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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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XXX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农田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按照五化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实施“田长制”的要求,根据《五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重点,以遏制耕地抛荒撂荒为抓手,恢复和发展双季稻生产,完善我镇农田保护与利用,保证农田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的“双稳”目标。在全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实现县、镇、村、组四级“田长制”全覆盖,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田管理机制,实现全镇农田可持续利用,并发挥最大效益。-14-

1(二)基本原则。以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载体,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建立实施“田长制”制度,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进一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坚持奖惩并举。建立健全农田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履职情况与报酬相挂钩,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总体目标。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布局合理。到2022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制度,建立每块耕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建立一本“台账”抓整改。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摸清、统计全镇耕地占用问题,镇农业服务中心-14-

2负责摸清“非粮化”、耕地抛荒底数,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村、组负责迅速组织对辖区内耕地“非粮化”、抛荒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排查工作落实到田块,不留空隙、不留死角。村、组根据实地调查,对耕地“非粮化”、弃耕抛荒的责任人、联系电话、地块名称、面积、具体位置和耕地“非粮化”、弃耕抛荒原因及年限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实事求是填写《耕地“非粮化”排查工作台账表》《耕地抛荒排查工作台账表》,严格建立耕地“非粮化”、抛荒台账。村、组根据耕地非粮化类型、抛荒成因,迅速拿出不同的治理措施,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方式、责任人和时限,切实完成问题的整改。(二)建立一张“地图”明责任。镇自然资源所依据卫片图、土规图、生态红线,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二区”划定等制定“田长”责任田分布图,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片责任田的镇级、村级、组级“田长”。(三)用好一个“APP”促工作。用好县里开发的“田长”APP,APP辅助“田长”开展工作,结合定位功能,明确具体土地使用性质和责任田范围。确保责任人到达一个点后,即可获知是否在本人责任田范围,是否可以建房或者修路。(四)建立一套制度严考核。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田长制”考核工作,对耕地占用、耕地抛荒、耕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耕地“非粮化”、粮食生产任务完成值进行细化考核,耕地占用作为“一票否决”指标。三、组织体系建立镇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二、三级田长组织体系,镇级成立“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化镇“田长制”办公室。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本镇区域内第一田长,镇长担任本镇-14-

3区域内田长。各村设立村田长,各组设立组田长。村、组设立巡查员,开展工作开展情况巡查(巡查工作机制详见附件1)。(一)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田长,镇长担任本镇田长,主管农业工作领导担任副田长,成员由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镇自然资源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化镇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五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推进“田长制”管理制度建设,部署“田长制”管理任务和目标,监督考核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统筹协调“田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田长制”工作职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按照职责,严格统计转交上报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推动、政策指导;分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田长公示牌及展示牌电子图件,镇级日常巡查记录相关表格及“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各相关股室。-14-

4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职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指标;配合研究制定日常管理“全动态”巡查机制。镇财政所做好配合县财政局落实《五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工作。五化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二)“田长制”办公室设置及职责。五化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五化镇“田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在我镇二级田长的直接领导下,承担“田长制”具体工作的实施,制定“田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对三级田长、三级网格员及“田长制”实施情况的考核。各成员部门按镇“田长制”办公室总体安排,协同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考核、资金落实等工作。(三)田长设置及职责。1. 田长设置。二级田长由镇长担任,三级田长由村主任担任,三级网格员由镇派各驻村干部担任。-14-

52. 镇级田长职责。二级田长对本镇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每月听取三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对三级田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三级田长对各自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田长报告并报县规划资源执法机构;协助镇执法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对村内各地块承包人的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考核。三级网格员协助三级田长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四)相关部门执法监管职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4-

6、镇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进行对接,确保及时发现农业设施、宅基地建房以及村民建设厂房、仓库等小作坊中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田长制”推行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10月30日)。组织召开五化镇“田长制”工作推动部署会,细化任务分工,编制二、三级“田长”及三级网格员名录责任体系,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公示牌、室内展示牌设立方案及《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订。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形成各二、三田长(三网格员)名录及责任体系;完成田长公示牌及展示牌电子图件绘制工作;组织开展对三级田长、三级网格员培训工作;完成田长公示牌和室内展示牌施工及设立工作、组织落实“田长制”工作,并开展自查。-14-

