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纳税评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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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姜国平E-mail:jiang_gp@sina.com 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纳税评估管理第二部分评估分析指标第三部分评估分析方法 第一部分纳税评估管理 所谓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一、纳税评估的内涵 依据2005年3月,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所谓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省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纳税评估是指地税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涉税信息,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分析、核实,估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申报中的异常情况,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申报纳税的管理活动。 国税发〔2005〕43号第五条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二、纳税评估的原则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管理办法第二条)1、案头评估为主原则(规程第十条纳税评估工作一般在地税机关内部场所进行,在案头评估无法有效排除疑点的情况下,方可在案头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2、教育原则(区别处理)3、非强制性原则(不得强求解释说明——对评估疑点没有举证的法定义务) 三、纳税评估的主体办法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规程第八条县(市)地方税务局和税务分局是纳税评估工作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其纳税评估岗位总体上可设置三个:纳税评估管理岗、纳税评估实施岗、纳税评估审批岗。 第七条 各级地税机关的征管部门是纳税评估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级地税机关的税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为基层地税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计划统计部门负责对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总体税源和税负的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定期的宏观分析,为基层地税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纳税评估的信息化支撑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纳税评估岗位由熟悉业务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申报质量进行动态、即时的分析、监控,对税源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纳税评估的功能从实践看,纳税评估具有三种基本功能:一是日常税源管理功能。纳税评估通过对具体纳税人的评估分析,查找疑点,发现问题,并对一般性问题督促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降低征纳双方的纳税风险,是日常税源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或方法。 二是宏观税源监控功能。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及时发现和处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对纳税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另一方面,通过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及时发现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型纳税人的异常问题以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审计”功能。纳税评估的基本方法是数据分析,并在分析基础上实施税务约谈、帐证审阅,实地核查,突破了传统管理方式的局限性,大大提高了税源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与国外“税务审计”模式类似,体现出一定的审计、检查功能。 规程第五条纳税评估可以分为日常评估、专项评估和特定评估。日常评估是指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筛选确定的申报异常户开展的评估活动。专项评估是指对某一类别属性(如经营行业、注册类型、缴纳税种等)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开展的评估活动。特定评估是指对根据上级机关指定、部门信息交换、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线索等信息所确定的特定对象开展的评估活动。五、纳税评估的类型 六、纳税评估的期限办法第四条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规程第四条纳税评估以纳税申报环节为重点,一般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期申报纳税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当期或当年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对以往未经稽查的情况一并评估。 七、纳税评估的流程一、确定对象三、询问核实二、评估分析五、管理建议四、评定处理 第一、对象确定(一)概念:确定对象是指根据掌握的各类内外部信息(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财务核算等信息以及从国税、工商、国土、城建、公安等部门采集的各类信息),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筛选、确定纳税申报异常户的过程。(二)重点评估分析对象的确定1、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2、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办法第二十三条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的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工作量,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三)纳税评估对象确定方法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按确定对象的手段划分,可分为人工法、计算机法和人机结合法;按确定对象的方式划分,可分为纳税大户选择法、行业选择法、循环选择法、纳税状况总体评价选择法和其他选择法。