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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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2007年版)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特制定本流程。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人员]贷款经办行或业务网点贷款申请受理人[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和产品介绍;受理贷款申请,收集贷款申请资料。[任职要求]受理人应当具备个人信贷业务基本知识,经过适当业务培训。[操作基本要求]一、接受咨询受理人接受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向客户介绍我行个人贷款品种,说明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二、贷款申请受理受理人按照个人贷款业务的规定,指导客户面签贷款申请审批表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委托书,要求借款申请人按-1-贷款用途对应贷款品种的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主要包括:1.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及住所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5.收入证明或财产证明;6.抵(质)押物权属证明;7.抵(质)押物财产所有人(含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及抵押人或出质人身份证明;8.贷款用途证明(购买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或贷款用途声明;9.有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还应提供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相关资料;10.公司作为保证人的,还应提供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11.各贷款品种规定的其他资料。三、初步判断受理人要根据贷款资料,初步判断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我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判断要点包括:1.借款申请人年龄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要求;2.借款申请人能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2-3.贷款资料是否齐全。四、资料移交经初步判断符合贷款条件的,受理人应在收齐资料后当日将贷款申请资料移交贷款经办行调查人进行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还借款申请人,并向借款申请人说明情况。对于贷款经办行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的贷款申请受理人,可以直接进行贷款调查。第二章贷款调查[人员]贷款经办行调查人、综合管理员[职责]调查人: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评定信用等级,提出授信方案和调查意见。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助主调查人完成贷前调查,参与见客谈话和上门核实,签署调查意见。调查人一般应在收妥申请资料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或做出答复。调查人的搭配应定期轮换,不得长期固定。综合管理员:负责相关资料的交接和传递,对资料传递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负责。[任职要求]调查人应当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综合管理员应当具备个人信贷基本知识,经过适当业务培训。[操作基本要求]-3-一、资料接收。调查人接收受理人移交的贷款资料。二、系统查询。调查人要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我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了解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和自然人担保人信用状况,并打印查询记录。三、资料审阅。调查人要审阅贷款资料。有疑问的,要电话联系借款申请人,或在见客谈话和上门核实过程中进行核实。审阅要点包括:1.贷款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2.借款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我行相关规定;3.借款申请人的职业是否稳定,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4.借款申请人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电话;5.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相关规定;6.拟提供的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需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是否提供由市分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共有财产担保的,是否已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有公司担保的,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担保限额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4-贷款资料不全的,调查人要通知借款申请人补齐资料;对贷款资料中按规定留存复印件的,调查人要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复印件中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并签名确认。四、见客谈话。调查人要约见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当面核验借款申请人身份,并进行双人见客谈话,要点包括:1.贷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2.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调查人要做好谈话记录,由借款申请人 (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调查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核对借款申请人签名笔迹是否清晰、与贷款申请表是否一致。五、上门核实。调查人要对借款申请人拟提供的贷款担保进行双人现场核实,要点包括:1.拟提供的抵(质)押物是否真实存在,抵(质)押物范围是否符合我行相关贷款品种的规定;2.抵(质)押物权属是否清晰,财产所有人(含法定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3.担保是否足额可靠。抵押物评估价格是否合理,质物是否进行了核押和有效冻结,保证人是否符合我行规定的保证人资格,保证能力是否充足;-5-4.资料审阅、见客谈话中认为需上门核实的其他问题。六、客户评级。调查人要根据调查情况,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质押、助学贷款品种的借款申请人除外)。七、提出授信方案。对首次在我行申请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要提出授信意见;对已经在我行取得授信的借款申请人,要提出授信调整意见或不予调整意见。八、其他。担保人涉及公司、机构客户的,必须提供公司、机构客户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融资及担保情况等资料。九、签署调查意见。主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要根据调查情况,分别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调查意见,包括授信额度、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等。十、资料移交。主调查人同意的,整理贷款资料并移交综合管理员,同时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贷款申请资料信息、调查意见和授信(贷款)方案。