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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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范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下称《平台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第三方评价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第三方评价,是指依照《平台标准》评价规范,由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的综合性评价。第三条评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并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地级以上市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的机构(下称综合管理机构)对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37— 第二章评价实施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第三方评价工作,确定并动态更新第三方评价机构或组织(下称评价方)名录。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机构分别委托评价方对本级或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称受评方)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价。第六条第三方评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评方按照《平台标准》评价规范,组织开展自我评价,准备自评报告或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二)评价方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平台标准》评价规范,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和评价结论;(三)对不具备评价条件的或经评价结果建议为不合格的,评价方应提出相关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第七条第三方评价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评价方应向省发展改革部门或综合管理机构出具评价报告,并对其出具的评价报告和评价结论负责。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受评方名称,投资建设和运行服务机构名称,相关负责人姓名;(二)受评方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声明,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三)评价时间、范围;(四)专家评审组成员;(五)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依据;—37— (六)受评方可以实现的全部功能或所具备的全部功能的运行有效性;(七)公共资源交易实际运行过程、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八)评价结果建议。第八条评价方应当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并对评价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第九条省发展改革部门或综合管理机构应将评价报告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条对评价方的评价活动或评价结论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在评价报告公示期满的7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方提出异议,评价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评价方答复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省发展改革部门或综合管理机构投诉。第十一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受评方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最终认定,并向受评方发出《评价结果通知书》;受评方为市级或社会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综合管理机构会同本级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向受评方发出《评价结果通知书》,并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37—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省发展改革部门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整改提醒公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按照《评价结果通知书》的整改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相关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组织第三方评价或由相关综合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整改复查。评价合格或整改复查合格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平台编码申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进行编码后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告。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场所设施、服务、运营环境等发生重大变更、出现重大事故,或者由于运营机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向省发展改革部门或综合管理机构报告。有关综合管理机构应组织进行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发展改革部门。第十四条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对本级或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中间评价,中间评价参照第一次评价的做法进行。对资信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可减少中间评价频次或免于中间评价,对资信较差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适当增加中间评价频次。拟抽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单在开展中间评价的3个月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37—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第三方评价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机构或同级监察机关进行信访举报。