在确定了纳税评估对象后,要制作《纳税评估对象清册》 案例分析某区税务机关在2011年6月份运用计算机进行纳税评估指标筛选,在对筛选结果进行分析时,发现某成衣生产有限公司当期销售收入为1,240,785.76元,与当年1-4月份的生产经营及税负情况相比,基本持平,系统也没有将其列入当期重点评估对象。但税收管理人员认为,从行业特点分析,5月份应该是成衣行业生产的旺季,其销量应该大幅增加才对,然而该企业生产经营没有什么起色,值得怀疑。于是将其列入了纳税评估对象。 进入评估分析阶段,调取该企业以前年度申报资料,发现其去年同期销售收入为2,074,367.34元,高出今年83万多元。与同行业其他服装生产企业比较也存在当期销售明显减少的问题。同时,还发现当该企业当期预收账款科目留有473,702.52元的余额。经过约谈,企业财务人员承认,5月份企业确实已经发出64万余元的货物,但大部分进货商预交的货物押金都不够支付全部货款,于是企业没有开出发票,想等收齐货款后再开票计入销售。 该案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前期的评估筛选环节。如简单依靠计算机的筛选结果,很可能会忽略企业滞纳税款的问题,正是税收管理人员根据已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及时抓住了战机,为后期的评估工作找准了目标。 第二、评估分析(一)概念:是指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主管地税机关掌握的内外部涉税信息,对其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估量的过程。评估分析一般以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或当年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对以往未经稽查的情况一并评估。 (二)评估分析的信息来源1、“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如:登记信息、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信息、发票信息、申报征收信息、财务会计报表信息。2、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3、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4、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如:土地信息、建筑项目登记信息、房屋转让信息、车船登记信息、国税信息、工商信息等。第三方信息运用 (三)、评估分析的重点内容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2、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3、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 4、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5、根据财务会计报表、成本费用资料审核分析纳税人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异常变化情况,成本费用是否配比,成本费用率是否正常;6、审核分析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税务登记、各种认定、核定信息、发票使用情况、税款查补等情况是否相符; 7、根据财务会计报表审核分析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之间划分是否准确;8、根据财务会计报表、收入明细表审核分析纳税人应税收入是否完整和足额申报;9、分析、比较纳税人纳税申报数与财务报表数之间的差异及原因,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10、主管税务机关和评估人员认为应评析的其他内容。 (四)审核分析具体内容:通过对企业总体情况、税收指标与财务指标审核评析初步确定纳税人申报中存在的问题。1、企业各类报表与征管信息系统有关资料的比对分析,并得出比对结论,评估人员作出初步认定。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判断:(1)税负率异常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历史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变动异常的,分析纳税人经营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有无隐瞒销售收入、虚增成本的情况。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包括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之间的配比分析。将销售额变动率横向与应纳税额、销售成本的变化比较,纵向与历史同期比较,有较大差异幅度的,分析其有无销售不入帐或按规定应作视同销售的业务不计或少计销售等问题。(3)销售额控制数分析。将纳税人申报的销售额与测算的纳税人应实现的销售额以及金税工程抄报税额进行对比,发现异常的,分析其有无漏报、迟报、隐匿收入的问题。 (4)销售毛利率变动幅度分析。对本期销售毛利率比本年各期或历史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应分析其有无不计或少计销售问题。(5)销售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通过对进项税额控制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审核分析其有无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6)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的配比分析。纳税人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分析异常的,应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开专用发票的问题。 2、企业税收指标与财务指标的比对分析经过以上分析,如评估疑点没有消除,甚至有所增加,则评估人员进一步采取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对纳税人有关年度的有关财务指标进行深入的审核评析,编制财务指标分析表,并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说明,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评估分析方法规程第十九条评估分析方法有多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不同方法。按评估的手段划分,可分为人工法、计算机法和人机结合法。按信息的处理方式划分,可分为核对法和分析法。按指标参照的对象划分,可分为横向分析法和纵向分析法。按比较分析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比较分析法、结构百分比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合理性分析法等。 (六)评估分析结果的处理原则规程第二十条纳税评估实施岗应根据评估分析情况填制《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对未发现疑点或已经确认问题的直接进行评定处理,制作《纳税评估报告》。