主调查人不同意的,将贷款资料退回借款申请人。综合管理员收到贷款资料后,做好登记,于当日报送授信审批部门,并按要求做好资料交接手续。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及报送授信审批部门过程中抵(质)押物权属证明等重要凭证原件应妥善保管。对调查环节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要终止调查,拒绝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并向借款申请人说明情况,通知其取回贷款申请资料:-6-1.借款申请人为我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禁入”类客户;2.借款申请人在我行的信用等级不符合相关规定;3.借款申请人为我行禁止建立合作关系的合作机构或按揭项目所推荐;4.已查知借款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身份证件、虚假购买合同、虚假财产权属证明等;5.已查知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虚假。具备条件的支行,可设立专职信息录入和资料整理人员,但应由第一调查人对录入信息进行核对,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三章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审查审批人、综合管理员[职责]审查审批人:对贷款申请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进行审批,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负审查审批责任,对审批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风险识别是否全面、避险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承担审批责任。审查审批人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或做出答复。综合管理员:负责贷款资料的接受、登记、分派和返还,对资料传递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负责。-7-[任职要求]审查审批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信贷审批人资格并经聘任,且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综合管理员应当具备个人信贷基本知识,经过适当业务培训。[操作基本要求]一、资料接收与分派授信审批部门综合管理员接收贷款经办行贷款资料,按移交清单逐一核对并当面登记签收,按照授信审批部门内部分工将贷款资料分派给贷款审查审批人,并在系统中将贷款申请发至审批人。二、贷款审查审批(一)资料审阅。审查审批人接收贷款资料后,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阅,审阅要点包括:1.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要素填写是否规范;2.贷款申请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有无假按揭贷款嫌疑;3.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借款申请人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收入状况是否合理;5.贷款担保是否足额、合法、可靠,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相关规定;以共有财产担保的,是否已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有公司担保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担保限额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8-6.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行有关规定,贷款用途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相关规定;7.授信方案是否合理,借款申请人总贷款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和期限之内;8.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9.贷款风险是否可控; 10.调查人是否履行了调查职责,调查意见是否客观。贷款资料不全的,审查审批人要通知贷款经办行尽快补齐。(二)电话核实。审查审批人要拨打借款申请人固定电话(没有固定电话的拨打移动电话),对借款申请人借款行为和贷款用途进行核实,并记录拨打电话时间和内容。对无法联系借款申请人的,审查审批人要通知贷款经办行联系借款申请人。(三)签署审查审批意见。审查审批人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查审批意见,包括授信额度、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成数、利率等事项,并将审查审批意见录入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四)资料移交。审查审批同意的,审查审批人将贷款资料交综合管理员登记后移交贷款经办行签批人,同时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将贷款申请、授信方案发送签批人;审查审批不同意的,将资料交综合管理员退回贷款经办行,同时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将贷款申请退回。对于业务量大、路途较远的贷款经办行,市分行授信审批部-9-门可派驻审查审批人。派驻贷款经办行的审查审批人以及授信审批部门的审查审批人应当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同一审查审批人不得长期固定审查审批同一贷款行或地区的贷款申请。业务量大、审查审批人不足的,可实行审查人和审批人分开的审查审批模式,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实行审查人和审批人分开的审查审批模式。其中,审查人负责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履行电话核实职责,审查调查人意见是否客观,提出审查意见,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审查责任。审批人在审核调查人、审查人意见基础上,综合判断贷款风险状况,提出审批意见,对贷款负审批责任。三、超权限审批。在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内的贷款申请,贷款行调查人签署调查意见后,直接报授信审批部门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审批权限的贷款申请,授信审批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第四章贷款签批和办理贷款手续[人员]贷款经办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以下简称签批人)、综合管理员、柜面会计人员。[职责]签批人:负责对审批同意的贷款资料进行审阅,结合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决定贷款最终是否发放,进行贷款签批,对贷款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负责;负责核对借款合同和借据-10-要素的一致性,并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借据,对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负责。签批人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签批工作或做出答复。综合管理员:负责贷款资料的交接和传递,贷款资料的整理立卷,担保手续的落实,并通知借款人放款事宜等工作。综合管理员对资料传递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以及担保手续的有效性负责。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退还相关凭证。柜面会计人员:根据申请审批表和借据发放贷款,打印还款计划表,对贷款划付的准确性负责;进行账务处理,办理质物解冻。[任职要求]签批人为贷款经办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综合管理员应当具备个人信贷基本知识,经过适当业务培训。[操作基本要求]一、贷款签批(一)资料移交。贷款经办行综合管理员接收贷款资料,当面登记签收后,将经授信审批部审批同意的贷款资料提交贷款签批人,将审批不同意的贷款资料退回借款申请人。