第十六条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对第三方评价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七条经查实,受评方在第三方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存在不正当竞争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机构依法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有关处理情况记录到省信用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八条评价方违反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评价、违规出具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建议的,或在评价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处理情况记录到省信用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和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37— 参加第三方评价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机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有关处理情况记录到省信用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国务院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交易平台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37— 附件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施和服务评价规范(总表)平台概况平台名称平台类别□省级□市级□社会化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或平台建设运营机构名称平台可提供服务的交易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其他平台可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拍卖□挂牌(竞价)□其他从业人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平方米)评价情况□总体情况□场地功能分区□公共服务区□开标区□展示室(场地)□评标区□办公区□公共服务区设施配置□开标区设施配置□评标区设施配置□配套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提供服务情况□咨询服务□档案管理及查询服务□现场抽取专家服务□专家现场服务□开标相关服务□评标评审相关服务□拍卖相关服务□挂牌(竞价)相关服务□代为接受投标报名(竞买登记)服务□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代发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服务□建有相应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通过检测认证(仅限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已与省或市级电子服务系统对接□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正常—37— □展示室(场地)设施配置□办公区设施配置□监控系统设施配置□环境设施配置□安全设施配置□出具进场交易证明信息发布服务□信息发布服务□代售招标(采购、拍卖、出让)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服务注:1表示合格,2表示不合格,3表示不存在或不提供。评价结果总体结论□合格□不合格存在问题和建议:评审人员签名:年月日—37— 序号评价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方法评价记录评价结论1总体情况1.场所设施建设应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因地制宜、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场地功能分区应边界清晰,明确标识。2.场所设施配置场所设施配置包括场地功能分区、分区设施配置、监控设施配置、环境设施配置、安全设施配置,应满足开标、评标评审、拍卖、挂牌(竞价)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有关现场业务办理的需要,并全省统一编码管理。3.场所设施应保持整洁、干净,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不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1.场地建设功能分区是否边界清晰,标识明确。2.交易平台编码在场所入口大门规范标识。3.其他场所设施编码在现场设施规范标识。4.场所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现场业务办理需要(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5.场所设施整洁、干净,符合绿色、环保要求。6.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合格□不合格2场地功能分区1.交易场地按功能分区划分,可分为: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展示室(场地)、办公区。2.各功能设施不限于同一个地点。1.公共服务区、办公区(除专家抽取室外)是基本配置,其他功能分区,由各平台根据所承担交易业务需求特点设置。2.各功能设施在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不限于同一个地点。3.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公共服务区□办公区□开标区□评标区□展示室(场地)□其他:是否同一地点:□是,□否□合格□不合格3公共服务区1.1.公共服务区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咨询服务台□信息发布区□合格□不合格—37— 公共服务区至少包括咨询服务台、信息发布区、服务窗口、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公共卫生间。1.有条件的交易场所,应建立网上服务大厅,可设置第三方服务区。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电子签章、银行结算、其他商务服务等。1.是否设置网上服务大厅(仅限于有条件的平台)。2.是否设置第三方服务区(仅限于有条件的平台)。3.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服务窗口个□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公共卫生间□网上服务大厅□第三方服务区,包括:4开标区1.开标区至少包括开标室(交易多功能厅)、休息室(区),公共卫生间。2.开标室分为小中大三种类型,按可容纳人数的座位数划分,其中小型开标室不少于10个座位、中型开标室不少于30个座位、大型开标室不少于60个座位。3.大中型开标室可兼作交易多功能厅,用于拍卖、挂牌(竞价)等交易活动。1.如设置开标区,相关设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开标室:大型个、中型个、小型个,其中交易多功能厅个□休息室(区)□公共卫生间。□合格□不合格5展示室(场地)根据交易活动的实际需要,展示室(场地)可设置于室内或室外,主要用于投标、拍卖、挂牌、竞价标的物(或样品、样机、模型)展示。1.如设置展示室(场地),设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室内□室外□合格□不合格6评标区1.1.如设置评标区,设置是否符合标准。2.封闭区域:□评标(谈判)室:大型个、中型个、□合格□不合格—37— 评标区应封闭管理,至少包括评标(谈判)室、澄清室、专家休息室、专家用餐室、资料室,公共卫生间。有条件的交易场所,应配置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休息室。1.澄清室也可在评标区外单独设置。2.评标室分为小中大三种类型,其中设有7个及以下专家席位的为小型评标室,设有9个至11个专家席位的为中型评标室,设有13个以上专家席位的为大型评标室。有条件的交易场所,可按标准建设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席位。澄清室也可在评标区外单独设置。1.是否设置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休息室(仅限于有条件的平台)。2.是否设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席位(仅限于有条件的平台)。3.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小型个□专家休息室□专家用餐室(可外购服务)□资料室□公共卫生间□澄清室(也可在评标区外单独设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席个□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休息室7办公区1.办公区至少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专家抽取室、监控室、档案室、信息系统机房(或弱电间),公共卫生间。2.专家抽取室也可设在公共服务区内。1.办公区设置是否符合标准。2.是否设置专家抽取室(平台根据交易类型和方式决定是否配置)3.专家抽取室也可在公共服务区设置。