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期间总结

民诉期间总结

ID:46734316

大小:8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1-27

上传者:U-7604
民诉期间总结_第1页
民诉期间总结_第2页
民诉期间总结_第3页
民诉期间总结_第4页
民诉期间总结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诉期间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一、以时为计算单位的期间48小时1、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巾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以日为计算单位的期间3H1、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口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岀的回避中请,应当在中请提岀的三FI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巾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巾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巾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木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巾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口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5H1、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2、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口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Z日起十五日内捉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FI起五FI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岀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F1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4、督促程序小,债权人提岀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H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 理。 5、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Ztl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十五FI内提岀答辩状。被告提岀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FI起五FI内将答辩状副木发送原告。7日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口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口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10日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ZE1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曲或者其他正当理曲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口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3、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4、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15日1、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釆取保全措施后I•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2、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木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F1内提出答辩状。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捉起上诉。5、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受理中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ZE1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巾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6、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口起十五口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7、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Z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30日1、执行程序中,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Z日起三I•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ZE1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木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口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口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5、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6、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I•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ZE1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木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岀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岀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8、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60日1、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2、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述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 债权人,并发岀公告。三、以月为计算单位的期间3个月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口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Z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4、破产程序小,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6个月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Z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木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丁九条规定的限制。3、巾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ZH起满六个丿」,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FI视为送达。6、涉外民诉中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四、以年为计算单位的期间 1年1、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中报的,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Z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3、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4、人民法院受理中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岀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5、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FI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2年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捉岀。2、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巾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3、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按章节分第一章:总则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屮请,应当在屮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而形式作出决定。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中请顺延期限。3、公告送达,口发出公告Z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 4、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岀裁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FI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5、拘留的期限,为15H以下。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最少不得少于30Ho第二章:审判程序一、一审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Z日起15日内提岀答辩状。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FI内告知当事人。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H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氏的,由本院院氏批准,可以延氏6个刀。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简易程序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F!起3个月内审结。三、二审1、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口起15内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H内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Z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笫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四、特别程序 1、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Z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FI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2、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3、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五、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岀。六、公示催告程序1、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Ro2、利害关系人因止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巾报的,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ZEI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七、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10R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耒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口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第三章:执行程序中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