(二)签署签批意见。贷款签批人收到贷款资料后,在审阅审批意见和有关资料后,结合本行经营管理情况,最终决定贷款是否发放,签署签批意见,并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签批意见。-11-(三)签署合同。审批和签批同意的,签批人对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载明的要素核对一致后,签署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将贷款资料交综合管理员。二、贷款发放(一)落实担保。需进行抵(质)押登记的,综合管理员要持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与借款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质)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并在放款通知单上签署担保落实意见,连同证明材料提交签批人。(二)签署借据。签批人根据借款合同,在落实贷款担保及审批意见后,签署借据。(三)电话通知。贷款发放前,综合管理员要电话通知借款申请人,告知其贷款发放事宜,核对贷款金额、期限、放款账号等内容,通知借款申请人取回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还款计划表等,并记录在案。如有合作单位,应同时通知合作单位。国家助学贷款可不逐一告知。(四)贷款发放。综合管理员对借据入账账号与借款合同、 预留存折核对一致后,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放款账号和还款账号等,并将电子合同发送主机;同时将签署生效的申请审批表、借据和放款通知单交柜面会计人员,由柜面会计人员按规定向借据载明的账户发放贷款,并将打印好的还款计划表和电子借据交综合管理员。-12-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应在担保落实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五)资料移交。综合管理员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监督员。三、贷款收回(一)正常收回我行核算系统自动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二)提前还款1.贷款经办行综合管理员受理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要求借款人填写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2.根据合同约定,符合提前还款条件的,综合管理员通知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3.柜面会计人员进行提前还款账务处理,向借款人出具提前还款凭证,并为部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打印新的还款计划表。(三)未按期收回柜面会计人员按规定对催收、扣收和清收的贷款进行贷款本息扣收或账务处理。(四)清户撤押借款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会计部门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凭证。贷款经办行综合管理员查询会计核算系统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在确无贷款余额及欠息情况下,根据个人信贷管理系统自动提示调整借款人授信方案后,办理撤销担保手续。采-13-取质押担保的,对质物进行解冻并退还质物凭证;采取抵押担保的,贷款经办行综合管理员要向借款人退还房屋他项权证等由我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证明文件。第五章贷后监督[人员]市分行信贷管理部信贷作业监督人员[职责]对贷款经办行审批和签批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贷款发放过程的合规性进行逐笔监督;对授信审批部门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对贷款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负监督责任。[任职要求]监督人员应当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操作基本要求]一、档案接收。监督人员接收贷款经办行综合管理员移送的贷款档案,核验贷款资料是否完整、要件是否齐全,并当面登记签收。二、贷款监督。监督人员在接到贷款档案7个工作日内,审查贷款档案和查询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对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和贷款发放过程的合规性进行逐笔监督,并填写《贷后监督记录表》和《档案移交清单》。监督要点包括:1.监督贷款审批意见是否落实,重点监督贷款担保落实情况。采取抵押担保的,须办理抵押(预)登记;采取质押担保-14-的,须按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质物进行核押和有效冻结;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须在保证合同中签字盖章等;以共有财产担保的,须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须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出具同意担保的相关协议。2.监督贷款发放过程是否合规,重点核对审批意见、借款合同、借据中相关要素是否一致,贷款是否划入合同约定账户。3.监督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审批过程是否合规,重点监督审查审批人员是否按审查审批要点进行审查审批;审查审批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电话核实职责;是否存在超权限审批、化整为零审批贷款等违规操作行为。4.监督贷款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合规,重点检查贷款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贷款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完整;合同要素是否准确、一致;担保资料是否齐全。监督人员应当对所监督行为负责,并在所监督的贷款档案上签名或盖章。三、跟踪核查1.监督人员发现贷款存在问题的,应填写《信贷业务监督工作处理单》,经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核查通知书》,并将需要整改或完善的贷款档案退-15-回贷款经办行;贷款经办行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核查)完毕,上报整改情况并交回档案。2.发现贷款未划入合同约定账户,或超权限、超成数、超期限、超额度、化整为零贷款等严重问题的,监督员要立即报告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由信贷管理部组织核查。3.监督人员对贷款经办行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整填写改结果记录表》。四、撰写监督报告。监督人员按月向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提交监督报告,包括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工作建议等内容。五、档案移交。监督人员完成贷后监督工作后,将《贷后监督记录表》、《信贷业务监督工作处理单》、《核查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果记录表》存入贷款档案,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后将贷款档案移交市分行档案管理部门。第六章贷后监测与检查一、贷后监测[人员]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监测人员[职责]负责采集违约借款人信息,监测贷款质量变化,归集风险项目和风险客户信息,对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任职要求]监测人员应当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16-[操作基本要求](一)信息采集监测人员要运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按日采集违约借款人信息,生成《违约借款人信息采集表》,提交催收人员和清收人员。(二)质量监测1.监测人员要运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定期监测以下内容,按月提交监测报表及监测分析报告。(1)各贷款经办行贷款发放和质量情况。