4.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档案室□信息系统机房(或弱电间)□公共卫生间□专家抽取室(也可设在公共服务区)□合格□不合格8公共服务区设施配置咨询服务台设置在显要位置,有专人提供咨询服务。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服务人员按规定配置□合格□不合格信息发布区应设置电子屏幕,发布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是否设置提醒标志,标明投诉部门及相关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3.评价方法:现场查看。□电子屏幕:□业务信息□公益宣传信息□信息查询服务终端□服务人员按规定配置□投诉标志□合格□不合格—37— 相关业务信息和公益宣传信息,配置信息查询服务终端,通过服务终端可查询服务流程、查询资源交易信息、办理相关业务等,并有专人维护、管理和服务。应设置提醒标志,标明投诉部门及相关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服务窗口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的基本业务流程设置,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和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等办公设备。至少在一个窗口配备统一规格标准的专家身份信息采集设备。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是否至少在一个窗口配备统一规格标准的专家身份信息采集设备。3.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服务人员□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专家身份信息采集设备□合格□不合格自助服务区应配备取号机、电脑传真、复印、打印等商务设备,适当安装便携式电子产品(如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的充电插座,提供免费WiFi,供外来人员使用。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取号机□电脑(联通互联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充电插座□免费WiFi□合格□不合格网上服务大厅配置投标(报价)自助一体机、高速拍照摄像仪等自助设施,提供交易信息查询、注册信息填报、企业证件快速扫描、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全过程电子交易服务。1..如设置网上服务大厅,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投标(报价)自助一体机□高速拍照摄像仪□交易信息查询□注册信息填报□企业证件快速扫描□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合格□不合格休息等候区配备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等。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桌椅□饮水机□合格□不合格—37— 9开标区设施配置开标室内基本配置:带支架麦克风1个、电脑1台、投影仪(含幕布)1套或电视设备1台、打印机1台、时间显示器(屏)1台,开标主持人及助手座席、项目发起方及其代理机构、项目响应方、项目监督人员、项目见证人员专用座席,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和投标(报价)文件资料专用存放车(柜)。电子开标室的电脑应接入电子交易系统、全室配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1.如有设置开标室,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带支架麦克风□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含幕布)或电视设备□时间显示器(屏)□开标主持人及助手座席□项目发起方及其代理机构座席□项目响应方座席□项目监督人员座席□项目见证人员座席□桌椅□饮水机□投标(报价)文件资料专用存放车(柜)□电脑接入电子交易系统□全室配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交易多功能厅内基本配置:专用宽带(6M以上)、智能视频终端1台、电脑3台、音视频采集设备2台、拾音器2台、带支架麦克风1个、投影仪(含幕布)11.如有设置交易多功能厅,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专用宽带(6M以上)□智能视频终端□电脑□音视频采集设备□合格□不合格—37— 台或电视设备1台、时间显示器(屏)1台,开标主持人(拍卖师)及助手座席、项目发起方及其代理机构、项目响应方、项目监督人员、项目见证人员专用座席、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和投标(报价)文件资料专用存放车(柜)。电脑接入电子开标管理系统/网络拍卖系统/挂牌(竞价)系统,全室配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拾音器□带支架麦克风□投影仪(含幕布)或电视设备□时间显示器(屏)□开标主持人(拍卖师)及助手座席□项目发起方及其代理机构座席□项目响应方座席□项目监督人员座席□项目见证人员座席□桌椅□饮水机□投标(报价)文件资料专用存放车(柜)。□电脑接入电子开标管理系统/网络拍卖系统/挂牌(竞价)系统,□全室配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休息室(区)配备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等。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桌椅□饮水机□合格□不合格10评标区设施配置1.如有设置评标区,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门禁系统门禁系统以内:□合格□不合格—37— 评标区应设置门禁系统,门禁系统以内为评标(谈判)室、专家休息室、专家用餐室、资料室、隔夜评标专家休息室,公共卫生间等;门禁系统以外设置通讯及电子设备储存设施、澄清室。配备二代身份证或采用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信息识别等专家身份自动验证设备及专家自动电子签到系统,评标评审专家和经许可进入评标区的人员,经身份验证通过门禁系统并形成日志记录存档。1.澄清室也可在评标区外独立设置。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评标(谈判)室□专家休息室□专家用餐室(可外购服务)□资料室□公共卫生间□隔夜评标专家休息室(可选项)门禁系统以外:□通讯及电子设备储存设施□澄清室(也可在评标区外独立设置)□专家身份自动验证和签到设备评标(谈判)室,非电子评标室内基本配置:电脑1台、打印机1台、投影仪(含幕布)1套或电视设备1台、录音电话1台,并通过音频变声系统与澄清室相连、时间显示器(屏)1台,评委会议桌一张以及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全室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电子评标室除上述配置外,还应配备评委进行独立电子评审的电脑和卡座。配备电子评标中转服务器、安装电子评标管理系统或评标专家桌面系统。1.如有设置评标(谈判)室,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含幕布)套或电视设备□录音电话,并通过音频变声系统与澄清室相连□时间显示器(屏)□评委会议桌□桌椅□饮水机□全室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37— 评委进行独立电子评审的电脑和卡座□电子评标中转服务器□安装电子评标管理系统或评标专家桌面系统。专家休息室配备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报刊杂志等。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桌椅□饮水机□报刊杂志□合格□不合格专家用餐室设施应按不低于食品卫生等级B级标准进行配备。专家用餐也可从食品卫生等级不低于B级标准的供应商处采购。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自设饭堂□外购服务□合格□不合格资料室配备数量适宜的档案架,配置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档案架□配置音视频监控器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休息室按一人一间安排,按不低于三星级酒店设施标准进行配备(其中电话为录音电话),配备必要的防滑、紧急救助的设施设备。1.