7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五化镇“田长制”办公室完成自查后向县“田长制”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田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树立保护五化镇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强烈意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统筹推进落实“田长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各方积极性,确保五化镇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二)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日常督查检查机制,建立耕地管理、粮食生产监管体系,加强耕地动态化、信息化监管,完善巡查制度,开展耕地占用、耕地开发、耕地“非粮化”、耕地抛荒撂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日常巡查。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田长制”考核工作考核制度(详见附件2)。强化三级田长、三级网格员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三)加大奖惩力度。镇财政预算安排“田长制”奖惩专项资金,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等部门-14-

8共同考核,共同制定奖惩方案(奖惩办法另行制定),根据年度完成任务情况,对村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镇“田长制”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梳理重要工作信息及相关群众投诉和社会舆情,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镇二级田长向县一级田长报送,提供决策参考;各三级田长、三级网格员每月向镇“田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五)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涉及违法侵占农田、耕地抛荒、开发后备耕地、“非粮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宣传”田长制”实施工作成效。在基本农田显著位置设立田长公示牌,公布田块范围、田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增强耕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附件:1.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巡查工作机制;2.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14-

9附件1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巡查工作机制(讨论稿)为贯彻落实《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切实发挥“田长制”管理成效,特制定本巡查工作机制。一、巡查内容1.镇“田长制”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2.“田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田长公示牌设置位置、公布内容、更新情况。4.耕地长效保洁情况。5.耕地及沟渠清理、畜禽棚舍、违章拆除情况。6.媒体曝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办、群众举报事项的整改情况。7.“田长制”其它工作。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污染隐患、违法占地、抛荒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二、巡查要求(一)巡查周期三级(村)田长每月一次,四级(组)田长每周一次。(二)巡查记录建立田长工作日记制度,各级田长要对自己辖区内的“-14-

10责任田”进行督查、检查、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作好日记,健全台账资料。三、结果运用按照《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对“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惩,工作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未按期开展巡查工作、巡查记录不全和巡查工作中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减相应的考核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问责处理。-14-

11附件2五化镇“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进“田长制”工作,完善粮食安全生产、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促进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五化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村、组三级田长(网格员)二、考核主体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三、考核内容及分值(采取百分制)(一)各村两委高度重视“田长制”工作。粮食安全生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方案、有计划、有制度,村、组田长完成和农户责任书签订,达到“档案规范、面积准确、制度齐全、责任明确、标志无损毁”要求。(20分)(二)加强村、组田长教育管理。以村为单位每年对各组田长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定期加强粮食安全生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有固定的宣传展板或专栏。(20分)-14-

12(三)责任落实,巡查到位。各村组田长责任落实,履职到位。村级田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组级田长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在巡查过程中,对于违法占用、破坏耕址和永久基本农田、新增“非粮化”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20分)(四)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监管各类非农建设、设施农业、光伏发电等项目用地,违法违规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本村年度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15%辖区内耕地无连片抛荒3亩以上或耕地抛荒面积在耕地总面积的0.1%以上及破坏耕地等现象发生。(20分)(五)完成本村年度粮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任务;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废弃工矿、旧村庄复垦、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整治、坡改梯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组织群众对零星未利用地、闲置废弃工矿用地开发复垦,落实集体建设项目(含村民宅基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分)四、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在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60分至89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五、考核程序(一)制定考核方案。围绕“田长制”工作目标要求,由镇田-14-

13长办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年度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指标、考核评价评分标准及时间安排、奖惩等,经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组织现场考核。根据考核方案,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于每年12月中上旬进行年度现场考核。(三)公布考核结果。镇田长办根据现场考核结果,平常掌握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经镇“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四)奖惩兑现。对完成任务、考核达到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村,给予约谈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问责处理。六、考核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纳入镇对村分类定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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