重点监测被预警、整改和停牌机构的不良贷款变动情况;(2)各按揭项目及合作机构的贷款发放和质量情况。重点监测被预警和退出合作机构的贷款余额和质量情况,监测批量还款和批量违约情况;(3)各贷款品种的发放和质量情况;(4)各贷款调查人、审查审批人经办的贷款发放和质量情况;(5)辖内个人贷款质量迁徙情况;(6)个人大额贷款客户、风险客户以及一人(户)多笔贷款情况。2.对监测发现以下问题的,要立即向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并视情况组织非现场或现场核查。-17-(1)贷款经办行、贷款品种、按揭项目或合作机构中违约贷款大幅增加;(2)贷款调查人、审查审批人经办的违约贷款大幅增加;(3)同一合作机构或按揭项目中存在多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相同,放款时间相近,或者存在批量违约和垫款现象;(4)多名借款人来自同一单位、同一家族,以及同一按揭项目出现多个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5)贷款发放日期集中,多名客户的固定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相近或重复;(6)其他需要现场检查的情况。(三)归集风险项目和风险客户信息1.定期采集外部信息。监测人员要定期收集我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同业公会、政府机关、新闻媒体等公布的风险项目和风险客户信息。2.汇总并反馈相关信息。把风险项目和风险客户信息汇总后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并反馈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门和各支行。风险项目包括存在假按揭现象、项目烂尾、违规违章建筑、建筑质量不合格、拖欠工程款、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有不良信用记录、客户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按揭楼盘或合作机构;风险客户包括风险项目的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18-被处罚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我行其他贷款品种的不良客户、其他银行不良客户等。二、贷后检查[人员]贷款经办行个人信贷客户经理、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贷后检查人员[职责]贷款经办行个人信贷客户经理:对个人贷款及合作机构、按揭项目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检查人员:负责对监测分析中发现的风险情况及时组织核查与检查[任职要求]贷款经办行个人信贷客户经理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检查人员应当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操作基本要求](一)贷款经办行检查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员)要按季对合作机构、按揭项目情况进行贷后检查,按规定间隔期对个人贷款进行贷后检查。1.对个人贷款进行检查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员)应定期对以下贷款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间隔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1)违约贷款;(2)个人经营贷款;(3)贷款余额(包括单户余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19-贷款,低风险类质物质押贷款除外;(4)信用及保证方式(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证除外)的个人贷款;(5)由公司客户提供抵、质押担保的个人贷款;(6)有假按揭特征的个人贷款(参照第六章之质量监测第2条第3、4、5款内容);(7)竣工交付已满半年仍未办妥房屋产权和抵押登记的个人住房贷款;(8)其他存在风险的个人贷款。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收入、住所、联系方式等变动情况;借款人还款及信用变化情况;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抵(质)押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个人经营贷款还须通过检查借款人的经营实体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实地调查等方式,判断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是否正常经营。贷款发生违约应立即进行贷后检查,违约贷款检查间隔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2.对合作机构的检查。主要包括: (1)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财务状况、担保能力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出现不利于我行-20-贷款资金安全的情况;(4)合作机构推荐借款人的整体违约率情况。3.对按揭项目的检查(1)期房项目总投资概算、资金来源与到位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无烂尾或纠纷嫌疑;(2)项目销售情况,是否存在滞销以及大量非正常退房行为;(3)已销售房屋的产权和抵押登记办理情况;(4)按揭项目借款人的整体违约率情况。(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检查1.非现场检查(1)电话抽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要定期按一定比率对辖内贷款进行电话抽查,了解借款人信息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况等。抽查要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贷款行和不同合作机构的贷款,并重点抽查大额贷款和一人(户)多笔贷款。(2)发送核查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检查人员要对监测人员发现的问题,经负责人批准后,向贷款经办行发送核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被核查行的反馈情况,及时形成核查或整改报告。2.现场检查-21-对需要进一步进行现场检查的,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应制定检查方案,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式包括:(1)调阅贷款资料,包括数据资料、信贷档案等,检查贷款资料信息的合理性和一致性;(2)向相关人员质询,必要时可采取走访客户等相应措施,做好检查记录;(3)查阅会计凭证,重点查阅借款人还款账户及开发商(合作机构)明细账户,检查借款人首付款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批量还款、垫款等情况;(4)对违规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3.汇总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包括:(1)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的对象、范围和方式,以及检查的组织工作等;(2)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成因等;(3)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业务风险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风险管理和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贷后监测与检查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贷款经办行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综合管理员应及时整理,并按季填写贷后管理档案移交清单,移交市分行综合档案管理部门。-22-第七章违约贷款催收[人员]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催收人员和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职责]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催收人员:负责辖内贷款催收工作的组织和督导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负责在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的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对出现违约的个人贷款借款人及保证人进行催收[任职要求]催收人员应当具有个人信贷岗位从业资格。