如有设置隔夜评标评审专家休息室,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录音电话□防滑设施□紧急救助设备□合格□不合格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席位基本配置:满足专家进行独立评审的电脑和卡位,电脑接入专家桌面操作系统、录音电话、视频系统、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1.如有设置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席位,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满足专家进行独立评审的电脑和卡位□电脑接入专家桌面操作系统□录音电话□视频系统□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37— 澄清室内基本配置:录音电话1台,满足1-2名澄清人入座的桌椅1-2套。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录音电话□桌椅□合格□不合格11展示室(场地)设施配置配备必要的防盗防护设施,配备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   1.如有设置展示室(场地),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防盗防护设施□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12办公区设施配置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办公需要的电脑、电话、传真、打印机、扫描仪等基本办公设备及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   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桌椅□饮水机□合格□不合格会议室配置会议桌及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桌椅□饮水机□合格□不合格专家抽取室应独立设置。通过终端现场抽取专家的,应配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终端、自动封装打印设备;直接通过互联网抽取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只需配置电脑、打印机;全室配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和监控室互联互通。1.如有设置专家抽取室,其配置是否符合标准,且应相对独立设置。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网络)终端□独立的专用安全网络及设备□自动封装打印设备□电脑□打印机□全室配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和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监控室配置集中监控显示屏、电脑、数量适宜的桌椅、饮水机。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集中监控显示屏□电脑□合格□不合格—37— □桌椅□饮水机档案室应按照“办公室、阅览室、库房”三室分离的要求独立设置,基本配置为:满足需要的铁制档案柜(架)、配备消防、温湿度监控设施,同时应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室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铁制档案柜(架)□消防、温湿度监控设施□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室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信息系统机房(或弱电间)应按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机房配置独立设置,基本配置为:3台以上的服务器(租用或政府分配使用的除外)、存储中心、备份磁带库或光盘库等离线备份设备、卫星时间服务器、网络安全设施和数据库审计系统。全室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服务器(租用或政府分配使用的除外)□存储中心、备份磁带库或光盘库等离线备份设备□卫星时间服务器□网络安全设施和数据库审计系统□全室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器并与监控室互联互通。□合格□不合格13监控系统设施配置监控系统包括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开评标区域监控系统。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公共区域监控系统用于安全保障,应覆盖公共服务区和办公区,对监控范围内的一切声源和图像全方位角度、全时段音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低于6个月。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37— 开评标区域监控系统,开、评标室应单独设置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系统,在业务开始前至业务结束进行现场视频监控,对监控范围内的一切声源与图像同步录取,录像资料按照国家和省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各交易场所的开、评标区音视频监控系统应能与省和市的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可满足在线实时开、评标过程相关音视频监控信息的需要。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监控系统的摄像头位置、角度、焦距设置能满足上述监控要求;声音清楚;图像清晰;满足24小时连续监控需要;开标室、评标室应采用高清晰度、角度焦距可调的摄像头,同时具备远程回放功能。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监控录像系统及有关存储介质要专人保管,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1.是否安排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14环境设施配置1.是否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环境整洁配置。2.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导向标识、门牌标识、禁止标识和安全标志。1.□是□否2.□是□否□楼层导向图标识标志□功能分区平面图标识标志□合格□不合格—37— 交易场所内应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环境整洁,应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导向标识、门牌标识、禁止标识和安全标志。在醒目位置应有楼层导向图、功能分区平面图及项目响应方和评标评审专家专用通道的标识标志;功能分区平面图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和办公区。标识标志应符合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的规定。1.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项目响应方专用通道标识标志□评标评审专家专用通道标识标志室内照明灯具配备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灯具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规定,室内照明应符合GB/T5700《照明测量方法》的检测要求。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及GB/T17093《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的要求。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符合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以及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查阅文件资料。□是□否空调安装使用应符合GB17790《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以及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37— SB/T10427《大型商场超市空调制冷的节能要求》的要求。