对于存在疑点,需要评估对象进一步解释说明和调查核实的,转入询问核实阶段。 (七)需要制作的文书根据评析结果,确定约谈对象,制作并向纳税人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明确纳税人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携带的有关资料,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对疑点问题说明情况。同时将评估分析的疑点记录在《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中。对未发现疑点或已经确认问题的直接进行评定处理,制作《纳税评估报告》。 (一)概念税务约谈是评估人员在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就需要纳税人说明的疑点问题,约请纳税人进行解释说明的过程。(二)约谈举证相关规定1、评估部门可采取信函、电话两种方式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2、约谈对象主要为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第三、询问核实 3、主管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提出约谈建议时,可将要求说明的主要问题一并告知纳税人,但不得涉及发现疑点的具体评估方法。4、约谈说明可以采用当面说明、电话说明、书面说明、电子邮件说明等多种形式。当采用当面说明形式的,原则上要有二名评估人员同时参加,并作好记录。 5、纳税人因某种合理原因,可在税务机关建议的时间到期前1日向税务机关的联系人说明情况,重新约定说明时间。6、在完成与纳税人的约谈说明后,评估人员要做好《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并由税企双方签字,另外就疑点问题的评估结果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及时转入其他环节处理。7、在完成约谈举证后,应将约谈情况填写在《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内。 (三)约谈的主要内容:对于纳税人经营收入、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存在的疑点问题,应重点约谈以下问题:1、是否存在利用库存变动、资金往来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2、是否存在价外费用不计应税收入的情况;3、是否存在以物易物、以旧换新隐瞒收入的情况;4、是否存在视同销售的行为而不计应税收入的情况;5、发票开具是否异常。主要包括:(1)开具的发票票面所列项目名称是否与纳税人实际经营范围一致;(2)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是否全部申报纳税。(3)红字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纳税人经营成本、费用存在的疑点问题,应重点约谈以下问题:1、是否利用成本计算方法人为调节利润;2、费用列支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有无合法的凭证;3、是否存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4、是否存在混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等问题。 对于纳税人税负率异常的问题。应重点约谈以下问题:1、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有季节性变动或政策性因素影响;2、纳税人经营收入与历史同期对比,分析是否异常;3、纳税人库存与上期、历史同期对比,分析购、销、存是否异常;4、纳税人商品价格与上期、同行业对比,分析价格是否异常。5、纳税人进、销项税额与历史同期对比,分析是否异常; 一、换位思考,事先堵其退路。二、漫谈散聊,捕捉有用信息。三、攻其要害,直接切入主题。四、各个击破,不让其有串通的时间。五、政策攻心,防止因小失大。六、虚实结合,做到游刃有余七、速战速决,以免节外生枝约谈技巧 例1、某钢厂主要从事钢锭生产,其主要原材料是废钢,企业产品供不应求。某月对申报资料分析,应付帐款余额高达100多万元,存货比上月增加100多万元,可能存在虚增存货的行为。在约谈时,先问钢锭市场需求量和废钢收购资金结算情况,企业其他方面有没有欠帐?回答:废钢收购一般银货两讫,其他也不欠别人,反而是别人欠我们,此时,再问为什么应付帐款余额这么大?最后只能承认虚开发票虚增存货的事实。——充分准备,旁敲侧击 例2、某商业企业销售与去年相比异常,春节旺季月申报销售收入100多万元,企业经理到税务局约谈,评估人员先与其聊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毛利有多少?每天营业情况怎样?春节期间销售形势如何?经理:平时一天一般2—3万,春节期间还可以,三天销售100多万元。评估人员:2月总共申报销售收入100万元,为什么?原因:2月的销售收入没有入帐。——漫谈闲聊,捕捉信息 例3、某木制品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借方余额连续几个月都为28.48万元,评估人员直接问其是否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否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购销合同、商品是否已全部发出?被约谈人无法举证,只能承认没有与购货方签定合同,货物已全部发出,由于没有收到货款,因此未计销售,未转成本的事实。——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例4、某工厂因税负较低被列入评估对象,经过分析,认为纳税人有销售不入帐的可能。于是分别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利用他们惧怕对方禁不住询问,先承认违法事实的心理,各个击破,最终两人都承认有销售产品收取现金不入帐的行为。——分别约谈,各个击破在实际约谈中,评估人员应灵活应用约谈技巧和心理学知识,找到突破口,从而提高约谈的效果。 (四)、约谈工作要求1、对纳税人进行约谈举证需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2、约谈举证之前,应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3、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另行安排;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重新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评估对象未能履约的,视同评估对象拒绝接受约谈。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评估对象拒绝接受约谈或对疑点解释不清的,纳税评估实施岗可按规定进行实地调查。 (五)实地核查概念实地调查是指针对疑点问题,深入评估对象生产经营等场所进行鉴别和核实的工作过程。实地核查包括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帐目凭证采取当面交谈和实地调查方式进行询问核实的,原则上应有两名以上纳税评估人员参加。 情况处理纳税人拒绝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刁难评估人员核查的,评估人员不得强行核查,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未能实施实地核查的原因,直接将该纳税人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在完成实地核查后,应将实地核查情况填写在《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内。 