[操作基本要求]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催收人员应当根据监测人员提供的违约借款人名单,按日下达催收任务,组织和督导贷款经办行进行催收,以避免相关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催收方式包括:一、电话催收(一)电子自动催收由电子银行系统根据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产生的数据生成电话、短信等电子自动还款提示信息,对客户发出短信或电话提示,并反馈任务执行结果。(二)人工电话催收1.电话银行中心的人工电话催收。电话银行中心根据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提供的违约客户名单和催收频率进行人工电话催收,做好记录,包括被催收客户姓名、催收时间、通话内容等,并将催收结果返还给支行。-23-2.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的电话催收。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要及时对违约贷款进行人工电话催收,并及时记录有关信息,对电话催收发现号码空号或错误等情况的,要通过上门查找等方式积极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更新借款人信息。二、寄送银行催收函或《律师函》(一)填写《个人贷款催收函》。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整理逾期个人违约贷款清单,逐户填写或打印《个人贷款催收函》;如该笔贷款在保证期内的,须同时向保证人发催收函。对于贷款逾期70天未归还欠款的,贷款经办行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本行(法律事务部门)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要求借款人限期清偿违约本息。(二)寄发《个人贷款催收函》。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将填妥的《个人贷款催收函》盖章后通过邮局寄发,寄发催收函的借款人清单要由邮局盖章确认,定期归档。(三)统计寄发及退回情况。催收人员于催收函寄出或退回3个工作日内,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记录并统计催收函的寄发及退回情况;对于《个人贷款催收函》被退回的,催收人员应 通过上门等方式积极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对于发送《律师函》的,贷款经办行应留存一份《律师函》归档。三、上门催收-24-(一)填写催收通知书,送达违约借款人和保证人签收。贷款逾期30天以上未归还欠款的,贷款经办行催收人员应进行上门催收,贷款采取保证方式的,应同时对保证人一并进行上门催收;上门催收时应同时送达填写好的催收通知书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签收,并将催收通知书回执带回。如遇借款人或保证人拒绝签收,可结合公证催收、邮寄催收和委托律师催收等方式。(二)记录整理上门催收情况。催收人员应对上门催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理,连同催收通知书回执一并移交综合管理员存档,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记录。四、其他方式催收(一)落实开发商、经销商的担保责任。对符合开发商或经销商回购条件的,贷款经办行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和借款人违约的实际情况,落实开发商、经销商回购房产或车辆,代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二)落实保险公司的担保责任。贷款方式采取保险公司履约保险担保方式的,贷款经办行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如保证保险合同中对于赔付事项的银行索赔期限约定短于90天的,必须在保证保险合同约定的索赔期内提出索赔申请。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应当对辖内贷款经办行催收工作的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催收人员要运用个人信贷-25-管理系统,按月监测催收工作情况,跟踪违约借款人还款情况,按贷款经办行形成催收工作业绩表,反馈贷款经办行进行情况说明后,提交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对于催收无效、形成不良贷款的,应按规定及时移交风险管理部门处置,通过诉讼、抵押物拍卖、以物抵债、核销等方式收回贷款。附件:1.1、个人贷款申请表1.2、个人贷款审批表1.3、个人贷款放款通知单1.4、个人贷款发放通知登记表1.5、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1.6、个人贷款电话抽查登记表-26-附件1.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贷款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申请号:?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填写前请向银行人员咨询)姓名□居民身份证性□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女出生日期□港澳身份证□回乡证年□月日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现住址现住房建筑面积□自有□共有□租赁□户籍所在地邮政编码移动电话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电子信箱□丧偶家庭人数米2□护照借款申请人现住房性质通迅地址住宅电话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单位地址职□国家机关险□水电气供应□科教文卫□技术人员□部队系统□职员元□农林牧渔□军人供养人数□社会服务□其他□其他□无职业□管理人员□农民称□邮电通讯单位电话□商业贸易□房地产建筑□金融保□工业交通单位性质职业月均收入家庭资产情况现有负债余额姓名□居民身份证性□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女出生日期□港澳身份证□回乡证年□月日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护照配偶工作单位□单位性质□职业险水电气供应□科教文卫□技术人员元单位电话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国家机关□工业交通单位地址□邮电通讯□部队系统□职员□商业贸易□农林牧渔□军人移动电话□女出生日期□回乡证年□月日□房地产建筑□社会服务□其他□金融保□其他□无职业□管理人员□农民月均收入共同申请人1共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工作单位月均收入姓名□护照□港澳身份证单位地址元单位电话性别□男□女移动电话出生日期年月日-27-同申请人2委托代理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工作单位月均收入姓名□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回乡证□单位地址元单位电话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女移动电话出生日期□港澳身份证□回乡证年□月日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现住址工作单位贷款品种贷款金额担保方式还款方式□护照邮政编码单位电话□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元□质押□到期一次性□抵押□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贷款期限□信用月□组合□□递增(减)□□按月归还□按季归还元元/米2房龄年移动电话□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成数(%)□保证□逐期还息一次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申请借款情况 