档案室的建设、管理、维护以及存储介质、保管期限和防盗、防雷、防火、防晒、防潮、防霉、防尘、防磁、防虫蛀、防光照、防静电等方面的要求应参照DA/T42《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工作场所应配有适当数量的停车位,方便车辆停放。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停车位数量:□合格□不合格15安全设施配置交易场所的出入口、楼梯、扶梯等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设置,应当符合JGJ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各功能分区场所应配备基本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及卫生急救设施。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各消防设施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疏散设施,制定紧急事件处理预案。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应设立无障碍设施。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37— 信息和网络安全执行GB/T22081《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管理要求》、GB/T2027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21064《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系统内、外部数据进行交换时,应设置安全隔离网闸,互联网运行服务网络宜采用主备模式,各类系统数据宜设置异地备份。1.配置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是□否□合格□不合格16配套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为交易项目发起方及其代理机构、交易项目响应方、评标评审专家等交易项目相关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保证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1.制度是否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2.是否制定了相关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3.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有制度保障。4.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履行政府职能,是否存在违规许可、备案等侵犯市场主体权利的行为。5.评价方法:查阅文件资料。1.相关制度目录:2.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情况:3.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4.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情况:□合格□不合格—37— 17提供服务情况第一类是基本服务,属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自身业务类型必须主动为交易项目相关主体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项目受理服务、档案管理及查询服务、现场抽取专家服务、专家现场服务、开标相关服务、评标评审相关服务、拍卖相关服务、竞价(挂牌)相关服务、出具进场交易证明。1.平台提供基本服务、受委托服务情况。2.受委托服务有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委托书。3.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并提供相应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委托服务。4.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每类服务不少于1份)。提供基本服务:□咨询服务□项目受理服务□档案管理及查询服务□现场抽取专家服务□专家现场服务□开标相关服务□评标评审相关服务□拍卖相关服务□竞价(挂牌)相关服务□出具进场交易证明□其他基本服务:□合格□不合格提供受委托服务:□信息发布服务□—37— 第二类是受委托服务,属于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为法定实施主体,其既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可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供,需由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服务、代售招标(采购、拍卖、出让)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服务、代为接受投标报名(竞买登记)服务、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代发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服务。代售招标(采购、拍卖、出让)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服务□代为接受投标报名(竞买登记)服务□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代发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服务□其他受委托服务:18咨询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为交易项目相关主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事项办理情况等的咨询服务。1.为交易项目相关主体解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的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办事指南等。2.指引交易项目相关主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包括录入、确认、提交相关信息或上传、下载相关资料。3.指引首次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交易相关主体按要求在信息化平台办理有关手续。4.为交易项目相关主体的其他问题提供咨询答复,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时限要求:现场即时完成。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37— 19档案管理及查询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1.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将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等按有关规定统一归档。2.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归档案卷应齐全、完整,目录清晰。3.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档案,并依法提供查询服务。4.依法有权查询交易项目档案的申请人提出查询申请后,交易平台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或提供纸质资料复印和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复制等服务,并应要求加盖档案管理专用印章。时限要求:现场即时完成(音视频资料复制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20现场抽取专家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含补抽专家)。1.指导和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合格□不合格—37— 1.对有关专家库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实时反馈至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机构。时限要求: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的当天即时完成,开标或评审开始前30分钟内打印评标评审专家名单。