实地核查工作要求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作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一)概念评定处理是就评估分析和询问核实过程中确认的情况,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相应处理意见的过程。(二)纳税评估结论书的内容纳税评估人员在评估处理时,对评估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逐一认定,制作纳税评估结论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纳税评估对象基本情况、纳税评估税种、所属期间、纳税评估疑点、纳税评估结论、处理情况、管理建议、复核人意见等内容。第四、评定处理 (三)评估处理原则1、正常符合性结论:未发现疑点、问题或虽发现疑点但评估对象有合理合法解释,能提供相应资料消除疑点的;2、差异符合性结论:评估对象存在纳税申报差异事实,未涉嫌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行为或虽涉嫌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行为尚未达到立案标准的; 3、异常待查性结论:评估对象拒绝实地调查,或者阻挠、刁难评估人员实地调查,需进行税务检查的;4、异常恶意性结论:评估对象涉嫌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行为且已达到立案标准,需移送稽查部门查处的。 规程第三十六条纳税评估实施岗制作《纳税评估报告》,根据纳税评估结论定性的不同,分别评定处理:1、定性为正常符合性结论的,确定为正常纳税申报户归档;2、定性为差异符合性结论的,向评估对象发出《纳税评估建议书》,建议评估对象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纠正;3、定性为异常待查性结论的,按规定由相关岗位进行税务检查;4、定性为差异恶意性结论的,填制《纳税评估移送建议书》移送稽查部门查处。(四)评估处理需要制作的文书 注意: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第五、管理建议概念:管理建议是指针对纳税评估过程中反映出的征管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具体管理建议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维护建议的过程。分类:管理建议分为个案建议和综合建议。纳税评估实施岗负责提出个案管理建议,纳税评估管理岗负责提出综合管理建议。 第二部分评估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纳税评估指标通用分析指标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1.收入类2.成本类3.费用类4.利润类5.资产类1.企业所得税2.印花税3.资源税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一)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例:甲企业05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480万元,04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600万元,设置的预警值25%。收入变动率=(480-600)/600=-20%,超过预警值,异常,需要分析收入减少的原因。可结合能耗物耗、生产定额、单台日产量、工资情况、产品价格计算收入控制数。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一)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二)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例:甲企业03年申报数据中生产成本总额200万元;04年申报数据中生产成本总额260万元,其中料费150万元;05年申报数据中生产成本总额350万元,其中料费160万元。原材料耗用率预警值为60%,成本变动率预警值为20%-25%。04年: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率=150/260=57.7%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30%05年: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率=160/350=45.7%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34.6%05年可能多计成本,可计算成本控制额。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一)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二)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三)营业(管理、财务)费用率及其变动率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管理(财务、营业)费用同样适用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率-基期主营业务费用率)÷基期主营业务费用率×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主营业务费用2、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四)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五)成本费用利润率;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一)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二)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三)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例:甲企业05年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600万,主营业务成本260万,主营业务利润50万;04年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500万,主营业务成本200万,主营业务利润48万。05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0%05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30%05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4.2%收入变动率、成本变动率虽然与利润变动率同向但不同步,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范围等问题。 五、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一)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二)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总资产×100%。