递增(减)比率首付款建筑面积购房情况房屋现状贷款用途购房地址开发商首付款购车情况厂牌型号汽车经销商其他借款用途出质人□期房还款周期元米2□初次交易现房□一次性归还房屋总价单价□多次交易现房□购置商用房□购置一手住房□购置二手住房所购房屋是否抵押项目名称元购车总价汽车现状所购汽车是否抵押证件名称(同上)□是□否元□新车□是□二手车□否质押信息证件号码质物种类质物清单权证编号□存款单□国债□股份、股票□保险单□专利权□权利价值元抵押抵押人证件号码房地产抵押抵押物坐落抵押品名称米元2证件名称(同上)车辆(设备)抵押型号元信息建筑面积评估价值评估单位评估价值评估单位-28-权证编号登记号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营业期限财务主管工行结算户帐号年元)固定资产长期负债未分配利润利润总额可担保能力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女月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本次担保额出生日期□港澳身份证□回乡证年□月日(单位:万经营范围联系电话担保保证人全称单位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人︵法人︶基本开户行近期财务状况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已提供担保额保证人姓名担保人︵自然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银行借款总额家庭净资产□护照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丧偶供养人数邮政编码单位地址月均收入元元工行借款额已为他人担保总额元元工行存款额本次担保额元元元提供□履约险□车险的保险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履约投保金额元□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元履约险:□盗抢险联系人及电话保险期限□自燃险保险期限车辆险:年月日至□不计免赔险日至年□年月日月日保险信息投保车险种类车辆投保金额保单编号□车上责任险年月提供□房屋险□贷款综合险的保险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房产投保金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元联系人及电话保险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他-29-与声明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所申请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并参与本人自愿向贵行提出借款申请,保证向贵行提供的所共同还款,保证向贵行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隐瞒或虚构,本人将承担一切法隐瞒或虚构,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并授权中律和经济后果,并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工商、房管、车管、国工商银行向工商、房管、车管、税务、人行征信系统等税务、人行征信系统等有关方面查询各项详情。有关方面查询各项详情。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共同申请人、还款人签字:年月日个人贷款面谈记录面谈时间:地点:申请人姓名:电话:申请人工作单位:现住址:感谢您对工商银行的信赖,现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有关规定,请您回答几个问题,并保证内容的真实性。1、您申请的个人贷款是□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综合消费贷款□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个人经营贷款□2、您申请贷款的用途是3、您所购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厅,房屋单价元/平方米,总房价万元;购买房屋准备用于□自住□投资□其他4、您在哪家汽车经销商预购车车型,汽车价款万元;购车用途□自用□客运□货运□工程车□其他5、你是否已支付首付款?□是□否;您已支付了万元首付款,分次交齐。6、您个人月收入元;配偶月收入元;家庭的全年经济收入元。7、您归还贷款的主要来源是8、您申请贷款的担保方式是□抵押□质押□保证□信用9、您申请贷款的抵(质)押物是否归您本人所有?□是□否10、您在《个人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身份、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是否准确?□是□否11、您申请办理个人贷款,是否已认真阅读《个人借款合同》,并知晓作为借款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是□否12、您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是□否13、以上谈话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感谢您的合作,如您对谈话记录无异议请签字。-30-客户签字:银行调查人1签字:银行调查人2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贷款审批表填表日期:申 请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年月日性□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女出生日期□港澳身份证□回乡证申请号:年□月日□护照申请情共同申请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申请贷款种类□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居民身份证性□军官证别□警官证□男□女出生日期□回乡证年□月日□护照□港澳身份证况贷款金额还款方式担保方式□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贷款期限□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年/月□递增(减)□□到期一次性□质押□逐期还息一次还本□抵押□保证□等额本息□信用□□等额本金-31-尽借款人基本情况:职信用记录:调偿债能力:查担保能力:报风险预测:告主调查人签字:第二调查人签字:根据借款人申请资料,经与申请人当面核验、面谈,本人认为借款人借款行为真实,借款人资料齐备、真实、有效,现提出如下意见:建议贷款金额贷款成数成;年;‰;元;建议贷款金额贷款成数贷款期限贷款月利率还款方式其他意见:成;年;‰;元;调贷款期限查贷款月利率意还款方式见其他意见:主调查人签字:年月日第二调查人签字:年月日-32-建议贷款金额贷款成数成;年;元;(拟)同意贷款金额贷款成数贷款期限贷款月利率还款方式成;年;‰;元;审贷款期限查贷款月利率审还款方式批意见审查人签字:‰;(审查)审批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同意贷款金额元;成;年;‰;分行审批意见贷款成数贷款期限贷款月利率还款方式有权审批人签字:年月日签批意见签批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3: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贷款放款通知单贷款经办行:贷款审批情况借款人贷款品种贷款期限担保方式贷款利率合同编号放款账户名身份证件号码贷款金额还款方式担保人上浮比率借款编号放款账户号-33-其他情况:担保落实情况综合员(签字):年月日签批意见签批人(签字):年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信贷、会计部门各持一份。月日-34-附件1.4: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贷款发放通知登记表贷款经办行: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借款人贷款品种金额期限发放日期联系电话合作单位通知人单位:万元通知日期-35-附件1.5: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贷款经办行:借款人贷款帐号贷款金额贷款发放日贷款余额还款方式申请还款方式:1、提前一次性还款,共计2、提前部分还款,共计期,金额期,金额元;元,提前部分还款后选择:截止借款合同号还款帐号贷款期限贷款到期日年月日余额:剩余期数:□期年共期□利随本清□逐期还息一次还本□等本息□等本金□提前还款期内不再扣(还)款,□提前还款期内仍继续扣(还)款,□提前还款期内缩短还款期。借款人(签字)经办人意见年月日签字:年月日个贷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本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信贷、会计部门各持一份。-36-附件1.6: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贷款电话抽查登记表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借款人贷款经办行贷款品种贷款余额到期日联系电话合作单位抽查人单位:万元抽查日期内容记录-37-附件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指南贷款受理流程图客户贷款经办行风险环节风险点a:a:接受咨询;不了解个人贷款业务,造成客户流失。