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21专家现场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1.指导并协助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做好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采集和上传。2.引导专家进入评标评审现场:要求并协助专家在进入评标区之前,按照规定管理或储存好通讯及电子设备;引导专家进行个人身份识别,完成电子签到,通过门禁系统进入指定的评标室或评标区专家休息室;如遇开标时间较长延误评标工作时,及时知会专家并做好解释工作,以获得专家的理解和配合。3.将有关专家咨询的问题记录并及时反馈至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日常维护机构。时限要求:现场即时完成。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22开标相关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为开标提供协调、技术支持及见证服务。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合格□不合格—37— 1.检查开标室的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检查电子交易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做好电子开标相关技术支持服务。2.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到开标室做好以下工作:开标前准备工作;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报价)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3.对需要封标的项目,事前办理好资料室使用的有关手续。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将需要封存的投标(报价)文件装箱密封,加贴有现场各方代表共同签字的标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送达资料室。解封时,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领取封存的投标(报价)文件,现场各方代表检查密封情况后由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构启封。4.见证开标全过程,见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接收没密封的投标(报价)文件;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37— (2)是否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报价)文件;(3)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是否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投标,是否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报价)文件;(4)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家数是否满足法定要求;(5)不能开标的项目,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当场原封退回;(6)开标时是否有项目响应方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项目发起方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7)现场是否有投标(报价)人对开标提出异议?如有投标人在现场对开标提出异议,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是否当场答复并做记录;(8)开标现场其他有关应记录的情况。1.按规定如实记录开标现场情况,完成见证记录并在线及时反馈至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系统。时限要求:开标当天完成。—37— 23评标评审相关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为评标评审提供协调、技术支持及见证服务。1.检查评标室的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检查电子交易系统或专家桌面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做好电子评标相关技术支持服务。2.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在预定的场地组织评标评审。3..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打印专家签到结果。4.出现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情况,及时知会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并作进一步跟进。5.出现专家需回避或不能参加评标的情况,敦促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及时按规定补抽专家。6.评标评审过程中应要求及时协助提供需要查看的相关法规等书籍资料。7.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37— 评标评审过程中如需要澄清、说明或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述标、演示的,及时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做好澄清、说明或述标、演示环节的相关服务工作,并要求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严守评标评审工作纪律、严格保密。1.积极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做好订餐工作及隔夜评审安排,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确保评标评审工作有序进行。2.见证评标评审全过程,见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提出回避;(2)是否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3)评标评审专家独立评标评审、纪律遵守情况;(4)经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5)评标评审现场其他有关应记录的情况。3.按规定如实记录评标评审现场情况,完成见证记录,及时反馈至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系统。时限要求:评标评审结束的当天完成。24拍卖相关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为拍卖提供协调、技术支持及见证服务。1.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合格□不合格—37— 检查多功能交易厅的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检查网络拍卖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做好网络拍卖相关技术支持服务。1.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到多功能交易厅做好拍卖前准备工作。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登记,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拍卖。2.见证拍卖全过程,见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竞买登记时,是否无正当理由拒绝竞买人登记?是否截止时间后仍接受报名登记;(2)竞买人登记数量是否符合标准;(3)主持拍卖会的拍卖师是否展示其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4)拍卖师是否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5)拍卖师在拍卖现场是否说明标的瑕疵情况;(6)拍卖师是否在拍卖前对保留价(如有)予以说明;(7)拍卖现场是否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电话;□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37— (8)拍卖机构是否现场制作拍卖笔录,并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9)拍卖成交,买受人和拍卖人是否签署成交凭证;(10)拍卖会是否出现中止或终止的情况;(11)拍卖现场其他有关应记录的情况。