(三)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四)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分析纳税人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应收(付)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为何产量少销售多 (五)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化的原因。(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率 第三部分评估分析方法 一、比较分析法(一)绝对数比较——将申报信息和财务数据的绝对数值进行比较。如:销售(营业)收入、税额、利润额等。主营业务收入*税率<>税额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税率<>税款(个人所得税)案例:房地产业的零成本 (二)相对数比较具体包括纳税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变动率以及反映资产营运的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税收负担率、税收负担变动率等。通常与行业参照值比较 如制造业的能耗、物耗比例、某制砖企业当年度生产用电836724度,电费381655.1元,申报产销量10112000匹,销售收入1228341元,已申报入库税金93987.59元,单位砖耗电费0.038元=381655/10112000,而根据制砖行业综合测算,每匹砖耗电费大概为0.025—0.028元,超过预警值,申报情况有疑点。如果按0.025计算,可产砖15266204匹,则企业应计收入应为2137268元。 二、逻辑推理法通过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和相关性的多个数据之间趋同或反差关系而进行的合理性分析。(一)财务指标间的配比关系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相互之间变动的配比关系;应收帐款、存货周转率和利润间的配比关系。一般来说,收入与成本变动应该是同向且基本同步。例:某汽车修理厂申报的收入基本没有变动,而工资总额却大幅度提高,因此申报的收入有疑,需进一步分析和判断。 例:甲企业09年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600万,主营业务成本260万,主营业务利润50万;08年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500万,主营业务成本200万,主营业务利润48万。09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20%09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30%09年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4.2%收入变动率、成本变动率虽然与利润变动率同向但不同步,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范围等问题。 案例:①商业企业评估案例②产销不平衡存货周转率异常,揭开虚开的面纱一个企业真的没有运费吗? (二)不同税种之间的逻辑联系具有同一税基以及具有相同或者近似计税依据的税种之间,纳税人的申报缴纳税额应该有较高的相关度和相同的增减变化趋势。因此可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例:营业税与所得税、增值税与所得税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与企业所得税中的工资费用的对比营业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房地产企业预征)已缴(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城建税税额 (三)亏损或长期零申报现象的逻辑分析第一,在有关联关系的纳税人之间或同一纳税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逻辑分析——是否有转让定价发生。第二,是否发生视同销售。第三,成本费用是否突然增大或扩大税前扣除项目。第四,是否有销售不入账现象。 三、控制分析法通过掌握的各种外部信息和其他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一定的手段对申报质量进行分析的方法。(一)外部经济环境与申报纳税额的关系行业经济景气程度与应纳税额具有相关性。例: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额的波动;再如最近两三年进口铁矿石价格的迅速上涨,钢铁企业的毛利率变动(成本计价方式的改变)从某公司收入实现不申报入手的纳税评估案例(二)信用等级和业户不良记录分析要严格审核各种纳税信息、财务指标、经营变化趋势、各种能耗物耗指标。 (三)涉税指标控制分析如:百元成本料、工、费;百元收入运输费、百元收入包装费、百元收入耗电量、销售收入控制额、销售成本控制额等。案例分析:现金流量与收入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化的原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率 7月份N县国税局对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纳税评估。评估人员审核其1-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从逻辑上看,并未发现异常。又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调取其开具的发票使用情况,也未发现少申报收入现象。但有一个情况引起了评估人员的重视:该企业1-6月份进项税额逐月不断增加,当年1-6月累计达到719,675.91元,1-6月销项税额只有129,626.60元。原材料由期初余额1,699,535.75元,减少到758,622.83元,产品由期初1,293,468.29元,增加到期末的3,383,309.20元。这就形成了企业一方面拼命生产,产品又大量积压。这只有一种解释,该企业的产品已发出,未做帐务处理。 后来在纳税评估的实地核查阶段,通过对企业产成品进行盘点,发现其库存产品只有435,823.08元。评估工作人员进一步根据企业1-6月产品结转的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的分摊率,计算出该企业应补报销售收入3,709,357.65元,调增销项税额630,590.80元。鉴于该企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的嫌疑,该案被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 本案中,纳税评估人员充分运用现有的纳税人财务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大胆推断,准确把握了企业财务核算方面的疑点问题,为后期实地核查工作找到了突破口,从而在与企业财务人员的对峙中牢牢掌握了主动权。 四、结构分析法如:收入构成分析(兼营、混合经营及税率不同的单位、成本构成)江苏某物流公司虚假联运恶劣逃税评估案例五、配比分析法如:收入与成本、应收帐款、存货、应付帐款等房地产业的特殊情况产量与包装物的配比:案例分析1、2 第三部分行业评估与案例分析 1、房地产业的常见问题房地产成本评估案例2、建筑业的常见问题及案例3、餐饮服务业的常见问题和案例4、广告业的问题和案例 THE END希望对您有所启发,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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