b:b:资料收集。未初步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风险控制控制措施a:业务受理人员应了解个人贷款业务的基本知识,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理的贷款建议。b:提示客户提供贷款申请的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如发现缺少贷款申请基本资料的,提示客户及时补齐。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咨业询务a接咨受询b提申出请资收料集c否初判步断是资移料交c:c:初步判断。1、借款人年龄不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要求;2、借款人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c:1、根据借款人身份证明中记载的出生年月,核实年龄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要求; 2、核实借款人身份证明是否过期,收入证明是否符合规范。提调交查-38-贷款调查流程图客户贷款经办行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风险环节a:征信查询。b:资料审阅。风险控制风险点a:1、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征信报告过有效期。b:1、资料不完整;2、存在虚假材料;3、担保无效或不符合贷款要求的规定;4、还款能力不足。控制措施a:1、认真核实个人信用报告,确定客户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在递交审批时检查征信报告是否过有效期。b:1、根据制度要求核实贷款申请资料是否完整;2、对重要证明材料需要核实原件,复印后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盖章;3、担保须进行评估并提供我行认可的评估报告;以共有财产担保的,须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由公司担保的,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担保限额和公司同意担保的决议须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4、核实借款人的职业是否稳定,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c:1、必须进行双人见客谈话,并分别在谈话记录中签字;2、询问借款人贷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3、询问借款人贷款用途,判断其用途的否真实合理性。d:1、必须进行双人上门调查;2、现场察看拟提供的抵(质)押物是否真实存在;抵(质)押物权属是否清晰;3、保证人是否符合规定。e:1、主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要根据调查情况,分别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调查意见;2、在调查意见中必须包括授信额度、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等内容。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资接料收a资退料回有良用录不信记征查信询没不记有良录资审料阅b资补料齐否资是齐料否全c是双见谈人客话否真性实实核实误d核无双上调人门查否c:1、双人见客谈话。d:2、双人上门核实。否担核保实核无实误客评、户级授信e签调意署查见同提意交资移料交c:1、未执行双人见客谈话;2、非借款人本人意愿;3、贷款用途虚假。d:1、未执行上门调查;2、担保物真实性存在问题;3、担保人资信不足。e:签署调查提贷审交款查意见。审批e:1、未双人签署调查意见;2、调查意见不完整。-39-贷款审查审批流程图贷款经办行市分行授信审批部风险环节a:资料审阅。风险控制风险点a:1、贷款资料不齐全、不合规;2、资料信息不合理、不一致;3、借款人还款来源不充足;4、调查人未按规定履职。控制措施a:1、严格按照各品种规定,认真审查贷款资料是否齐全,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经办行联系借款人补齐;复印件上调查人是否签名并加盖“与原件一致”。2、通过年龄、职业等信息判断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不一致的,应联系借款人或上门进行核实;审查征信报告是否已过7个工作日,借款人是否有不良记录。3、审查借款人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4、审查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合法。拟提供的贷款担保需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是否提供我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共有财产担保的,其他共有人是否书面同意;有公司担保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担保限额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担保的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拟抵押房屋已出租的,承租人是否出具同意借款人抵押的证明。b:1、拨打借款申请人电话,并记录拨打电话时间和内容;2、询问借款人的真实借款意愿、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并与贷款资料进行核对。对贷款申请资料与电话核实信息不一致的,要联系调查人进行实地核实;对借款人无法联系的,审查人应及时通知贷款经办行联系借款人。c:1、审批人应正确掌握和理解信贷政策。对拟发放的贷款,应审查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确保风险可控;确保贷款投向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行有关规定;贷款担保足额、合法、可靠,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相关规定;贷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成数、还款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调查人、审查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调查、审查意见是否客观; 2、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贷款。3、在审批意见中需包括授信额度、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等内容。有必要的,还需进行贷款风险揭示,并提出相应的贷款发放附加条件。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相关文件(1)《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消费信贷业务操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工银甬办[2005]290号)(2)《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防范和控制假按揭贷款风险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工银甬办[2005]405号)b:电话核实。c:签署审批意见b:1、未拨打借款申请人电话;2、电话核实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c:1、风险措施不能有效控制风险;2、超权限和化整为零审批贷款;3、审批意见不完整。-40-贷款签批发放流程图借款人贷款经办行会计部门风险环节a:贷款签批。风险控制风险点a:1、贷款不符合本行业务发展方向;2、本行贷款总额已超出信贷规模。3、签批意见不完整。b:1、审批、签批意见未落实;2、审批意见、借款合同、借据之间要素不一致。c:1、综合管理员未落实有效担保,需要抵押的,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取得抵押登记证明。d:签批人未核对借款合同和借据要素或在相关担保未落实的情况下签署借据。e:借据记载的放款账号与借款合同、预留存折账号不一致。f:1、未电话通知借款人贷款发放事宜;2、电话通知借款人,但未与借款人核对贷款金额、期限或放款账号或核对不一致。g:1、档案未在规定时间整理立卷并移交;2、质物、房屋他项权证等法律凭证和证明文件没有入库保管。