1.按规定如实记录拍卖现场情况,完成见证记录,及时反馈至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系统。时限要求:拍卖结束当天完成。25竞价(挂牌)相关服务(基本服务)服务规程:为挂牌(竞价)提供协调、技术支持及见证服务。1.检查多功能交易厅的设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检查电子竞价(挂牌)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做好电子竞价(挂牌)相关技术支持服2.引导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登记,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价(挂牌)。3.见证竞价(挂牌)过程,见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37— (1)是否发现无正当理由拒绝竞买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2)是否发现未按规定对提交竞买资格申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是否收到竞买人报告密码泄密或账号异常的情况;(5)竞买人应价(报价)过程是否异常,竞价系统是否自动生成竞价记录;(6)竞价(挂牌)截止时,竞价系统是否停止接受竞买人网上竞价;(7)竞价(挂牌)截止时,竞价系统是否显示最终竞价结果;(8)其他有关应记录的情况。1.按规定如实记录竞价(挂牌)情况,完成见证记录,及时反馈至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系统。时限要求:竞价(挂牌)结束当天完成。26出具进场交易证明(基本服务)服务规程:为项目发起方出具进场交易证明,相关主体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自行查询打印。时限要求:进场交易项目发布结果公告后的3天后可出具。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合格□不合格—37— 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27信息发布服务(受委托服务)服务规程:受委托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1.交易平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书、承诺电子文件内容与经确认的纸质资料内容一致的承诺书。2.在服务窗口或信息化平台上接收交易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澄清公告/拍卖公告/出让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拍卖结果公告/出让结果公告等的电子文件,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资料或有电子签章的数字文档。3.按照委托要求在相关平台发布信息。时限要求:信息于工作日17:00以前送达,且完整无误的于送达当天完成。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28代售招标(采购、拍卖、出让)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服务服务规程:接受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委托,发售招标(采购、拍卖、出让)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1.接受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书。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合格□不合格—37— (受委托服务)1.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并做好记录。2..按照在招标(采购、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项目响应方发售招标(采购、拍卖、出让)文件,并做好记录。3.整理相关文件购买资料送达委托人。时限要求:按双方协议确定。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29代为接受投标报名(竞买登记)服务(受委托服务)服务规程:接受项目发起方委托,接受投标报名(竞买登记)。1.接受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书。2.按招标(采购、拍卖、出让)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项目响应方在线或现场报名。3.依法做好相关保密工作。4.将有关报名资料整理送达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时限要求:按双方协议确定。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37— 30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受委托服务)服务规程: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收取退还保证金。1.接受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书。2.设立专用银行帐号,统一收取投标(竞买)保证金,并做好项目响应方信息的保密工作。3.按规定代收交易项目保证金。4.按规定按时代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原路返回,利息计算按相关规定或约定执行。时限要求:按双方协议确定。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31代发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服务(受委托服务)服务规程:协助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或中标(成交)结果通知。1.接受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书。2.向中标(成交、竞得)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确认)书,向其他响应方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时限要求:按双方协议确定。1.所提供服务是否符合标准。2.评价方法:现场查看或查阅文件资料。服务规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办理时限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是否违规增设办事条件或违规收取费用等,侵犯了相关主体权利:□是□否□合格□不合格32电子系统建设情况建有相应电子交易系统1.是否有电子交易系统。2.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合格□不合格—37— 评价方法:现场观看演示及查看相关证明材料。33电子系统检测认证情况电子交易系统依法通过检测认证(仅限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1.是否通过检测认证。2.评价方法: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合格□不合格34电子系统对接情况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与省或市电子服务系统对接交换数据。1.对接是否符合要求。2.评价方法:现场观看演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合格□不合格35电子系统运行情况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正常1.对接是否符合要求。2.评价方法:现场观看系统演示及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合格□不合格36其他事项—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7年3月20日印发—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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