用善意取得的观点,即一方例外地规定,金钱和无记名证券不得请求回复。其目的在于面承认盗赃物可以善意取得,以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另一方促进金钱和无记名证券的流通,维护交易安全。曼弗雷德·面引入原所有权人的回复请求权,以兼顾盗抢财物受害人的沃尔夫}兑过:“对于个别物品,由于它们顺畅的流通能力对经利益。此外,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后,对于原所有权人等相济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尽管丢失也可以善意取得。”金关权利人应当采取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盗赃物的善意取钱和无记名证券,流通性系其生命,其本身又存在辨识困难,得问题是现实存在的,我国法律不应回避,只有在法律上作若可以请求回复,将严重影响交易的顺利展开。出明文规定,才能更好地明确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四、盗赃物善意取得后的法律救济问题能真正贯彻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交易安全之目的,进而保“贯彻善意取得必然会造成权利人失权的反射性后果,障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剥夺一个人的权利又不给予相应赔偿,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由于我国法律目前尚未明确盗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相参考文献应地,盗赃物善意取得后相关权利人的法律救济问题更是一1叶金强.公信力的法律构造[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Oo4片空白,对此应予完善。2王泽鉴.民法物权(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一)对原所有权人的救济2O1O1.无权处分人赔偿制度。原所有权人由于受让人的善3苏永饮.私法自治的经济理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意取得而受到损害时,因为善意受让人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社.2004定而取得所有权,其取得利益是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因而原4[德]迪特尔·施瓦布.民法导论[M].郑冲,泽.北京:法律出所有权人不得基于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来请求其赔偿,原所版社,2006.有权人的损失只能由无权处分人予以赔偿。5[德]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杈法[M].吴越,李大雪,泽.北2.善意受让人补偿制度。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颁布京:法律出版社,2002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曾经规定,6[日]我妻荣.新订物权法(我妻荣民法讲义I1)[M].罗丽,“如果罪犯确实无力赔偿损失,根据买主与失主双方的具体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情况进行调解,妥善处理。”这~法律文件要求,在无权处分[责任编辑:一然]人没有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应当由善意受让人给予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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