控制措施a:1、签批人应正确掌握和理解信贷政策和本行信贷业务发展;对拟发放的贷款,应审查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确保风险可控;确保贷款投向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行有关规定;贷款担保足额、合法、可靠,符合所申请贷款品种的相关规定;贷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成数、还款方式符合相关规定。2、严格控制本行贷款规模,不得随意突破。3、在签批意见中需包括授信额度、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等内容。对不同意的,还需注明原因。b:1、要求经办行综合管理员按照审批意见,落实贷款发放条件;2、按审批意见核对合同要素,如发现疑问及时要求经办行综合管理员处理解决。c:综合管理员需亲自参与落实各项担保手续。需要抵押的,应与借款人或代理人一同前往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直接从抵押登记部门取回抵押登记证明。d:核对借款合同、借据要素是否和审批表记载一致,相关担保已确认落实证后再签署借据。e:与借款人核对贷款放款账号,借据有错误的应重新填写,借款合同有错误的应修改后请借款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预留存折账号不一致的应要求借款人重新预留存折。三者核对一致后,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放款账号和还款账号等。f:1、电话通知借款人贷款发放事宜,并与借款人核对贷款相关要素;2、核对联系人身份,确认其与借款人为同一人;与借款人核对贷款申请表中的贷款金额、期限、预留卡折;核对贷款申请表与借款合同、借据、审批表中贷款金额、期限;报告相关管理人员,采取与借款人对账、控制放款账户等措施。g:1、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档案整理立卷工作,确认档案完整后移交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监督员;2、综合管理员与除本笔贷款调查人以外人员将有价单证交会计部门入库保管,其他权证类档案整理移交市分行信贷管理部监督员,经审核后统一入库保管。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b:合同签字。c:担保落实。d:签署借据。e:发送电子合同。f:电话通知。g:档案移交。-41-贷款收回流程图借款人会计部门贷款经办行风险环节a:清户撤押。风险控制风险点a:1、贷款实际未结清;2、没有贷款结清凭证。控制措施a:1、查询会计核算系统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确认贷款状态为结清:贷款状态不是结清的,不得办理清户撤押手续;贷款状态 为结清的,可以办理清户撤押手续;2、由会计人员出具贷款结清凭证,综合管理人员持贷款结清凭证,填写出库凭证,提取质押物、房屋他项权证等我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证明文件,返还借款人。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42-贷款监督流程图贷款经办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风险环节a:移交档案资料。风险控制风险点a:资料归集不完整、移交不及时。控制措施a:要求贷款经办行综合员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归集和整理好档案资料并移交监督。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定期对经办行档案移交时效性进行检查。文件依据b:贷款监督。b:未按贷款监督要点开展监督工作。c:跟踪整改情况。c:1、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贷款经办行未及时整改;2、对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b:1、监督人员应通过审查贷程》(工银甬办款档案和查询个人信贷管[2007]理系统,对贷款合同的完整性,要素填写的规范性,相176号)关法律文本的有效性进行相关文监督判断;对调查、审查、件审批环节的合规性进行监《关于督;印发〈中2、监督人员应在接到贷款国工商档案7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银行宁工作。波市分行信贷作业监督实施c:细则〉的1、对监督发现问题的贷款,通知》贷款经办行应在接到《整改(工银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整改甬完毕,上报整改情况并交回[2006]档案;504号)2、发现贷款未划入合同约定账户,或超权限、超成数、超期限、超额度、化整为零贷款等严重问题的,监督员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43-贷款监测贷款监测流程图贷款经办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风险环节a:信息采集。风险控制风险点a:1、信息采集不及时;2、采集信息不全面。控制措施a:1、监测人员按日自个人信贷管理信息系统采集违约借款人信息;2、定期收集我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同业公会、政府机关、新闻媒体等公布的风险项目和风险客户信息。b:1、定期监测,每月至少一次;2、重点监测被预警、整改和停牌机构的不良贷款变动情况;重点监测批量还款和批量违约情况;重点监测个人客户大额贷款和一人多笔贷款质量情况;3、对某业务品种、操作环节违约贷款大幅增加;多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相同,放款时间相近,或者存在批量违约和垫款现象;贷款发放日期集中,多名客户的固定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相近或重复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负责人。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1)《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消费信贷业务操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工银甬办[2005]290号)(2)《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防范和控制假按揭贷款风险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工银甬办[2005]405号)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信贷作业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工银甬[2006]504号)b:质量监测。b:1、未按照要求的时限和范围进行监测;2、出现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44-贷款检查贷款检查流程图贷款经办行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风险环节a:日常检查。风险控制风险点a:未按要求时限检查。控制措施a:1、按季对合作机构、按揭项目情况进行贷后检查;2、正常类个人经营贷款及其他一些重点贷款检查间隔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发生逾期或欠息应立即进行检查,逾期或欠息贷款检查间隔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b:1、要求定期按一定比率进行电话抽查,并做记录;2、抽查要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贷款行和不同合作机构的贷款;3、重点抽查大额贷款和一人多笔贷款。文件依据基础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工银甬办[2007]176号)相关文件《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b:非现场检查。b:1、未进行抽查;2、抽查覆盖面窄。c:风险分析。c:不能全面掌握实际情况。c:1、发现问题,及时向贷款经办行发签发核查通知书,并跟踪被核查 反馈情况;2、必要时,制定检查方案,组织现场检查。d:现场检查。d:问题未核查清楚。d:1、检查时要调阅贷款数据资料、信贷档案等,检查贷款资料信息的合理性和一致性;2、向相关人员质询,必要时可采取走访客户等相应措施,做好检查记录;3、查阅会计凭证,重点查阅借款人还款账户及开发商(合作机构)明细账户,检查借款人首付款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批量还款、垫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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